无结婚证彩礼怎么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作出了如下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此条规定所坚持的基本原则是在决定彩礼是否返还时,是以当事人是否已经缔结婚姻关系为主要判断依据的。即给付彩礼后未缔结婚姻关系的,原则上收受彩礼一方应当返还彩礼;给付彩礼后如果已经结婚的,原则上彩礼不予返还,只是在第(二)第(三)项的情形下才支持当事人的返还请求。依据司法解释,没领结婚证是可以返还彩礼的。


二、彩礼什么时候给


  每个地方的风俗不一样,结婚流程也不一样,有些地方是结婚前几天,也有些地方是父母见面商量好婚事就给彩礼钱,还有一些地方是结婚前一天给彩礼钱。如果有订婚的,彩礼钱就是订婚的时候给,而我当时的彩礼钱是关系定了就给了。


三、彩礼纠纷怎么处理


  司法实践中,涉及彩礼纠纷应当注意下列问题:


  1、解决彩礼纠纷时以当事人是否缔结婚姻关系为主要判断依据;


  2、结婚前给付彩礼的,必须以离婚为前提,才能考虑支持返还请求;


  3、必须是当地确实存在婚前给付彩礼的习俗;


  4、要区别彩礼给付时当事人的主观意愿;


  5、给付彩礼后办理了结婚登记,但双方并未真正在一起共同生活,对于要求返还彩礼的,应予以支持;


  6、对于彩礼的给付、接受主体应当作宽泛解释。实践中,给付彩礼并不单纯的是男女双方之间的事情,常常涉及到两个家庭之间的往来,如果将给付人的主体和收受人的主体都作限制性解释的话,不利于这类纠纷的妥善解决;


  7、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这属于彩礼返还的特殊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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