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去世留下一张存折,女儿带着老父亲取钱却陷入死循环


9月1日,陕西的王女士拿着母亲去世后留下的存折去取钱,接下来的发生的事却让她十分崩溃。


已经预料到取钱不会太顺利,王女士把所有能带的证件和证明全都带上了,却被银行工作人员告知:

这张卡太久没用了,已经进入休眠状态,必须本人到场才能取钱。


卡里的余额只有95.83元,钱虽然不多,王女士的父亲认为这是老伴的遗物,想取出来。

母亲2015年就去世了,本人到场取钱显然不可能,于是王女士和老父亲只有一条路可走,去公证处开证明。


公证处的工作人员给他们列了一张清单,上面都是需要准备的材料,并且公证当天全员都要到场。

王女士感到心力憔悴:“我姥爷2004年就不在了,死亡证明可能都找不到了,姥姥长期卧病在床,为了这点钱要把全家人折腾一遍,显然不合适。”

王女士的父亲也表示自己不是为了钱:“85年的存折,你说我没看见也就算了,但是我看见了。毕竟是遗物,这么热的天我来回折腾,车费都不止这些钱。”


依照王女士的叙述,她持有开户时预留的所有信息,实体卡和密码也清清楚楚,身份证明也能给出,仅仅因为卡休眠了,他们就取不出钱,实在匪夷所思。

无独有偶,8月20日,厦门网友@wby也在网上发帖求助:

未婚未育的弟弟病逝,留下一张不知密码的存折,父亲去世母亲残疾不便,贫困家庭不知道该怎么办。


幸而在热心网友的建议和帮助下,他的困难解决了。有人列出了他需要办理的证明,看起来相当的麻烦。


是否感觉云里雾里?

不想在亲属去世后也这么跑断腿办证明,那么下面这些知识点你需要知道。


查询是否有存款


王女士在母亲去世5年后才找到了这份已经休眠的老旧存折,再想取钱便是千难万难。那么,如何及时发现已故亲人在银行是否有存款呢?

这要分两种情况讨论。


(1)无公证遗嘱且存在多个继承人时,会涉及到非常繁琐的遗产继承公证。

最快捷的方法:

新《民事诉讼法》中,建议几名第一顺位继承人自行协商达成调解协议,确定其中一人为银行存款的继承人,其他的继承人放弃继承权,以此向法院申请确认调解协议有效。


(2)而在公证遗嘱指定继承人或者受益人的情况下,就不用公证机关再出具《存款查询函》,继承人凭借公证遗嘱、本人的身份证件、证明亲属关系的证件,就可以去银行查询。

如果已故亲人平时有整理记录资产的习惯,则根据其记录的内容逐一进行查证取款即可。

如果无依据可供查询,那么就需要辛苦继承人,带着已故存款人的死亡证明、本人的身份证件、亲属关系证明、公证遗嘱跑遍各个银行去查询了。

最后给个馊主意吧,若已故存款人财务状况复杂,几个第一顺位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可以闹到法院去,在法院立案后,申请让法院帮你们查询已故亲人的财产情况。


划重点:早立遗嘱,后人能省很多事!


账号密码与继承人


在卡没有休眠的前提下,最糟糕的情况是,你查出了余额,手上既没有实体卡,也不知道账号密码,只能干看着取不出钱。

根据国务院《储蓄管理条例》,中国人民银行制定了执行《储蓄管理条例》的若干规定。此规定的第四十条第一项,有如下规定:存款人死亡后,合法继承人为证明自己的身份和有权提取该项存款,应向储蓄机构所在地的公证处(未设公证处的地方向县、市人民法院下同)申请办理继承权证明书,储蓄机构凭此办理过户或支付手续。

这时候,就需要去公证处办理遗产继承公证才能取钱,公证时需要所有继承人持身份证和户口本亲自到现场。

期间的各项证明,如直系亲属关系证明、财产凭证,如存单、有价证券等,也都会涉及到所有合法继承人及遗产分割,变数颇多,流程繁琐。


划重点:平时做好资产管理,后人能省很多事!


取不出的钱去了哪里?


这应该是所有人都关心的问题了,为避免银行不当占有这部分存款,国家是有规定的:

无主财产,上缴国库。

当然不会是粗暴判定,“无主财产”的定义范围十分狭窄,只要有一个继承人存在,就不是无主财产。

存款有继承人,即使继承人没有去主张权利,也不应判定为无主财产。

只有在无继承人的情况下,才可以启动相关程序,通过法院判决宣告为无主财产,行政机关或者商业银行无权自行判定处理。


总的来说,想要取出已故之人的存款就是很麻烦,但只要手续齐全,最终总是能取出来的。

对于普通家庭,尤其是老人们,提前订立好遗嘱,并将存款、账号、密码等重要信息记录在册以备传承,真的会减少很多不必要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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