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的枷锁》:我们终会找到生活中适当的位置

我读书很慢,花了一个星期的时间才读完毛姆《人生的枷锁》,这本书是毛姆的自传体小说,说中主人公的经历和毛姆很多的相似之处,例如身体都有残疾或缺陷,从小都是寄养在伯父家,都学过医,性格都是很孤僻。从这本书能看到毛姆的人生经历,能看到毛姆走上文学道路的心路历程,不知道为什么,我越看和我的经历越像,特别的感同身受。

先说一下本书的大概内容吧。本书主人公菲利普,九岁丧父丧母,送到伯父家寄养,伯父伯母怎么说呢,对他不能说不好,但是也不能说好,只满足物质需求,给不了菲利普父母那种无私的爱。从小跛脚,受同学嘲笑,以至于菲利普从小性格孤僻,感到很孤独,自卑,直到多年后在经历了很多的事情才摆脱了一度折磨过他的痛苦和不幸的回忆。菲利普先是放弃上牛津学宗教,去学画画,后发现自己没有绘画天赋,从头开始学医,虽然从书中看出他对医学提不起兴趣,但为了生存还是完成了学业,做了一名医生。他的爱情也是经历了美貌和内涵选择哪一个的纠结,最后选择了一个最适合自己的结了婚。

菲利普也可是说是毛姆,还有我们可能一生都在追寻人生的意义,但最后可能明白,人生本来没有意义,我们要赋予它意义。人活着微不足道,死也无足轻重。人生就像编织地毯,幸福和痛苦都使人生的地毯图案更加复杂,当生命的终点临近时,他将为图案的完成而感到由衷的高兴,它将是件艺术珍品,其美丽将永不褪色,因为只有自己知道它的存在,而随着他的死去,图案就立即不复存在了。

我的经历真的是和毛姆很像,这本书所要表达的我超级感同身受,我家那教育比较落后,孩子上学比较晚,所以我从小就比同班同学小二三岁,所以各方面都好差,尤其运动,他们一般都不爱带我玩,我从小就自卑,觉得自己有先天缺陷,孤僻。后十二岁寄养在别人家,和书中的主人公一样,他们对你没有不好,也没有很好,就是每天一起吃早饭和晚饭(午饭学校吃),也没有什么交流,没有任何的喜怒哀乐过了七年,特别漫长的七年,特别孤独的七年。本以为这是自己最孤独的七年,可曾想这是孤独的开始,往后的十几年还是一个人,还是孤独着,只不过日子好过多了,因为已经适应了,反而不适应和人交往了。也是和毛姆一样,对自己所学专业毫无兴趣,也不擅长,当个中学老师,勉强糊口而已,感觉就没有进入那个专业的世界里,一直在外围盘旋,这辈子不知道能做什么,就这么平庸下去,这么蹉跎下去,还是找到自己所爱,所擅长,变换赛道,人生重新出发。

菲利普(或者说是毛姆)在医期间发现正常的人是世界上最罕见的,每个人都有某种缺陷,不是身体上的就是精神上的,有的是肉体上的疾病,心脏衰弱或肺有毛病,有的则是精神上的疾病,意志消沉或沉溺于某物。我现在也对一切都释然了,经常看电视上某人的采访,其实没有完美的童年,我有可能由于父母不在身边,非常思念他们,过度放大了自己的痛苦。现在基本摆脱了一度折磨过我的痛苦和不幸的回忆,想想未来,好好生活。

书中说读书的习惯是世界上最快乐的习惯,能为生活的一切痛苦提供一个避难所。读书可能部分为了消遣,部分为了了解我自己。所以我开始读书,然后写读书笔记,提升自己,充实自己,我也不知道前途是什么,只知道需要多读书,至于读什么,随意了,豆瓣排行榜里选。生活真的太苦闷了,如果不给自己创造一个虚幻的世界,我都觉得自己无法活下去了。

相信我们终会找到自我和生活中适当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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