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喜欢,所以愿意

先讲我们税法班L老师的几件趣事。

几个伙计一起喝酒。有人说“喝果啤”,有人立马反对“果啤不是酒,不算!”。这时候我们L老师说话了“果啤怎么能不是酒呢,果啤属于啤酒,也征消费税的呀。”可想而知,一群小伙伴瞬间无语。

她和朋友们去寺庙,别人可能在拜佛、还愿,或者在看风景,而L老师惊喜地拉着朋友说“哎呀,太好了,你看,在寺庙里捐款竟然有凭证!”朋友一脸无奈,“亲,咱能不能不看这个?!”L老师也很委屈,“我就看到这个,当然要跟你说说呀!”

一天课间休息,突然看到L老师在班级群里发了一张照片,应该是从出租车里向前拍的,画面正中间是大大的车牌号,“XXX挂XXX”。照片两边,隐约还能看到一段水泥路面。奇怪,L老师不是最近出差了吗?怎么发这样的照片?

有同学突然惊呼“难不成L老师被绑架了?!这是给我们发的求救信号?”有同学说,“不会吧,要是这样,应该拍出租车的车牌号才对嘛!”大家七嘴八舌议论,一通乱猜,都没明白L 老师这张照片的秘密。所幸和别的任课老师确认了,L老师安全,没事。总算一颗大石头落了地,只是照片之谜还是没有解开。

后来等到L老师回来给我们上课,我们还没问,老师倒先问我们“那天给你们发的照片都看到了吧。竟然有人私信问我是不是遇到危险?!你们都想什么呢?看到我拍的那么大的车牌号了吗?看到挂车的车牌号,就是想看看你们能不能想到挂车的车船税年基准税额应该按照货车税额的50%计算。结果,你们竟然没人猜出来!”

啊,原来如此!

L老师不但自己深陷其中无法自拔,还要求我们也随时联想到税法。

比如,你买胡椒、花椒,就应该记得这两椒的增值税率是10%。可是你要是买胡椒粉、花椒粉,那就应该知道这时候的增值税率是16%。你要是买未经加工的天然蜂蜜,那增值税率就是10%,可是你要是买加工过的蜂蜜,那增值税率就是16%。。。

我感觉,在她的眼里,除了税,再看不到其他。

而L老师则说,因为喜欢,所以愿意呀。

从这几件趣事,我发现老师和我们最大的差别,不只是态度,更在于方法。

老师很注重知识与生活的联系,她总是带着探索发现的眼光观察生活,从中寻找知识的藏身之处。所以,反而不用刻意去记,自然就记住了。

还记得上学时,我们常常抱怨考试变态。总是要让人背呀记的,记住哪个朝代哪个人能怎么样!离开学校,我早就把这些还给老师了!

有一些基础的知识,不记住,就没有办法在这个基础上深入地学习。而我们把自己只局限在背过、记住,这样消极地学习,自然效果很差,极大地闲置了大脑资源。

知识是要用的,即使是枯燥的法律条文也一样。把它和生活,和经济活动联系起来,学以致用,才是真正学会了。

我们上课时,老师会经常举例。比如学房产税时,老师会问,室外游泳池交房产税吗?室内游泳池呢?或者,她又问,你们公司出租自有房产3年,签订了出租合同。那房产税怎么交?

她就这样把一个又一个问题抛给我们,促使我们把法律与实践联系起来,在实际经济业务中思考,以问促学,学以致用,最终灵活掌握。

难怪,我们班同学常常说,“我要是也像L老师那样,估计我的课程早就通过考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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