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敏:信任说到底还是自内而外的机制表现

有朋友问:解决信任问题,在数学方向、社会学方向、或者是经济学,哪个方向会更适用?事实上真不必纠结这些。每个人都会找到并应用自己专业的方法,慢一点或快一点,但最后都会殊途同归。

首先,在笔者看来信任与信息是一体的。

信任或被信任的前提是双方给予对方的信息内容呈现和内容呈现方式,就个人而言,如身材、容貌、体香、衣着、口气、谈吐等等都是信任信息组成部分。因信息而产生信任,信息量越大产生信任的强度就会越大(对错误的信息同样适用)。简而言之,信任本身是动态的。

也正是由于信任是动态的,势必会对支持信任的信息的稳定性或信息强度产生高要求。所以,在一定层面上我们诉求的“去任信”结果是追求的更(趋于)稳定信息内容。

除此之外,获取信任是全方位的去信任,还是对部分模组信息的信任?或者说全面相信还是只是基于具体事务或连接环境的信任部分?一般来说,信任自己想信任的,给予别人自己想让人信任的,就如同在什么场合穿什么衣服,这才是更理性的办法。

其次,与其敏感焦虑信息安全、提心吊胆担心信息泄露的不良后果,不如对信息权重进行分级,然后对不同级别进行管理或加密处理。

事实上,一直以来我们寄希望通过更完善的社会法规和公共服务系统来维护并确保我们信息不被泄露,这种想法太过于乐观。一如当下个人信息安全保护,其责任义务还是要归于个人。首先就是个人对信息的重视与理解;然后基于个人信息等级的区分管理;后面才是基于信息价值保护维权所付诸的行动。

最后,在笔者看来去信任基础就是一个去信任的内在+外在环境的营造;就个人而言,去信任是一个身理+心里的状态当下体现;最后,去信任所追求绝对值与唯一性势必影响去信任的效率。

(笔者一家之言,转载请注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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