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像叙事的力量》|培养“视觉素养”(5/8)

 

    《影像叙事的力量》是由美国著名的视觉素养教育专家斯蒂芬·阿普康写的一本有关影像叙事技艺的“百科全书”,它将引领你在动态影像时代重塑自己的“视觉素养”,使你在人际交往和职业生活中成为“领跑者”。作者从石洞壁画开始,经由古登堡、爱迪生再到希区柯克,追溯了文字与图像在思想表达和人际沟通上的发展演化史;还探索了“电影神经学”这一前沿科学领域,将影像叙事的力量信服地展在读者面前。《影像叙事的力量》还是一本实用指南和教战手册,它不仅列举了多媒体影像在现代商业生活中的成功后案例,还手把手地指导初学者如何进行案头准备、脚本创作、影像拍摄和后期制作,是你遨游多屏世界不可或缺的入门书。

        斯蒂芬·阿普康正文开头就提出:“整个世界就是一块大屏幕。只要你走出家门,无论身在何处都会进入屏幕的海洋。比如,杂货店结账的长队里、便利店、加油站、飞机场、公共交通工具上都安装了无数的屏幕来吸引你的注意。无论你身处荒漠的蒙古包里还是纽约市的别墅里,你都可能会定期接触视觉传播媒体。我们生活在一个充满着屏幕和动态影像的世界中。”现如今,我们的周边充斥着屏幕,我们目光所及尽是屏幕,我们接收到的也尽是影像,如果说笔墨纸张是文字的标配,那屏幕则是图像的标配。数字化时代的人,过的就是一种前所未有的屏幕生活。手机、手表、电脑、电视、墙壁都是屏幕。我看到一个很有意思的说法,以前都说“世界是平的”,是试图解决个人和不断平坦的世界,持续全球化的世界的关系。而如今这句话变成了“世界是屏的”,我们的世界被一块块的屏幕构成,被一块块屏幕链接,数字化,智能化的世界让我们面对了大大小小的屏幕。

      作者还提出了提出视觉素养的概念:“视觉表达作为传播真相的一种方式,正在势不可当地崛起,因此读者和观众需要具有新的辨别力:他们要结合怀疑精神和敏锐的判断力,来评估以影像为媒介所展现的观点价值,而不再是评估口头论点的价值。”素养的高低在作者笔下变成了是否能推断理解事物的深层含义以及是否能表达更加深刻的思想和复杂的思考的能力,由素养推出的视觉素养概念的核心则是能让观众解读在不同媒介环境下图像画面所表达的不同意义,使其在新媒体中具备一定的视频辨别能力。

      “视频没有对错之分,但其导致的结果却有偏差”指出视频在道德上并没有好坏之分,既可以为好事服务,也可以助纣为虐,同时也可能介于两者之间。就像老师在上课的过程中提过的一道思考题一样:技术带来了社会进步所以说技术是善的是好的。技术和视频其实都是一样的,这个事物的本身没有对错没有善恶,而是要看使用的人的意图,好好利用技术是会使得社会进步,但如果企图利用技术做一些违法犯罪的事情,破坏社会稳定的事情那这个技术就不是善的了。同样,拍摄视频,传播视频的人以及他们的目的如果是为了分享新鲜事分享生活,那导致的结果没什么不好,但如果视频是为了传播一些负面的信息而制作传播的或是视频的内容被恶意地曲解传播了,那导致的后果就会是负面的。所以视觉素养就要求我们能具备一定的辨别能力。在此基础上,作者提出了视觉素养的五个核心观念:(1)所有媒体信息都是人为建构起来的(2)媒体信息是通过一种创造性的语言按某种特定规则来建构的(3)不同的人对媒体信息有着不同的感受(4)媒介包含着一定的价值和观点(5)大多数媒体信息都是用来盈利或者谋权的(6)媒体大多都从情感视角出发,容易对观众产生引导效应。这五个核心观念全面的概括了在新媒体时代下影像传播所具的特点,即影像的媒介引导性极强,受众的视觉素养提升成为关键,在碎片化的影像时代,短视频越来越盛行,每个人都可以利用媒介利用镜头发声,利用镜头传播自己的观点,利用镜头寻求出名的机会,利用镜头爆料,现如今越来越多的爆料是爆料者面对镜头举着自己的身份证举报相关人员。这种时候我们都会偏向爆料者,但有的时候事实不断的反转,而看新闻的观众大多跟随舆论,缺乏自己的思考,全由媒体舆论牵引。

      镜头是一种直观的、可信的、说服力极强的方式。尤其是媒体大众化以后,镜头的记录功能、揭示真相功能、监督功能得到了极大的利用。同样镜头的力量也具有双面性。有一些人会利用镜头来进行谎言与欺骗,误导与煽动,甚至还会侵犯他人隐私。因此就像上面提到的,视频没有对错之分,镜头本身是一个中性的事物,而镜头的力量,影像的力量,视频导致的结果就取决于使用镜头的人,这就需要我们不断提高自己的视觉素养与媒介素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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