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的本质和互联网》- 读书笔记2

"第四章:梅特卡夫效应和双边市场效应

梅特卡夫效应

“与成本结构决定的规模效应和协同效应不同,梅特卡夫效应源自网络用户之间的互动。”


"Vm代表具有梅特卡夫效应的网络价值,k1是个常数,n是网络节点或网络用户数。用户数的增加并不自动增加公司的价值,VM仅给出一个网络的理论或潜在价值,而不是市场上的实际价值。" 这个公式常用于互联网公司的市场价值估值。

"有意思的是,梅特卡夫从对互联网的观察中得出以他命名的定律,但并不是所有的互联网公司都具有梅特卡夫效应。这个强大的效应产生于节点间活跃的互动。"


双边市场效应

“对于某一类网络,互动仅发生在不同类别的用户之间,例如淘宝和天猫平台上,互动和交易仅在供应商和消费者之间进行,供应商和供应商之间鲜有交易,消费者和消费者老死不相往来。这类互联网平台的价值源于供应方和需求方的相互吸引和相互促进,遵循学术界的惯例,我们称之为双边市场效应。”

“我们定义双边市场效应为:不同类型用户之间正反馈交互所创造的价值。请注意“不同类型用户”的限定,这意味着同类用户之间没有互动,双边市场效应因此弱于梅特卡夫效应。”

“区分双边市场效应和梅特卡夫效应是重要的,在双边市场中,并非任意两个节点都可能产生交互。在大多数情况下,同类用户无交互。”

"那么,应该怎样计算双边市场的网络价值呢?"


"k2是一个常数,m是供应商数量,n是消费者人数,VP是双边市场平台的理论或潜在价值。"


"我们还可以把直线想象为互联网公司的成本,随用户数线性增加,把抛物线想象为收入,随用户数指数增加,两者之差是利润,也随用户数指数上升。投资者青睐互联网公司,原因正在梅特卡夫效应驱动下利润的指数增长。这样的投资方法当然有它的风险,那就是被投企业在达到n1点之前,已然耗尽资源而倒下。投资互联网概念的另一个风险是企业可能不具备任何梅特卡夫效应,甚至连双边市场效应都没有。"



“电商是最早应用互联网技术的一个行业,我们这里所说的电商是亚马逊、京东那样的线上零售商,而不是eBay、天猫等线上交易平台。” 注解:京东是自营电商,天猫是加盟平台。


“相对于交易平台,电商的优势在于供应链和物流管理,它为消费者筛选厂家和产品,严格控制产品品质,确保及时和准确的配送,代价是减少了用户之间的互动,牺牲了梅特卡夫效应和双边市场效应,因而降低了电商网络的理论价值。用公式表达为:VE = K*(n+m),VE是电商网络价值,n和m分别是消费者和厂家数量,k是一个系数。”

下面我对规模效应、协同效应、梅特卡夫效应和双边市场效应做一下总结:

1.    规模效应是指一个企业(非特指互联网企业)内部的成本结构,应该因为业务量的上升而使得固定成本下降,即边际成本递减而边际收益递增。

2.    协同效应是指一个企业提供的产品或服务的丰富程度,是否可以相互之间有补充。比如,一个商场既有服装、餐饮,也有电影院等。

3.    梅特卡夫效应是指一个企业或平台的用户互动关系是否活跃,最明显的就是社交平台,如微信、脸书、领英等。

4.    双边市场效应是指供应商或消费者之间的互动,形成供给和需求之间的正向反馈。

“从经济学的角度区分各种不同效应,有助于对互联网公司做出较为准确的估值。我们知道,公司的增长潜力越大,以PE(市盈率)衡量的估值越高。网络特有的梅特卡夫效应对公司业绩增长的推动是最强有力的,其次为双边市场效应,再次是基于成本结构的规模效应以及协同效应。具有梅特卡夫效应的公司理论上应该有较高的估值,双边市场效应对估值的增强作用排在第二位,而只有规模效益的公司几乎享受不到估值的溢价。”

社交平台最具有梅特卡夫效应,如微信、脸书、推特等;如天猫、美团、滴滴打车等交易平台类公司的双边市场效应十分显著,而亚马逊、京东、共享经济等自营型公司的双边市场效应较弱,因为用户只与平台打交道,与供应商无互动往来,是单边而非双边;而搜索平台、云服务平台则更看中规模经济效应。

明白了这四个效应,我们看待互联网世界里不同的商业模式和企业时,可以更加清晰的理解其内在的本质以及商业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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