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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恩对我的小题大做很是生气。“只不过是查尔斯而已,”他说,“他的标准没那么高,毕竟他是和你在一起。”
我拿来玻璃杯。当我把一个杯子摆在肖恩面前时,他用一根手指狠狠地戳了一下我的肋骨。“别碰我!”我尖叫道。接着房间翻了个底朝天。他将我打倒,拎着我的脚,拖到起居室,远离母亲的视线。
肖恩将我按在地上,坐在我的肚子上,用他的膝盖夹住我的胳膊。他的体重让我透不过气来。他用前臂勒住我的气管。我气急败坏,想大口大口地喘气喊叫,但呼吸道被堵住了。
“你的行为像个孩子,逼我把你当孩子对待。”
肖恩说得很大声,几乎是喊出来的。他对着我说,但不是我听,而是说给母亲听:我是个行为不端的孩子,他是在纠正孩子的错误。气管上的压力减轻了,我感到肺部有一种美妙的充盈感。他知道我不会叫出声来。
“停下!”母亲从厨房里喊道,尽管我不确定她指的是肖恩还是我。
“大喊大叫很不礼貌,”肖恩再次朝着厨房说道,“你就这么待着,直到道歉为止。”我大叫着对他说我错了。过了一会儿,我站了起来。
我从纸巾盒里拿出餐巾纸一一折好,在每一套餐具上都放上一张。当我把一张餐巾纸摆到肖恩的盘子里时,他又一次用手指戳我的肋骨。我什么也没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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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尔斯到得很早,爸爸还没从废料场回来。他在餐桌前坐下,对面的肖恩眼睛一眨不眨地怒视着他。我不想让他俩单独待在一起,但母亲需要我帮忙做饭,所以我来到炉灶边,但一再找借口回到餐桌旁。一次回到餐桌时,我听见肖恩对查尔斯谈论他的枪;另一次,我听到肖恩谈论他知道的杀人的所有方法。两次我都哈哈大笑,希望查尔斯认为它们只是玩笑话。第三次回到餐桌时,肖恩把我拉到他腿上坐下。我也笑了。
这种装模作样的把戏并未持续多久,甚至没撑到晚饭时间。我端着一大瓷盘小圆面包从肖恩身边走过,他又狠狠地捅了我一下,疼得我喘不过气来。手中的盘子掉在地上,摔碎了。
“你为什么这么做?”我喊道。
事情发生得太突然,我不知道他是怎么把我弄到地板上的,但我再一次仰面躺着,被他压在身下。他让我为打碎盘子道歉。为了不让查尔斯听见,我悄悄地轻声道歉,所以肖恩没听见,被激怒了。他一把抓住我的头发,又一次贴近头皮作为杠杆,将我猛拉起来,然后把我拖向卫生间。一切发生得如此突然,查尔斯都没来得及反应。当我被揪着头拖拽在走廊里时,我所见的最后一幕,便是查尔斯跳了起来,眼睛大睁,脸色苍白。
我的手腕交叉着,胳膊被扭在身后。我的头被塞进马桶,鼻子悬在水面上。肖恩对我喊着什么,但我什么也没听见。我在听走廊里的脚步声,一听到它们我就抓狂。不能让查尔斯看见我这个样子。不能让他看出我所有的伪装——我的化妆品,我的新衣服,我的瓷制餐具——这才是我真正的面目。
我抽搐着,拱起身子,奋力将手腕从肖恩手中挣脱。我让他猝不及防;我比他想象的力气更大,或者也许只是更鲁莽,他没能抓住我。我扑向门口。我刚穿过门框,一脚踏进走廊,突然头向后一仰,又被肖恩一把抓住头发。他用力将我拽向他,于是我们又跌回浴缸里。
我记得的下一幕是,查尔斯抱起我,我大笑着,发出一声尖锐而疯狂的号叫。我想,如果我能大声笑出来,也许情况还有救,也许还能说服查尔斯这一切不过是个玩笑。泪水从我的眼睛里流了出来——我的大脚趾断了——但我一直咯咯地笑。肖恩站在门口,面露尴尬。
“你还好吗?”查尔斯不停地说。
“当然还好!肖恩是多么,多么,多么——搞笑啊。”随着我将重心挪到脚上,一阵疼痛掠过全身,我在说最后一个词时声音都哽咽了。查尔斯想把我抱走,但我推开他,一瘸一拐地走着,咬紧牙关不让自己哭出声来,还开玩笑似地拍了哥哥一下。
查尔斯没有留下来吃晚饭。他逃进他的吉普车,我好几个小时都没听到他的消息,后来他打电话让我去教堂跟他见面。他不会再来巴克峰。在漆黑空旷的停车场,我们坐在他的吉普车里。他在哭。
“你看到的并不是你以为的那样。”我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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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当时有人问我,对我来说世界上最重要的是什么,我会回答是查尔斯。但其实他不是。而我会证明给他看。对我来说重要的不是爱情或友情,而是我自欺欺人的能力:相信自己很坚强。查尔斯知道我并非如此,因此我永远不会原谅他。
我变得反复无常,吹毛求疵,充满敌意。我设计了一个怪异而不断变化的评估标准,来衡量他对我的爱。一旦他没达到要求,我便胡思乱想。我情绪失控,将我全部的野蛮的怒火、我对父亲或肖恩的所有可怕的怨恨,都发泄到这个只是来帮助我的困惑的旁观者身上。我们吵架时,我尖叫着再也不想见到他。我这样大吵大闹了很多次,终于有一天晚上,当我像往常一样打电话告诉他我改变了主意时,他拒绝了。
我们在公路外的田野里见了最后一面。我们身后是高耸的巴克峰。他说他爱我,但这超出了他的能力范围。他不能拯救我。能拯救我的只有我自己。
我不知道他在说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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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天的校园被厚厚的积雪覆盖。我待在室内背诵代数公式,努力像以前一样生活——想象我的大学生活与巴克峰的生活完全分开。将两者分开的那堵墙原本坚不可摧,但查尔斯是其中的一个漏洞。
胃溃疡复发了,整夜又烧又痛。有一次,罗宾将我摇醒。她说我在睡梦中一直大喊大叫。我摸了摸我的脸,是湿的。她把我紧紧搂在怀里,让我感到被包裹得严严实实。
第二天早上,罗宾让我和她一起去看医生——去看溃疡,顺便给脚拍个X光片,因为我的大脚趾已经变黑。我说我不需要医生。溃疡自己会好,脚趾已经有人治过了。
罗宾扬起眉毛。“谁?谁治的?”
我耸了耸肩。她以为是我母亲治的,我让她相信了。事实是,感恩节后的那天早上,我让肖恩看看我的大脚趾是否断了。他跪在厨房的地板上,我把脚放在他膝盖上。这个姿势让他看上去缩小了。他检查了一会儿脚趾,然后抬头看着我,从他的蓝眼睛里我看出了一些东西。
我以为他要向我道歉,但就在我期待他开口时,他抓住我的脚趾尖,猛地一拉。我感觉脚好像炸裂一般,一阵剧痛传遍整条腿。我仍旧强忍着疼痛,这时肖恩站起身,将一只手放在我肩膀上,说:“对不起,小妹,但就是要趁你不注意,才不会那么痛。”
罗宾要带我去看医生的一个星期后,我又被她摇醒了。她把我抱起来,紧紧搂着我,仿佛她的身体能将我揽住,以防我散架。
“我觉得你需要去见见主教。”第二天早上她说。
“我没事。”我说,重复着明明不太好的人的那套陈词滥调,“睡上一觉就好了。”
不久,我在书桌上发现一本大学心理咨询服务的小册子。我几乎看也没看,就把它扔进了垃圾箱。我是不会去见咨询师的。去见咨询师就意味着寻求帮助,而我相信自己战无不胜。这是一种优雅的骗局,一种精神战术。脚趾没有断,因为它不那么容易折断。只有X光可以证明它是不是断了,所以让我的脚趾断掉的是X光。
我的代数期末考试也被卷入这种迷信中。在我脑海里,它获得了一种神秘的力量。我疯狂地高强度学习,相信如果我能在这次考试中取得最佳成绩,考出不太可能的满分,即便我的脚趾断了,即便没有查尔斯的帮助,也能证明我是最优秀的。不可战胜。
考试那天早上,我一瘸一拐地来到考试中心,坐在通风的大厅里。试卷就摆在我面前。问题顺从而柔软,轻易被我掌控,我将它们一一解答出来。我交上答卷,然后站在冰冷的走廊上,盯着大屏幕,屏幕上会显示我的分数。分数出现时,我的眼睛眨了又眨。一百分。完美的满分。
我感到一阵陶醉和麻木,犹如喝醉了一般。我想对着世界大喊:这就是证据,没有什么东西能影响到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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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诞节,巴克峰看上去一如往常——山顶白雪皑皑,点缀着常青树——而我的眼睛,越来越习惯于砖和混凝土,被其磅礴和明净晃得几乎睁不开。
我开车进山时,理查德正开叉车搬运檩条,供爸爸在附近的富兰克林镇盖商店使用。理查德二十二岁,是我认识的最聪明的人之一,但是他没有高中文凭。开车从他身边经过时,我突然意识到,他可能要开一辈子的叉车。
回家刚几分钟,泰勒就打来电话。“我只想问问,”他说,“理查德是否在准备参加大学入学考试。”
“他要参加考试?”
“我不知道,”泰勒说,“也许吧。我和爸爸一直在做他的工作。”
“爸爸?”
泰勒笑了。“是的,爸爸想让理查德去上大学。”
我以为泰勒在开玩笑,直到一个小时后我们坐下来吃饭。我们刚开始吃,嘴里塞满了土豆的爸爸就说:“理查德,我下星期给你放带薪假,如果你把这段时间用来学习的话。”
我等着一个解释。解释很快就来了。“理查德是个天才,”过了一会儿,爸爸眨眨眼对我说,“他比爱因斯坦聪明五倍。他能驳斥所有无神论。他要去把整个该死的体系推翻。”
爸爸继续欣喜若狂地说着,没有注意到他对听众的影响。肖恩瘫在长凳上,背靠着墙,脸歪向地板。他的样子让人想起一尊石像,看上去那么沉重,那么缺乏行动能力。理查德是奇迹之子,是上帝赐予的礼物,是能驳倒爱因斯坦的天才。理查德会改变世界。肖恩不会。从托盘上摔下来让他失去了太多理智。爸爸的一个儿子会开一辈子叉车,但这个人不会是理查德。
理查德看起来比肖恩更可怜。他耷拉着肩膀,缩着脖子,仿佛爸爸的赞扬压得他喘不过气来。爸爸上床睡觉后,理查德告诉我他参加了ACT模拟考试。得分很低,他不想告诉我分数。
表面上我好像是爱因斯坦,”理查德双手抱头说,“我该怎么办?爸爸说我将摧毁那个玩意儿,我甚至不确定能不能通过考试。”
每晚都是如此。晚饭时,爸爸会一一罗列他的天才儿子将驳倒的错误科学理论;晚饭后,我会和理查德谈论大学、课程、书籍、教授,我所知道的会激发他内心对学习的渴望的话题。我很担心,爸爸的期望如此之高,理查德又那么害怕让他失望,很可能根本连大学入学考试都不去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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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兰克林镇的商店准备盖屋顶了,所以圣诞节两天后,我将仍然又弯又黑的脚趾勉强塞进钢头靴,然后花了一个上午在屋顶给镀锌铁皮拧螺丝。傍晚时分,肖恩扔下螺丝枪,降下装载机的加长吊杆。“休息一下吧,小妹。”他从地上喊道,“我们进城去吧。”
我跳上托盘,肖恩降下吊杆至地面。“你来开车。”说完,他把椅子往后一拉,闭上了眼睛。我开车前往斯托克斯。
我还记得我们把车开进停车场的那一刻所有的奇怪细节——我们的皮手套飘散汽油的味道;我指尖的污垢摸上去质感如砂纸一般。而肖恩,坐在副驾驶座上对我咧嘴笑。在城市的车流中穿梭时,我发现一辆红色吉普车。是查尔斯的。我们穿过主停车场,转入商店北侧的露天柏油路,那里是员工停车处。我拉下遮阳板审视自己的模样,注意到我的头发被屋顶的风吹得乱糟糟的,毛孔里塞满了铁皮上的油脂,变得粗大发黄。我的衣服上也布满灰尘。
肖恩看见了红色吉普车。他看着我舔拇指、擦洗脸上的污垢,变得兴奋起来。“我们走吧!”他说。
“我在车里等着。”
“你给我进去。”肖恩说。
肖恩能嗅到羞耻的味道。他知道查尔斯从未见过我这番模样——去年夏天,我每天都跑回家,洗掉身上每一处瑕疵、每一块污垢,用新衣服和化妆品遮住伤口和老茧。肖恩见过我无数次从卫生间出来,焕然一新,已将废料场的垃圾冲进了地漏。
“你进去。”肖恩又说了一遍。他绕车走了一圈,为我打开车门。他的行为十分老派,有绅士风度。
“我不想进去。”我说。
“不想让你的男朋友看到你这么光彩照人吗?”他笑着用手指戳我。他奇怪地看着我,好像在说,这就是你。你一直假装自己是别人,是比你更好的人。但这才是你本来的样子。
他开始大声狂笑,好像发生了什么有趣的事,但什么也没有发生。他仍然大笑着,抓住我的胳膊向上提,似乎要把我驮在背上。我不想被查尔斯看到,于是结束了游戏。我直截了当地说:“别碰我。”
接下来发生了什么,我的记忆一片模糊。我只记得一些片段——天旋地转,拳头向我砸来,还有一个我认不出的男人陌生、凶狠的目光。我双手紧握方向盘,感觉到强有力的胳膊扭着我的腿。我的脚踝处有什么东西移位了,发出咔嚓或者啪的一声。我失去控制,从车上被拉了下来。
我躺在冰冷的路面上,鹅卵石磨着我的肌肤。我的牛仔裤已滑下臀部。肖恩拽着我的腿时,我感觉裤子一寸一寸地往下掉。我的衬衫已上蹿,我看着自己,看着自己平躺在柏油路上的身体,看着我的胸罩和褪色的内衣。我想遮住自己,但肖恩把我的手按在头顶上。我一动不动地躺着,感觉寒冷渗入身体。我听到自己恳求他放开我,但声音听上去不像我自己的,像是另一个女孩在啜泣。
我被拉起,站了起来。我抓住衣服,接着我的腰弯了下去,手腕被向后折叠弯曲,直到极限。骨头开始弯曲时,我的鼻子紧贴路面。我努力恢复平衡,腿使劲向后蹬,但脚踝受力时也弯曲了。我尖叫起来。有人转头朝我们这边看。人们伸长脖子,想看看发生了什么骚动。我开始大笑——疯狂地、歇斯底里地咯咯笑个不停。尽管我努力假装,我的声音听上去仍然有些像尖叫。
“你给我进去。”肖恩说。我感觉手腕上的骨头裂开了。
我和他一起走在明亮的灯光下。我笑着穿过一个又一个过道,把他要买的东西一一拿好。他每说一个字我都笑,试图让任何可能在停车场里的人相信,刚才那只是一个玩笑。我拖着扭伤的脚踝走路,但几乎感觉不到痛。
我们没有看见查尔斯。
开车返回工地的路上一片沉默。只是五英里的车程,但感觉像五十英里。到了工地,我一瘸一拐地走向工作间。爸爸和理查德在里面。因为脚趾没好,之前我走路就一瘸一拐,所以现在跛行并没有那么引人注意。尽管如此,理查德还是看见我脸上满是油污和泪水,他知道有点儿不对劲;爸爸什么都没看出来。
我拿起螺丝枪,用左手拧螺丝,但无法均匀用力,仅用一只脚支撑身体也无法保持平衡。螺丝从漆过的铁皮上弹跳下来,留下一道长长的弯曲的痕迹,像卷曲的丝带一般。在我弄坏两张铁皮后,爸爸打发我回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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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晚上,我手腕上裹着厚厚的纱布,草草写下一则日记。我问自己,为什么我恳求他的时候,他不停下?我写道:就像被一个僵尸殴打。仿佛他听不见我说话一样。
肖恩来敲门。我把日记本放在枕头下面。他耷拉着肩膀进来,说话声音很轻。那只是闹着玩的,他说。他不知道会伤害到我,直到看见我在工地扶着胳膊干活。他查看了我的手腕,又检查了我的脚踝。他为我拿来用洗碗巾包好的冰块,说下次两人再闹,要是有什么不对劲,我一定要告诉他。他离开后,我继续写日记。真的是在闹,在开玩笑吗?我写道。难道他不知道他在伤害我吗?我不知道。我真的不知道。
我开始自我反思,思考自己是否表达清楚:我低声说了些什么,尖叫了些什么?我决定相信,如果换一种方式请求他,让他冷静下来,他就会停下。我写下这些,直到让自己相信。这并没花很长时间,因为我想相信就是这样。想到过错在我,我感到很欣慰,因为这意味着事情还在我掌控之下。
我收起日记,躺在床上,背诵着这段话,仿佛这是一首我决定要用心记住的诗。我几乎就要将它牢记在心,突然被一个念头打断了背诵。一幅画面侵入我的脑海——我躺在地上,胳膊被按在头顶上。低头看看自己露出的白花花的肚皮,然后抬头看看哥哥。他的表情令人难忘:不是愤怒或狂暴。其中没有怒火,只有平静的快乐。然后我有点儿明白了——尽管内心不愿承认——他的快乐正源于对我的羞辱。羞辱我并非事出偶然或副作用。那是他的目的。
这种不完全的认识攫住了我,有几分钟我的脑海被它占据了。我从床上坐起来,重新拿出日记,做了之前从未做过的事:我把发生的经过写了下来。我不再像以前那样在日记中使用模糊隐晦的语言,不再隐藏自我暗示和提议。我写下了记忆中的内容:有一次,他强迫我下车,将我的双手举到头顶按住,我的衬衫也蹿了上去。我恳求他让我整理一下衣服,但他好像听不见我的话。他只是像个大浑蛋一样盯着它看。幸亏我个头还小。如果个头再大一些,当时我就会把他撕成碎片。
“不知道你到底用手腕干了什么,”第二天早上爸爸对我说,“但你这个样子在队里派不上一点用场。你还不如回犹他州。”
开车返回杨百翰大学就像一次催眠;一到那里,我关于前一天的记忆就已经模糊褪色。
查看电子邮件时,一切回忆重又浮现。有一封肖恩写来的道歉信。但他已经来我房间道过歉了。我从没见过肖恩道歉两次。
我拿出日记本,写了另一则日记。与上一篇相反,在这一篇里,我对回忆做了修正。这是一个误会,我写道。如果我叫他停,他会停下来的。
但无论我选择如何记忆,这个事件都会改变一切。现在回想起来,我为此感到惊讶,不是为事实上发生了什么而惊讶,而是为我笔下发生了什么而惊讶。在那个女孩脆弱的躯壳中,在她为自己虚构的不可战胜的空虚中,还留下了一个火花。
第二则日记不会掩盖第一则的文字。两则日记都会保留下来,将我的记忆和他的记忆并置一处。我没有为了保持前后一致而进行修改,没有将某一页撕下来,这是一种大胆的做法。
承认不确定性,就是被迫承认自己的软弱和无能,但也意味着你相信你自己。这是一个弱点,但这个弱点中透出一股力量:坚信活在自己的思想中,而不是别人的思想中。我常常在想,那天晚上我写下的最有力的话,是否并非源自愤怒,而是出于怀疑:我不知道。我只是不知道。
我从未允许自己拥有这样的特权:不确定,但拒绝让位于那些声称确定的人。我的一生都活在别人的讲述中。他们的声音铿锵有力,专制而绝对。之前我从未意识到,我的声音也可以与他们的一样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