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篇ll截胡

范一兵结婚晚生女儿晚再加上女儿结婚晚,可能是我们这届同学间的子女中最晚的一场喜宴了。喜庆的宴席上,徐俊依旧是那个最会说话的人,胡侃对不起他爹娘给他起的名,很少开口说话,一直得体地微笑着倾听,李爱国总会说出一些稀奇古怪的秘闻趣事,刘小桃声音又高又尖没心没肺,陆言撩耳边长发的姿势从来没变,陶懿戴着眼镜,知性女子的样子最显年轻,张三喝一次醉一次,一点也不长记性。

一帮老家伙,除了工作儿孙外,最多提到的当然是儿时各种糗事,还有一样是当人生已成定局后,心平气和地说起当年谁喜欢过谁谁,用放肆的大笑,掩饰曾经的些许遗憾。

又说到了胡侃和秦倩倩,初中最后一场考试结束,满教室都飞起了教科书和练习本,红领巾被抛到空中,赵忠出了个馊主意,说有没有人敢表白?

透过乱哄哄的喧闹人群,我看到秦倩倩低着头,坚定异常地坐到了胡侃的旁边,她的长发顺势垂落,遮住了一脸的红霞。


爱情是个什么东西?这是个千古谜题,每个人都可以说出或多或少的一套理论,到底哪个是正确答案?又很难定断,或者说这只是个伪命题,它根本就没有正确答案。

对于我这类上了些年纪的,对爱情是什么早已不再热衷,大多情况下它被另一个词替代,陪伴,似乎两个人的厮守,比爱情更为真切而实用。

众多答案中倒有个普遍性的说法:爱情是双鞋,合不合脚只有自己知道。

鞋合不合脚这个命题也有许多不确定性:大多数鞋因为不是量身定制而不合脚,但按长者们的意思,就算鞋子有点硌脚,穿两次就“服”了。这个“服”也有两方面可能,是鞋服了脚,或是脚服了鞋。当然,除了鞋是否会有一双脚相配外还有许多因素,比如鞋的式样、实用性、必需程度、价格等等,以至于鲜见到有先买下了鞋再说是否合脚的人。

用鞋比喻爱情也就说说而已,再合脚的鞋也会穿旧穿坏,非要用鞋作比喻也不对,人一生肯定会穿很多双鞋,那岂不是说要爱很多回呢?

我见识过橱窗里各色各样的鞋,我很想自己有选择权,选择一双最适合我的鞋。事实很打脸,我家的条件够不上,上苍没赋与我这方面的实力。于是我退而求其次,希望自己就是一双璀璨夺目的鞋,会吸引无数的目光。这次打的是我的另半边脸,我这双鞋躺在橱窗里很久很久,鲜有人瞅上一眼,更不要说被人拿下来穿穿试试了。

不用多解释,鞋作为商品,绝大多数会被销售出去,卖不掉?促销,或是清仓处理,穿到谁的脚上,合不合脚全凭运气。

岁月和初冬的银杏叶一样,渐渐老了黄了,匆忙的人群中,早已罕逢一个说爱的对象。至于鞋的传说,慢慢成了奢求。

也不尽然,因了网络的兴起,同学群仿佛在一夜之间火热起来,聚会成了联系热情的纽带,对我们而言,几十年过去后,子女的婚宴成了一个堂皇的理由。这次范一兵女儿的婚宴又把我们这帮爷爷奶奶辈的老家伙聚在了一起。

用我的话来表述,我们的相遇,是偶尔还会遇上的青春,也许,我们的青春唯留下同时走过青春的我们可以看见。


可庄中学教育楼前有一大片花圃,用劈开的竹子作篱,不知出自哪个高手的杰作?编出很好看的半圆形花形图案。篱笆脚下植了一圈鸡冠花,火一般燃烧着盛夏的温度,像极了我们青春的颜色。

那个年龄段谁能明白爱情的真谛?但我清楚地知道,爱不爱我不能确定,暗地里我是喜欢胡侃的。他和别的男孩子不一样,安安静静干干净净着,有着和其他少年不同的稳重。若不是那时的狂欢乱叫,秦倩倩在他旁边坐下的那一刹,我的失神太容易被别人发现。

我看到胡侃红了脸,他刚想站起来,却被旁边站着的张三用力按住肩,几个男同学凑趣地涌过去挤紧了张三哈哈大笑时,班主任不合时宜进了教室,勉强压制住了失控的场面。

今天秦倩倩没来参加婚宴,我们彼此询问着,竟都不知她现在哪里在做什么?好像她在毕业之后人间蒸发了一样,便不免感慨一下物是人非,大抵是有的人走着走着就散了。我暗地里猜测着,或许就是当初她义无反顾地坐到胡侃身边,最后两人偏没有什么结果,让她有了些尴尬的想法,才避开着同学间的聚会。若是这个原因,那未免想多了,经年后谁还会再去在意青葱岁月里的率性呢?

除非是我。

胡侃没因我们的取笑尴尬,张三说起了那时代唱的歌,让我们荡起双浆、垄上行、南泥湾、我的祖国,还有那位英俊的音乐老师,纤细的手指弹着脚踩的风琴引吭高歌的样子真是帅。大家想了许久,只有刘小桃想起他姓邵,于是大家又放肆地说刘小桃不会喜欢邵老师吧?一边借着酒意凑趣地哄笑几声。

刘小桃并没否认,说那时邵老师的络腮胡总是剃的干干净净,淡淡得青,真的好帅。她又补上一刀,为了不辜负邵老师的栽培之恩,要不咱们喝好喜酒去歌厅吧?

人声鼎沸,张三又喝得差不多了,站起身来扯直喉咙,努力压住众人的话语,说,那时罕见港台歌曲,所以胡侃唱《穿过你的黑发的我的手》那次记得特别清楚,应该是84年吧?还是85年?等下胡侃一定要唱这首。说这话时,张三的眼光有意无意地扫向我这边。

说得好好的让胡侃唱的,当前奏响起,张三踉跄着抢过话筒,站起身时差点被沙发拌倒,他跟着音乐扭了几下微微发福的腰,一开口就走了音。

大家都在笑,都知道张三的五音不全,也不起哄,随着音乐各自轻轻晃动身体。我侧过脸望了眼胡侃,他正襟危坐着一动不动,三岁定八十,他还是像少年一样安静,连笑容也是那么谨慎。

包厢里灯光闪烁着,很不真实的场景。我眼前浮现了胡侃腼腆青涩的样子,想起年少时曾经幻想他的手会如何穿过我的黑发,以致于往后的近四十个春秋里,我一直留着长发。


初中毕业后,胡侃写过一封信给我,礼貌而客气地说了些他们学校的各种趣事。我也礼貌地回了封短信,也无非说一些我学校里的状况,附上句一切安好。可惜仅此一次,他没再回信。我一次次怀抱着青春美好的憧憬步行到学校传达室去看有没有他的回信,一次次地黯然失望,直到绝望。他没回信,我找不出再写信给他的理由,我只是橱窗里一双非主流的鞋,好不容易有客人望了一眼,问了下鞋子的材质,没了下文。

后来听刘小桃说起,胡侃和秦倩倩打得火热,这多少让我对胡侃写我信的动机有了看法,很自然地,我和胡侃同学断了音讯,不了了之。

多年以后,忘了是哪个同学子女的婚宴上,又是刘小桃透露过一个惊掉我下巴的消息,我们的高中班主任为了防止早恋,截留了许多同学的信,我的信不在少数,其中胡侃写的最多,有几十封呢!

焦点在于多年以后这个概念,青春里的梦,终究败在班主任的一片好心中。我不知道胡侃同学和秦倩倩有没有故事,以及这个不明所以的故事和他给我写信之间有何关联,我想到的是胡侃如何一次次在深夜提笔,臆想中存在的款款深情扔进了太平洋。他会不会和我一样一次次从学校传达室失望而归?也许我可以用我当初等他回信的心情去感同身受,直到理解他的绝望,在这点上,我明显着有刻意偏袒他的痕迹。

因了微信这新工具,我们八一届的同学来往密切起来,似乎一下珍惜起往日的情谊,儿女结婚多半会相邀聚集庆贺。几次踫头,胡侃从来没和我提写信的事。我一直想和胡侃说清截信的往事,以摆脱我在他心目中绝情的印象,却怕被他曲解,一直不知道该如何开口?

过去的都随了风,哪怕,我很想很想知道那几十封信的内容,有没有思念或是喜欢的词语?

那又能怎样?也许,当时胡侃眼中有好几双鞋呢?非要去征询一个无关紧要的答案又有什么意义?除了,那个少年还在,只是白了头。

更何况,还有张三。


灯光闪烁,张三在唱,“如此这般的深情若飘逝,转眼成云烟,搞不懂为什么沧海会变成桑田”,我抬头,包厢里一道细长的蓝光掠过张三醉意朦胧的双眼,那双眼恍惚有晶莹得闪亮,明明白白地穿过那些花里胡哨的灯光,落在我脸上。


高中时我和张三同班,他就坐在我后排,写了个纸条折成很小的方块,放在我的文具盒里,上面没写几个字:晚自习后我在走廊等你,不见不散。

我真不想赴这个没一点浪漫色彩、唐突蛮横、不明所以的约会。我们所在的学校地处偏僻,用词来形容,就是十里之内荒无人烟那种。晚自习后,整栋教育大楼的灯都灭了,只留下正前方六角形水泥砖铺就的大道上几盏稀疏昏暗的路灯,黑古隆冬地有点可怕。我踌躇了很久,在胡侃早已没有了消息、班中同学们大多有了方向的前题下,更有我这种外貌、学习、性格都优秀却没人追的尴尬局面之中,终于又有顾客看到了我这双鞋,这鞋和脚会不会合适?谁说得清呢?

如果我可以,我很想确认下那一夜具体属于哪个季节?反正不是夏天,有点微风有点微凉,但不像是冬天,应该是初春或是深秋。我更愿意相信是初秋。深夜9点,我裹紧了衣衫,双手环抱在胸前,还是感觉冷。

回忆如果没有骗我,我的踌躇是因为张三写的字。对,不是这些字所代表的含义,是因为张三的钢笔字写的太耐看了,让人不觉随他的笔迹翩翩然。他应该下苦功练过,让那些字有了灵魂,超脱了它所能表达的本意。

教室走廊是当时比较新颖的设计,平面呈弓字形。我靠墙站着,看到教室钢窗上的玻璃反射着阴冷的光芒,张三在我侧前方,看不清他的脸,他只是一具有生命的黑影。

可惜我忘了他说什么了,他的声音有点颤抖,不知是因为紧张还是四楼的风太大?

张三是找了理由的,当他蛮横地握紧我的手时,我感觉出了他手中的潮湿。

也许,爱与不爱,也就在于谁先跨出了那一步。我想起初三结束前那一刻来,那位戴着眼镜的、我从没注意过的文静的秦倩倩,如何坚定地坐到了胡侃的身边,伴随着同学们放肆的囗哨声,想起那一刻我的灰心丧气来。

好像一直是张三在说话,逻辑有点混乱,我第一次听他说心墙这个概念,大意是人心与人心之间都隔着一堵墙,这墙并不高,但每个人都不情愿花一点力气跨过这堵墙。

他怕留下遗憾,而我,不知应该如何回应?


张三绕过桌子,挤进矮桌与沙发间窄小的空隙,坐到胡侃身边,一手搭着他的肩,一手把话筒凑近胡侃的嘴巴。在此期间他碰翻了一只啤酒瓶,这只还剩下半瓶啤酒的玻璃瓶子又像保龄球似的,撞倒了好几个空瓶,它们发出清脆的响声,试图惊醒我们什么。

胡侃的手也环住张三,眼晴盯着屏幕。屏幕上有两位穿着泳衣的年轻女子,在游轮上搔首弄姿:“我再不需要他们说的诺言,我再不相信他们编的谎言,我再不介意人们要的流言,我知道我们不懂甜言蜜语……”我知道,马上又是那句穿过你的黑发的你的手。张三伸长脖子凑近了话筒,他那嗓子真的可以杀人。

音响声音太大,刘小桃凑近我耳边笑着说,大姐姐,你让张三别唱了行不?咱还是让胡侃唱一个,他唱得最好,今天他还没唱过整首的呢!

我叹了口气,说,我能管得了张三?

刘小桃也喝了不少,说也是,也就胡侃和张三关系最铁,高二那年,胡侃还到我们学校找过张三呢,就在校门口的那个小饭店喝酒,你这张三,喝一次醉一次,那天喝完酒,胡侃还住在张三宿舍里呢!

这胡侃真不够意思,到我们学校也不和我说一声,怕付不起酒钱?我说。

吓,你这不是揣着明白装糊涂?那时,谁不知道张三在追你?

啊?!谁说的?!

张三呗!哈哈哈,他就怕全世界的人不知道他在追你。


胡侃确实真真切切地找过我,那是很久以前的事了,我从苏大毕业后到南京工作后的第二年,不知他从哪里得来的消息?知道了我的BP机号码,说他刚好路过南京,听说老同学在,多年不见,想见个面。

我欣然同意,还着实为自己的衣着踌躇了好一会,最后穿了件鲜红的吊带毛线连衣裙,以更贴近少女的样子,很少化妆的我还刻意对着镜子画了眉抹了口红。

结果还是不顺利,我坐的公交车出了个小事故,等了些辰光后眼看无望,我不得不下车打的过去,比约定时间晚到了一会。

凑巧的是我还是比胡侃早到了一分钟,我慌乱着四处张望时,看到他从马路对面的出租车上下来,踏着零星的梧桐树叶——那条街两边的行道树都是法国梧桐,是很有些年月的老树,枝杆粗壮,伸展开来几乎覆盖了整个街面。他穿着黑色风衣,狼狈地爬过中间隔离栏。

印象中的他可不是这样的,他是个注重细节的人,文静羞涩而干净,“跨栏这种动作不是他的作风。

我没问他迟到的原因,我很想表达我对这次见面的欣喜,又不知如何才能做到恰到好处?我加快了些许脚步走近他,脚下的落叶簌簌作响,我大声地叫着他的名字,在他面前站定,使劲地拍了下他的肩膀,表现得像是遇到一位多年不见的兄弟。

他的头发抹了摩丝,在阳光下闪着黑光,条理分明;他的额上有些许细碎的汗珠,他低垂着眉,毫不意外地露出了羞涩的神情。对,这才是我记忆中熟悉的样子。

胡侃的右手藏在背后,其实他在街对面时我就看到了,他手中有朵鲜红的花,应该是玫瑰。

记忆里那些飘舞的宽大梧桐树叶让我确信,那个季节是深秋,一九九三年的深秋,不冷不热,刚刚好。

正好是饭点,在一家小饭馆里,我点了南京的盐水板鸭,上面洒了几小朵桂花。这桂花让我们都想起家乡来,在颜市的乡村,几乎家家都种有桂花,花开时那甜糯的香气若有若无,时时触及感官,让人舒怀。当然还会想起家乡的板粟和叫花鸡,然后有一搭没一搭地聊起,现在的特产都不正宗,包括这份桂花盐水鸭。

是的,我对那天的盐水鸭什么味道一点印象都没有,倒是胡侃忐忑地把那朵花递到我眼前时,我的神情一定很微妙。

不是玫瑰,是一枝康乃馨,绿色的枝干、紧密的皱折、鲜艳的红。我小小得愣了一下,那红如火,在我眼前燃烧。

我很快恢复过来,装出来的开心有点夸张,说,这是我第一次收到花呢!

很奇怪,那天我们很默契地都没提秦倩倩和张三,照例,他们应该是久别后的我们必须存在的话题。

除此外,有些心事是永远不能说出口的,比如,要是胡侃送一朵玫瑰花的话,或许更能满足我小小的虚荣心。

很明显,胡侃一贯严谨的作风早已成了惯性,也许,关于这一朵花,他也殚精竭虑地考虑了好久。


刘小桃见我沒有阻止张三的意思,便亲自披挂上阵,抢了张三的活筒,嚷嚷着让陆言挑歌,是一首《再回首》,陆言有点鄙视的意思,说老唱这些歌,容易暴露年纪。刘小桃尖声大叫,我们有年纪吗?我们都是少年!!!

刘小桃很入戏,不知为啥,才唱三两句,一众人都安静下来,曲终之际,一帮老人讲好了一样又回到年轻的时光里。陆言打趣,这男人的歌,被你唱变味了。刘小桃说,当年的情歌王子,我最爱了。

众人又笑起来,说刘小桃最色,就爱帅哥。“爱帅哥咋了?得不到咱想想都不行吗?!”刘小桃边回应边把话筒递给胡侃:“就你假正经,也来唱一个……对了,你不喜欢唱歌可以选择低调一点的,还是姜育恒的,最后一次等待,好不?”

胡侃还想推脱,经不起一众起哄,接过了话筒。

音乐和缓之际,刘小桃把头靠在我肩头,若有若无地问出一句没头脑的话来,伊朵,你爱过吗?

这问的突兀,这么多年,连张三也没这样问过,不管是认真正是玩笑。

或许爱过吧?!灯影迷离,或许就是隔着刘小桃坐着的胡侃,他戴起了眼镜,很斯文的样子,如果没有秦倩倩。

也许是张三呢?年岁不饶人,他的顶秃的厉害,不得不剃了寸头,清晰地露出了头皮。


张三“创造”了心墙这个词,他也孜孜不倦地说服我突破我和他之间的那道看不见摸不着的心墙。说实话,我并没完全懂他冠名的这个词。一度里我还怀疑他也并不一定明了心墙是个什么东西,但隐约里,我觉得这个词是有深刻存在的意义的。高中三年,他再怎么努力,我再怎么配合,我和他之间还是不温不火着。

就算胡侃不写信来,凭我这条件,总会有个把人看中我吧?至少有人有机会胜过张三。很奇怪的是,在我的舍友们窃窃私语着欢喜时,就我门庭冷落车马稀着,直到毕业。

毕业季,张三送过我一件特殊的礼物,一只粉红色的高跟鞋,玻璃材质,表面磨砂后有着半透明的朦胧美。我突然就想起关于爱和鞋的传说来,他送的这只鞋,难道是寓意让我试一下鞋子合不合脚?隔了两天,我去市里买了一支英雄牌钢笔回赠给他,因为我知道他的字写的好,当时英雄牌钢笔对我们这帮穷学生来说很责很洋气,送一支给他很有意义。

我想得不太周全,现在想来有两点很值得商榷,英雄牌,会不会让张三误会成我把他当成英雄?送他笔,他会不会认为我在鼓励他写信给我?

反正,假期里张三的信来的频繁,连邮递员也认识了我,顺便惊动了我妈妈,我只能塘塞着说是普通同学,妈妈不再多问,笑而不语。

在张三看来,心墙并不可怕,只要有心,终究会把墙脚挖穿。那个盛夏蝉声紧密,他依着通讯地址骑部自行车找到我家,脸被晒的通红,提着个十几斤的大西瓜,说大热天的,解渴。

我们在家前的大樟树下坐定,西瓜切片,红彤彤地很喜气,彼此沉默着,场面一度很尴尬。



我顿了好一会,回答刘小桃,说,爱是什么玩意?好吃吗?我还真想不起我爱过谁。“你就吹吧!老实说,你爱过胡侃没?”我扭头看了眼胡侃,胡侃正“唱”出一句,你终于还是没来,夜深了,我也该走了……

在南京和胡侃见面后的很久很久以后,我在整理旧物时,在一本日记本中翻到夹着的两片花瓣,是康乃馨的花瓣。这种花瓣有很多皱折,却因了岁月久远,被纸张压得异常的平整。它早已失却了当初鲜艳的红,变成了灰褐色,没有了一丝水份,轻飘飘着比纸还薄,随时习以随风飞起来,它只是一个意象。我很快就记起这就是当年胡侃送给我那枝康乃馨上的花瓣,当时我是怀着何种心情如何将两爿花瓣夹进日记本的?我已记不起来了,想来是会有些惆怅的吧?

那两片花瓣,标示着早已逝去的时光和温情,严格来说,它们已失去了存在的意义。我迟疑着准备把它们扔了,终于没动手,轻轻地合上了日记本。如今那日记本应该还在,我也不知自己会不会在某一天心血来潮再次打开它?

我顾左右而言他,轻声对刘小桃说,说这个有用吗?

我的心中还是有点小疑惑,问刘小桃,胡侃到我们学校和张三喝酒的事以前咋没听你说起过?

吓,那时食堂的饭真的太难吃,你知道的,饭里总是有很多让人恶心的米虫。我实在吃不下,就到校门口的小饭店里弄碗馄饨吃。那天刚好看到胡侃和张三两个人在那家店里喝酒。我还问胡侃,很久没见着,到我们学校怎么也不打个招呼?胡侃被我问得很不自在,脸都憋红了,愣是没说出句完整的话。后来我们仨一起喝,我还说叫上你来着,看到张三使劲冲我使眼色,我就明白了,那时胡侃和秦倩倩好着呢,张三又在追你,嘿嘿,你和胡侃的关系又不错,让你来岂不是添乱?末了张三还郑重其事地嘱咐我别和你说,怕你不开心,我懂其中利害,当然不和你说了。

不过,现在说出来就无所谓了,刘小桃解释一通后补上了一小刀。

你说那天胡侃不会是来找我的吧?我笑盈盈地对刘小桃说,多年以后,风轻云淡,我也可以开这样的玩笑了。

刘小桃转头看了眼邻桌的胡侃,包厢里热闹和谐着,胡侃侧着身,举起玻璃杯中的酒微微仰起了头,

似乎并没注意到我和刘小桃的私语。说——不——准——啊!弄不巧真是找你来着,这家伙面子薄,怕羞,到了咱学校可能先见着张三了,不好意思开这个口,结果演变成陪张三喝酒了。

说完这些,刘小桃心领神会般大笑起来,很放肆的样子。

对了,秦倩倩老是不来参加聚会,她和胡侃怎么……我想用分手一词的,临到嘴边,改成了没成功。

刘小桃转头看我,认真地说,我听胡侃说过,他根本就没和秦倩倩谈过恋爱。

啊?!我还一直以为他们相好着呢!那他们好上的事你又听谁说的?胡侃和秦倩倩没好过这消息让我很是不解,忍不住也八卦起来。

张三和我说的啊,他说胡侃就是面子薄,没成就没成呗,这有什么丢面子的?还非找什么没好过的借口。

张三说的……我沉吟了半响,转头望邻桌的张三,见他举着手中的杯,有点站立不稳,满脸通红地大声说着话,左手还辅以手势,声音太吵闹,听不清他在说什么?

对了,小桃,还有件事,你说班主任截了胡侃写给我的许多信,我咋觉得不太靠谱?咱班主任不太像能做出这样事的人啊!这事真的确切?你是怎么知道的?

刘小桃却岔开话题,说伊朵,谁不知道你是校花啊!一定是给你写信的人太多,引起班主任注意了,他怕你早恋误了学习,才做出这样出格的事。

瞎说啥呢,我咋就没感觉有人在追我?我又想起橱窗里的鞋来,有时就算鞋子光芒四射,却价值数千万美元,但并不一定能吸引买家的目光,比如,太多人只是好奇那个标价。

你真没感觉出来?我可以百分百地确定,当年胡侃喜欢过你!

唉,都老头老太了,还扯这没用的,话说那些信被截,你是听谁说的?

我忽然又对这个答案提起了兴趣来,和答案本身的意义关系不大。

还会有谁?你猜猜就明白了啊!刘小桃说完这些,当年,张三为了追我,和刘小桃走得很近。

张三?!

我脱口而出地说出这名字时,看到刘小桃的表情也有那么一秒的愣怔,然后着了魔般地跟着我喃喃说,张三?张三……


张三从没停止过他的脚步,我在苏大读书那会,他隔三差五地过来找我,不嫌路途来去的麻烦。嘉兴的甘蔗、西山的杨梅、沙塘的蜜桔……四年里我的生日蛋糕一次也没落下,有一阵子我脸上长了很多痘痘,一直不见好,张三还特意咨询原因,帮我买了整肠参,并时时叮嘱我按时吃,差不多吃完时又买来整瓶的。吃了段时间效果不大,我都泄气要放弃了,偏他坚持着让我继续吃,一年后,还真治愈了那些恼人的小痘痘。舍友不免好奇,问我是不是男朋友?我不愿承认,对舍友解释,张三是我哥。四年大学,连舍友们都熟识了张三,同时都羡慕我有这样一个贴心的哥哥。

精诚所至,金石为开,我也弄不明白,张三是如何一步步地推倒了我们之间那堵看不见的心墙?


从热闹的歌厅走出,颜市的街显得太过清冷,街灯透出些模糊的红。

张三真醉了,胡侃和李爱国一左一右地把他架到我车后座上,胡侃有点不放心地说,伊朵,你一个人弄得动他吗?要不要我一起送一下?张三打了个饱嗝,说没事没事,你们只管自个走,我没事。

同学们彼此叮嘱着平安,各自道别。我打了把方向,汽车缓缓前行,反光镜里,我看到胡侃的手还高举着,夜色里灯光微弱着,看不清他的面孔。

回到家,张三脱了鞋,连澡也没洗,和衣躺倒在床上,没三分钟,就打起了呼噜。

我懒得答理他,给他盖上条被子,自个到卫生间放热水,对着镜子将我的长发挽起。无意间看到梳妆台上的那只磨砂玻璃做的粉红高跟鞋,在纯白灯光下,它和镜子中的影子配成了完美的一对。

这只鞋,只是一件在我家里放了很久的摆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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