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1 BFD法则|到底什么样的文案才叫走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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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要点

文案、传播、品牌、媒体、和公关

文案是一篇文字,一张照片,或者一段视频,唤起消费者强烈的情绪,从而忍不住购买、或者传播你的产品。

著名文案大师迈克尔·马斯森特说,要从人们的三种“核心情绪”开始,它们是:信念(Beliefs)、感受(Feelings),和渴望(Desires)”,简称BFD。

什么是“信念”?信念,就是消费者相信什么。要比消费者更准确、更有力地表达出他们的信念,就能激起“哇,居然你也这么觉得”的共鸣感。比如,耐克的“Just Do It”

什么是“感受”?感受,就是消费者的情绪。如果互联网有性别,它一定是女性。基于情绪和感受的表达,远远比理性更打动人心。比如,你用一万个字描述食物如何好吃,都不如一句“妈妈的味道”来得走心。

谈感情,而不是讲理,才是王道。

什么是“渴望”?渴望,就是消费者最想要的东西。“学钢琴的孩子不会变坏。”这则看似和钢琴甚至无关的文案,打动了很多人。也许,这才是家长真正渴望的。

运用

文案是一篇文字,一张照片,或者一段视频,唤起消费者强烈的情绪,从而忍不住购买、或者传播你的产品。一个好的文案,是坐在键盘背后的销售。那怎样才能写出走心的文案呢?1)呼应消费者的信念;2)共鸣消费者的情绪;3)满足消费者的渴望。三者并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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