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失的琉球:细谈冲绳的前世今生

目前来说,冲绳(琉球群岛)的管辖权是日本的,但其主权问题在国际法上一直未有定数,不属于任何国家和势力,应该说是一块无主之地。

琉球王国


琉球群岛是位于日本九州和我国台湾之间的群岛。历史上,在这块土地上曾出现过一个主权独立的王国,那就是琉球王国。

而这个琉球王国长期便是我国的藩屬國,也就是说,我国长期便对其有主权。

隋朝

隋朝时期,我国就和琉球互有交流、往来。

朱元璋时期


到了朱元璋时期,朱元璋曾派遣使者出使琉球,并与其建立朝貢關係,将其纳入明朝的势力范围,成为了明朝的藩属国。也是从那时起,我们便对其拥有了主权。

明宣宗时期

到了明宣宗时期,琉球王国大统一,明宣宗赐了琉球王国的统治者以“尚”姓。

明末

明末,中原动荡不安,自顾不暇,日本趁机入侵琉球王国。除了掳掠大量财富外,还迫使琉球王国割让奄美五岛,之后整个琉球王国还成为了日本的藩属国。

清末


到了清朝末年,我国国力严重衰落,日本便开始图谋吞并琉球王国。

1871年,日本在全国实施废藩置县,琉球国被当作令制国编入鹿儿岛县。

1872年,琉球国被改设为琉球藩。

1879年3月11日琉球处分后,琉球藩被废除,编入鹿儿岛县,同年设置冲绳县。

自此,琉球王国被日本强行吞并。

当时,琉球曾向清政府上书,希望清政府能够出面迫使日本退出琉球。但当时的清政府也已是内忧外患,哪里还顾得上琉球的死活。

特别是甲午战争之后,清政府又是割地,又是赔款,就更是顾不上琉球了。

二战期间


1943年12月1日,中、美、英三国联合发表了《开罗宣言》,宣言中指出琉球群岛在战后应该交由中、美两国共同管理。

1945年7月26日,《波茨坦公告》发布,其中限定了日本的领土仅限于本州、北海道、九州、四国,以及盟国指定的小岛之内。

由此看来,日本在法理上对于琉球群岛并没有主权。

二战结束以后


二战结束以后,国内战争不断,蒋介石无暇顾及此事,便没有派兵去琉球群岛接管。但美国却对琉球进行了驻兵,并进一步形成了事实占领。

1951年9月8日,美国为了既定利益发表了《旧金山对日和平条约》,其中第三条中日本同意美国对于琉球群岛等诸岛实施联合国信托管理。

但这份条约签订时,身为主要战胜国之一的中国被美、英、法等国排除在外,故中国政府自和约签订至今均未承认过《旧金山和约》。

而且,此项条约刚刚发布不久,周恩来总理就在1951年9月18日纪念“九·一八”事变时,发表了《关于美国及其仆从国家签订旧金山对日和约的声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再一次声明:旧金山和约由于没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参加准备、拟制和签订,中央人民政府认为是非法的、无效的,因而是绝对不能承认的”。

1970年,美、日双方更是私下签定了《美日旧金山和约》,美国把琉球群岛的管辖权移交给了日本。


但不管是有着管辖权的日本,还是美国驻军,他们所带给当地居民的从来只有噩梦,当地居民对他们有的只是不满和仇恨。他们想要独立,奈何无力反抗!

纵观整个琉球王国的历史,真正对其有主权的应该是咱们中国。

但由于种种原因,致使现在的琉球群岛成了一块无主之地,而日本所谓的管辖权也不过是非法获得的,他真正的归属问题按照《开罗宣言》的规定应该由中美两国共同协商做出决定。

静待春暖花开,届时万国来朝,琉球回归怀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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