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说我经历的一次劳动仲裁庭外调解

公司和员工之间的劳资纠纷我经历过很多次,劝退赔偿这种沟通谈判过很多。


场面当然不会和气,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立场,无关对错,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各方都有权利争取自己应得的利益。


但经历过这么多次,却从来没有一次真正闹到过劳动仲裁庭。基本都是在公司里和员工谈好方案,互相签了离职协议,一别两宽。


今天算是第一次正式来行政服务中心参加劳动仲裁,分享两点感受:

一是我们的公务员系统有很多有能力的人在干实事,做为公民感受很好;

二是HR完全可以应对劳动仲裁,不一定要派律师来。


我去的是高新区的劳动仲裁庭(代表企业出庭),调解员很专业也非常有耐心,回答我的问题,逐条分析对方的诉求,建议庭外和解。


我的感受是很好的,没有说那种政府部门工作人员高高在上爱答不理,全程都是耐心细致。


他们的工作强度也很大,早上连着开庭,下午也排满,没有调解完的再继续苦口婆心沟通。


我们的公务员系统越来越多这样的人,老百姓感受真的很好。


然后第二个我的感受是:HR完全可以应对劳动仲裁,不一定要派律师来。


这是一个工伤理赔的诉讼,我所代表的公司一般是会派律师来的。

这次我接手做,一方面觉得律师费也要大几千,能给老板省点就省点,另一方面觉得HR也应该要学会应对劳动仲裁,这是个基本必备技能,所以就全程接手了。


当时看到邮政快递送过来的开庭通知书时,我的心是怦怦狂跳的。


看到主张诉求15万赔偿,第一个反应“妈呀,这么多,老板会不会欲哭无泪”。


那种感觉,就像是突然法院一张传票给到你:XX,有人向你索赔15万。我这没见过世面的,15万就够吓的我腿软了。


案件不复杂:

公司做工地的建筑设备供应,会派遣人员到项目工地干活。其中有一位派遣人员A由于工地安全管理不善的原因,脚部受伤。工地承担了所有医药费(几万元),并和A达成了一次性赔偿协议6万元。

但工地最后只付了5万元,还有1万元迟迟没有付。

A也很不爽,请了律师去告项目工地,发现其实是要告派遣他去的公司(就是我代表的建筑设备公司)。为什么呢,因为工伤鉴定是盖的这家公司的章,跟工地没半毛钱关系。


A的代理律师洋洋洒洒列了6条赔偿诉求,合计15万多。


每一条诉求都有法可依,所以我看到这个金额后才会吓到腿软。


心脏怦怦狂跳,咨询公司的律师顾问,咨询当时跟工人接触过的班组长,了解前因后果来龙去脉,想应对策略。


因为当时的无知,被项目工地忽悠要配合提交材料做工人的工伤鉴定,变成了工人和公司铁板钉钉的劳动关系。


本来项目工地的责任造成工人的工伤,直接由项目工地给工人提供材料做工伤鉴定就可以了,完全不需要派遣公司再插手的。


现在工人来告你派遣公司合法合理,你说你很冤,明明是工地的责任呀。对不起,法律只认证据(工伤鉴定是盖的你公司的章)。


我脑子乱乱的没思路:工人都没交过社医保,这怎么走工伤理赔呢?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医疗补助金、就业补助金,这么多钱应该怎么办。


问律师,他也不确定细节,确实律师也有擅长的领域,不可能所有都精通。


最后,了解到项目工地有买工伤险(不记名),只要实际在项目上的工人有受伤都可以报。


找项目部沟通,对方也不肯。项目上已经赔过工人5万了,钱也拿不回来了,还给他走什么工伤。反正工人告的又不是项目部,告的是你公司,爱咋滴咋滴。


不敢威逼项目部,乙方也没资格威逼。说尽好话,工伤理赔下来项目部也能拿回一些支付的医药费,还是走工伤申报吧。


最终项目部也同意了,还算顺利进行了申报,劳动仲裁诉求中的15万大头解决了。我有舒了一口气。


工人A的代理律师接着诉求剩余的款项,停工留薪期和伤残就业补助金,算上前面项目工地已经付的5万,还剩1-2万,退一步,你公司再赔个一万吧。


我对停工留薪期工资基数提出了疑议,应该按实际工资,不是社平工资吧,并出具工人工资实际银行流水。


当然这些对方律师没有采纳,告诉我说建筑工地特殊,工资不好界定,一律是按社评工资来定。催促我请示老板,是否同意支付1万。


调解员告诉我,双方在工资基数上有争议,怎么判需要开庭后裁定。但最好还是能庭外和解,因为开庭对双方尤其是对公司来说,并不是好事,这个我知道的。


最后,跟对方协商再退一步,赔偿5000元了结,对方也同意了。


签完调解书出来,我如释重负。


经过这次事件,长了经验也长了教训。以后对于同类工伤事件怎么处理心中也有数了。


要感谢调解员,一直在努力做和解沟通,我们的公务员系统有更多这样的人,老百姓的感受就会越来越好。


最最后说下,遇到劳动仲裁HR别怕,这种类别的案件完全能应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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