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小记

      居然忘了写一下拿到房产证的心情。其实也谈不上上高兴,只是感觉踏实了而已。毕竟这房子已经买了十年了;最初这房子是用老公弟弟名字买的单位集资房,他弟不想要,我们出手买的,当然只能用他弟的名字买…中间历经波折,比如他弟想收回这种状况…网签之前才将购房合同改成我跟老公的名字;后来又因为小区部分房子与当初设计不符,迟迟办不了房产证…终于在耐心快要耗尽的时候拿到了房产证——不容易呀。

      那天提交材料的时候,我跟老公的结婚证居然审核不通过,工作人员解释说我们的证件可能未入库,要我们写保证书…我猜因为我们结婚时还没有普及计算机,只有手工记录,而这部分数据还未录进他们的系统,我们结婚够久啦…因为我们两人署名,两人各持一本房产证,加上地下室的证,竟然有四本之多。其实没有必要呀,反正在所有权上写的是“共同共有”。工作人员问我们是否如此时,我还问了一句:“还有别的选项?”他解释说可以划分比例,我一时没想明白,他说以后可以随时改…那意思是双方可以约定各自占有的比例?不一定均分?原来玄机在此呀。应该没这个必要,我们将来想把这套房子转给儿子呢,不过到时还要交一次契税,应该跟我哥学,直接把房子记到儿子名下…再说吧,他以后不一定在这里落户呢。办证的过程还有一个感受就是:按了好多手印呀,而且要把手印按在名字上。这种古老的签字按手印的方式沿用至今,看来是一种最可靠的契约方式,我们的古人睿智。

    不管怎样,拿到了心心念念的房产证,解决了一件心事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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