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姐姐

母亲十六岁嫁给父亲,十七岁开始生育,到四十岁生我,一共生了十二胎,六男六女。可是到我降生的时候,只留下三个姐姐。

三个姐姐是我生命中的至亲至爱,是我成长过程的贵人。她们的陪伴、关爱和言传声教,照亮了我的一生。

一. 长姐为母

大姐杨爱忠,生于一九三二年冬,比我年长二十二岁。

民国时期,大姐在湘潭市市弘道中学求学期间,受在校任教的中共地下党员影响,积极追求进步思想。1949年8月湖南和平解放,解放军刚刚进城,年仅十七岁的大姐瞒着父母自己赶到长沙投奔革命。时任民国政府省农业厅的堂伯闻讯把她叫去训斥一顿,说时局未定,不可妄动,将她逐回湘潭。大姐并不甘心,在仔细陈述了自己的理想和愿望,说服父母后,毅然重返长沙参军。在部队先后担任报务员、文化教员等工作,后与在红军长征时期就参加革命的姐夫结为伉俪。

1953年,我的母亲身怀六甲不到半年,大姐也怀孕了,我和大外侄在次年先后来到人间。随后几年,外侄女和两个外侄又相継出生。

受土地改革、工商业改造等运动的冲击,父亲在政治地位和经济条件方面都处于底层地位,在家里生活极为困难时期,大姐和姐夫时常寄钱寄物。姐夫离职后,大姐全家迁至长沙东湖干休所定居,自此,她家就成了我的第二个家,儿时的许多时光都在那里度过,那些日子也成了我少年时代最幸福的时光。

由于年纪接近,我和外侄们虽有辈份之别,但是大姐一直把我和侄儿们一样当儿子对待。从我所居住的贫民区到大姐家居住的干休所,简直就是两个世界。这种差踞不仅仅是衣食住行的天壤之别,还涵盖了文明方式、教育程度、行为习惯等种种不同。吃的、穿的、用的,只要给侄儿们买的,就必然有我一份。更重要的是,不仅仅是生活上无微不至,对我们的成长和教育也一样严格。大姐原本是个兴趣广泛的文学青年,也是我们家族公认的才女。她爱读书,爱写日记,思想单纯,感情丰富,性格豪爽脱俗,写字灵动飘逸,行文直述胸怀,一气呵成。大姐本人对物质生活没有任何要求,但是对精神生活充满向往,家庭观念浓厚到近乎执念。为了照顾在部队任职的姐夫和四个孩子,她在三十岁左右就申请退职当了全职家庭主妇。从此,她的全部心血都倾注到儿女的成长上。我想她的内心深处必定是有壮志未酬的遗憾和望子成龙的期待。除了生活上的悉心照料,她对子女要求甚严。正常的学业之外,她还注重培养我们练习书法、美术、音乐等兴趣和爱好。当同龄的孩子都在外玩耍时,我们的厅堂却时常传出朗朗的读书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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