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理论教程(第十四章 文学消费和接受的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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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词解释


文学生产:依据马克思关于社会化大生产的一般原理,广义的生产包括狭义的生产及流通、分配和消费等四个环节。与此相适应,广义的文学生产应当包括创作、出版、发行和阅读等要素。不过,我们通常所说的文学生产主要是狭义的文学生产,即指以作家内在心理意象形式存在的观念形态(或本体形态)的文本创造和出版家通过一定的物质载体将作家观念形态的文学文本物化为文学读物的物态化生产,如文学书籍、电影拷贝、录像带、录音带、电子光盘、电子图书、互联网超文本等的制作。


文学传播:是文学生产者借助于一定的物质媒介和传播方式赋予文学信息以物质载体,从而将文学信息或文学产品传递给文学消费者的过程,也就是人们通常所说的文学的出版发行与社会流通活动。目的是将作家的个人创作转化为某种程度的社会共享,实现的手段与方式多种多样。文学传播兼指文学作品的出版与流通。文学传播是沟通文学创造者与文学接受者之间的桥梁。


大众传播媒介:指的是用于大众传播的物质媒介和技术手段。大众传播是由一些专业机构或群体运用现代科技手段与媒体,向为数众多、各不相识而又分布广泛的受众传递信息的传播方式。大众传播使用印刷媒介(如书籍、报纸、杂志等)和电子媒介(如广播、电影、电视以及电脑网络等)大量收集、复制和传播信息。大众传播媒介具有大范围播布、传递迅速和单向扩散或互动交流等特点。


文学消费:文学消费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广义的文学消费是指人们用文学作品来满足自己的精神需求的过程,也即文学阅读或文学欣赏。这种意义上的文学消费是自有文学以来就存在的。当论者把文学消费与文学生产对举时,往往指广义的文学消费。狭义的文学消费则是在近代以来出现的,指的是在商品经济充分发展、印刷出版等传播媒介得到广泛运用的条件下,在文学成为一种特殊的商品以来,人们对它的消费、阅读和欣赏。当论者把文学消费与文学鉴赏对举时,往往指狭义的文学消费。


高雅文学:是一种典雅、正统、经典、精致、纯粹的具有较高思想艺术价值的文学类型。高雅文学主要服务于社会上文化修养较高的阶层。内容和题材充实、深广;主题或者意蕴富于深度;艺术形式上具有探索性和独创性;鲜明的个性风格;诉诸读者以严肃的思考、体验和想象,同时具有巨大的艺术感染力,这些都是高雅文学的特点。它有时也称为“纯文学”、“美文学”、“严肃文学”或“精英文学”。高雅文学与通俗文学是一组相对的概念,但二者并不极端和绝对,甚至是可以相互转化的。


文化市场:分为广义的和狭义的两种文化市场。狭义的文化市场指为现实文化商品流通、提供文化消费服务而设立的场所,如书店、书市、剧场影院、录像放映厅等。广义的文化市场泛指文化商品交换活动的总和。作为整个商品市场的一个特殊领域,它既要按一般市场的价值规律运作,又要遵循国家有关的文化政策和法规。文化市场应以社会效益为主,力求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平衡。文化市场在文化生产与消费者之间发挥着中介作用。文化市场对繁荣文艺具有积极的功能,它大大促进了文学生产与文学消费之间的联系;它意味着艺术生产者要树立市场观念和读者观念,按文化市场的需求来安排生产;它激发了艺术家的创造潜能,有助于艺术生产力的大解放;它使艺术资源得到合理配置,促进艺术的多元化,人民大众的审美需求因而可以得到多方面的满足。此外,文化市场的竞争机制还推动了艺术家对文艺观念、写作方法和艺术技巧的探索与创新,促进了文学生产的繁荣与发展。


二、简答题


1. 文学消费与文学生产之间的互动关系


“文学生产规定着文学消费,文学消费同时发作用于文学消费。”

“文学生产规定着文学消费”,主要表现在:

第一,文学生产为文学消费提供消费的对象,即文学产品。文学消费作为一种对文学产品的阅读欣赏活动,必须有一定的文学产品为对象。

第二,文学生产规定着文学消费的方式。传统意义上的文学阅读通常是一种文字阅读,但在文学生产的方式发生深刻变化和电子传播媒介普及的今天,文学消费不仅指文字阅读和纸质文学消费,而且也包括对广播影视文学的视听阅读和电子网络文学的视屏阅读,出现了所谓读图时代的文化消费方式。

第三,文学生产规定着文学消费的需要,或者说,生产着新的消费者。马克思指出,“艺术对象创造出懂得艺术和具有审美能力的大众,任何其他产品也都是这样。

因此,生产不仅为主体生产对象,而且也为对象生产主体”。一个社会或一个民族的文学消费者的文化层次、艺术修养、审美趣味和精神追求往往是通过文学产品自身创造出来的。扶持和生产优秀的严肃文学作品往往能“创造”出高品位、高境界的文学读者,而任由低劣庸俗的文学作品的泛滥则可能“创造”出趣味庸俗的读者。“文学消费同时发作用于文学消费”,主要表现在:

第一,文学消费制约着文学生产,首先表现在文学产品在消费中才得到最后实现。这就是说,一个完整意义上的文学生产周期并非以作家创造出一部作品为终结。一部作品,无论写得如何精彩,倘若未能出版,或印出来了却未被读者购买和阅读,那么,它就只是一部潜在的作品,它的艺术价值和社会价值将无法得到实现,其认识、审美、交流等文化属性也不能得到体现。

第二,文学消费制约着文学生产的方式和规模:文学生产如何进行?生产什么?生产多少?都要受到文学消费的制约。比如,文学消费者的文字阅读的消费方式,决定着文学作品的作者对语言文字技巧的重视,以及对文学形象、典型和情节等的关注;

第三,文学消费体现了文学生产的目的和动力。这是文学消费对文学生产的制约作用中最为重要的一条。正是读者大众的文学消费需求决定和刺激着文学生产。如果脱离了读者的精神文化消费的需求,文学生产就失去了终极目的和意义。文学是人学。满足人的情感需求,是文学生产不竭的动力和源泉。


2. 文学消费作为一般的商品消费


自近代社会以来,随着物质生产方式的变化,文化产品的生产方式也相应地发生了变化。最为明显的就是文化传播工业的出现和文化流通市场的形成。这种情况,使文学的生产与消费像一般产品的生产与消费一样,必须经由商品流通这个中介环节才能实现,文学生产者与文学消费者发生了某种分离。文学消费者是一大批连作者也无从认识的文化程度、兴趣爱好不一的群体,而且这些群体往往也互不相识,是流动的、隐性的。文学生产者与消费者之间的联系要借助于文化市场来实现。可见,从文化流通领域来看,文学产品具有明显的商品性质,文学消费也随之深深烙下了一般商品消费的印迹。由于文学产品的创造不仅凝聚了作家的智慧和心血,而且作为物态化生产过程的产品,还凝聚了其他劳动者所付出的劳动消耗,因而具有一定的交换价值或价格。文学消费者为取得对文学产品的消费权,就必须以购买或租借的方式,付出一定的货币,使文学再生产得以维持。在文化市场上,文学书籍作为一种物态化商品,也有一个破损、毁坏的问题,这种作为物质载体的耗损与一般商品的耗损是一样的,具有同样的商品消费性质。


3. 文学消费作为特殊精神产品的消费


文学消费之所以不能完全等同于一般商品消费,其理由在于:

首先,一般物质产品主要满足人们的物质生活需要,而文学产品作为一种特殊的精神产品,主要满足人们的精神生活需要。因此,一般商品的消费价值对消费者来说是相同的,并有同样的衡量标准,而文学产品的消费价值对不同的消费主体来说会有不同的效果,因而具有不同的评价标准。

其次,一般物质商品的交换价值是严格依据等价交换的原则进行的,而文学消费者所支付的货币往往与凝聚在文学产品的物态化生产过程中的劳动消耗相等价,而与其中寓含的作家的创造性劳动难以等价,后者的独特价值则往往难以作定量评估,尤其是伟大的文学作品常常是独创的、不可重复的。

再次,一般物质商品的消费是一种纯粹的价值耗损,其使用价值随着消费中的有形损耗与无形损耗,有一个必然被淘汰的过程。无论在什么时代,无论技术多么进步的物质产品,最终都要被性能更先进的产品所取代。它们当中的个别物品可能转化为文物被博物馆收藏,但绝大多数物质产品要退出消费领域。但是,文学产品则不然,各个时代的优秀的文学产品却具有超时代性,它们以其永久的艺术魅力而为历代读者所共享。可见文学产品的消费具有超时空性,伟大的经典文学名著甚至具有价值增值性。

最后,一般商品消费是名副其实的消费,而文学产品的消费不仅仅是一种商品消费,更是一种文化信息的传播与接受,并且往往具有再创造的性质,它要求消费者本人的积极参与。


4. 文学消费、文学接受的区别


一般地说,文学消费和文学接受作为文学理论术语,是在20世纪兴起并得到广泛使用的。 文学接受:文学接受这一概念是随着20世纪60、70年代德国接受美学的兴起而广泛流传的。文学接受被认为是一种以文学文本为对象、以读者为主体、力求把握文本深层意蕴的积极能动的阅读和再创造活动,是读者在审美经验基础上对文学作品的价值、属性或信息的主动选择、接纳或抛弃。

首先,文学消费具有物质消费和精神消费二重性,而文学接受则纯属一种精神文学范围内的活动。

其次,文学消费既包括阅读行为,也包含未阅读活动的消费行为;而文学接受则一定是一种阅读或欣赏的精神活动。

其三,文学消费和文学接受的主客观条件不同。欲使文学消费得以顺利进行,除了要求文学消费者具备必要的文化知识、阅读能力及消费心理等主观条件之外,还要求文学消费者具备必要的经济能力、闲暇时间和适当的空间等客观条件。文学接受的主客观条件则有所不同。就文学接受的主观条件而言,除了前面所说的阅读能力等之外,文学接受研究更关注接受者的个性、气质、性别、年龄、职业、经历、人生观、文化修养、审美趣味、美学理想、艺术经验、期待视野及阅读心境等。文学接受的客观条件则主要指接受的对象(文本)以及接受者所处的历史时代背景等。最后,文学消费研究具有综合的多视角的特点,而文学接受研究则偏于审美经验或艺术心理这一独特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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