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夫与巧劲

刚上大学的时候,听到法理学的老师讲到:“对于恶法亦法还是恶法非法的问题,分析实证主义法学派的观点是……,自然法学派的观点是……,历史法学派的观点是……。”感觉不同的观点都有道理,但不知道哪个是对的。由于当时没有形成查资料解惑的习惯,这种不同的观点听的多了,疑惑也积累的更多,感觉它们是法学流派自说自话的产物。后来我认为不同的观点,不过流于形式,是一种混文凭或者说混饭吃的手段。一个人明白了这个手段,就可以在短时间内让自己看上去有很深的法学功底。这是一种巧劲。

大学课堂上,老师给同学布置课后思考题,让同学们课下搜集资料,在下次上课时分享。母校法学专业不是强项,大多数同学也认为掌握不同的学说,是一种混文凭或者说是混饭吃的手段。于是搜集资料敷衍了事,分享时大多是“这种观点违反了正义原则;此观点的性质与彼观点有实质的不同;那种观点的特点在于他更深入的分析了XX问题……”这样一些在外行看来很有道理的话,在内行看来却是笑话的话。这也是一种巧劲。

后来准备司法考试,听课件时慢慢明白,这些不同的观点,都有严谨的论证过程。举一个例子,女孩A从四川随母亲C逃荒到河南,被一位没有家室的农民B收留,生活十余年后,女孩A长大成人,农民B为其操办了婚礼。这期间B与C一直以夫妻相称,B与A父女相称,村里人都认为A是B的养女。之后C去世,又后来B去世,再后来B生前的土地被B的侄子D占有。A起诉至法院,要求D返还土地。

我国法律规定,农村土地承包是以户为单位,也就是说,村集体两次调整土地之间的时间段内,某户的人员增减(出生、死亡、因婚姻关系而迁入或者迁出户口),不能引起该户土地的调整。

我国收养法规定,收养关系必须进行登记,否则不成立。因为B与A的收养关系没有登记,所以B的户里只有B一个人,当B去世以后,该户就消失了,土地的使用权(专业术语叫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为便于理解,不再使用专业术语)不会转移到A手里。这是严格按照收养法进行的分析,也即按照分析实证主义法学派理论得出的结论。

上述案例,如果按照自然法学派的理论,分析过程是这样的:B把A从七岁抚养成人,又为A操办婚礼,后来A为B养老送终,如果说,B不是A的养父,这与常理、人情不符。自然法学派讲法即天理人情,所以收养法中收养未登记不成立的规定是恶法,恶法非法,所以这个案例不能适用收养法的规定。这样就可以认定A和B形成养女与养父的关系。以B为户主的户,在B去世之后,仍有A是该户的成员,所以土地使用权仍归A。

从上面两种不同分析可以看出,分析实证主义法学派与自然法学派有各自的推理过程,而不是两个噱头。上面以案例一步一步进行分析的方法会给人一种费时费力后豁然开朗的感觉,这是功夫。

硕士毕业答辩的时候,甲、乙、丙三位同学被问了同一个问题,“你论文的创新之处是什么?”丙同学这样回答:“目前能查询到的论文都是对共享经济风险规制的整体进行研究,我的论文是对共享充电宝这一部分进行研究。”试想,别人都是从不同的部分进行论述,你把各个部分整合起来,这虽不算是纯原创,但是在研究对象上也算是有一些创新之处;如果别人已经把一个问题的整体研究过了,你再拿出来其中的一个部分研究,这怎么说也算不上创新。丙同学将整体与部分的关系过度形式化,这是巧劲。

乙同学是这样回答的,“我论文选题的方向更具有前瞻性,研究的更深入,对现实问题更具有指导意义。”乙同学的这种说法换成任何一篇论文都不能算错,这也是巧劲。

甲同学是这样回答的:“我论文的创新点是通过在openlaw平台上搜索,分析搜索到的案例,引出目前法院对车库纠纷没有统一的裁判标准;在处理此类纠纷的方法上,给出具体的做法,第一步……,第二步……,第三步……”结果可想而知,甲同学获得了所有评委老师的一致认可。有一位特别严厉的老师,批评了15名毕业生中的14名,唯独对甲同学表示赞许。

为何出现这样的情况?甲同学的论文费时费力,巧劲不多,但功夫不少。

真正让一个人成为高手的不是他做了别人没有发现的事,而在于他做了大家都知道,但是没有多少人能坚持下来的事,或者大家嫌费劲,一开始就没有着手的事。在充分竞争的领域,没有以巧制胜的机会,因为一个人发现更便捷的方法,很快大家都能学会。所以想取胜,必须花时间,下功夫。

在人类文明早期,大家都是靠搬或者抬的方式运送东西,轮子还没有被发明,这时候,谁的力气大,在运送物品方面就会胜出。后来轮子被发明了,有些人学会用轮子,有些人还没有学会用轮子,这时候,力气小的人在轮子的帮助下,可以在运送效率上战胜力气较大而未用轮子的人。但是不会用轮子的人,在看到别人使用轮子之后,很快就会产生用轮子的念头,也很快就能学会用轮子,这样,力气大的人在运送效率上又能够战胜力气小的人了。

巧劲像是一个辅助性工具,习得的时间较短,一旦大多数人都学会,巧劲在不同人之间造成的差距将不复存在。但功夫始终是取胜的关键。

如果把时间过多花在练习巧劲上,而没有在基本功上下功夫,则会被功力更深的人战胜。

太极拳与综合格斗的对决就是很好的例证。作者没有贬低传统武术的意思,作者本人就是一个传统武术爱好者。爱好传统武术的我们必须面对现实。太极拳的某掌门,被综合格斗某教练打的毫无还手之力,他们之间的差距,不管我们传统武术爱好者是否承认,都相当于业余与专业的差距,再说得通俗一点,就像是小孩被大人打。太极拳讲究的是四两拨千斤,但这只是一种理想的状态。如果在物理学杠杆原理下理解,四两在2500倍于千斤力臂的情况下,才能产与千斤抗衡。可见,这种理想状态是不切合实际的。

高手与低手的区别在于,前者更重视功夫,后者更重视巧劲。把时间花在该下功夫的地方,而不要耗费过多精力在取巧上。巧劲,所有人知道,所有人做到;功夫,所有人知道,很少人做到;高手,人人想成为,却总是很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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