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走在乾县】乾县人情风俗录系列文章之节日风俗

正月十五元宵节

元宵节,又称上元节、小正月、元夕或灯节,为每年农历正月十五日,是中国春节年俗中最后一个重要节令。正月是农历的元月,古人称“夜”为“宵”,所以把一年中第一个月圆之夜正月十五称为元宵节。

元宵节是仅次于正月初一的重要节日,庆祝形式除与正月初一的情形相似外,晚上家家户户大门上高悬灯笼,有时还放焰火、耍竹马。城内则张灯结彩,举办灯谜活动,欢庆直至午夜。沿袭到今天,我们还可以看到的元宵节习俗有白天的吃元宵、舞龙、舞狮子、踩高跷、划旱船等庆祝活动,晚上则有打灯笼、赏花灯、猜灯谜等游玩活动。

正月十五在全国大多数地方是要吃元宵的,大多数乾县人也不例外。但因为元宵一般是甜的,所以很多乾县人就不喜欢吃,他们还是用蛟汤面来代替元宵。因为大多数北方人不喜欢吃甜食,所以很少有人把元宵当做主食,只是为了取其“团团圆圆”之意,象征性地吃几个。还有,乾县本地人大多是不做元宵的,他们都是从外地买来的,或者是外地人在此制做售卖元宵。

对于元宵节的由来,网络上一般流传着这样几种说法:一是西汉时期,汉武帝正月上辛夜在甘泉宫祭祀“太一”(太一,主宰宇宙一切之神)的活动,被后人视作正月十五祭祀天神的先声。东汉佛教文化的传入,对于形成元宵节俗有着重要的推动意义。二是源于道教的“三元说”;上元,含有新的一年第一次月圆之夜的意思。上元节的由来,《岁时杂记》记载说,这是因循道教的陈规。道教曾把一年中的正月十五称为上元节,七月十五为中元节,十月十五为下元节,合称“三元”。三是源于佛教。东汉明帝时,摩腾竺法兰东来传教,汉明帝就敕令正月十五佛祖神变之日燃灯,并亲自到寺院张灯,以示礼佛。自此以后,元宵灯便蔚然成风。

自古以来,元宵节一直是一个官方与民间一起欢庆的节日,是展示政府官员与民同乐的大好机会。所以,很多的达官贵族,政府官员也会以及家眷也会趁此机会走上街头,和老百姓们一起游玩庆贺。元好问《京都元夕》中“袨服华妆着处逢,六街灯火闹儿童”,李商隐《观灯乐行》中“月色灯山满帝都,香车宝盖隘通衢”,等都展现了游人在元宵节游玩的景象,写出了元夕夜的盛世繁华。

当然,这也是一个产生无数悱恻缠绵的爱情故事的重大节日。最典型的就是欧阳修《生查子·元夕》“去年元夜时,花市灯如昼。月上柳梢头,人约黄昏后。今年元夜时,月与灯依旧。不见去年人,泪湿春衫袖。”虽然是以你情我愿而开头,虽然是郎情妾意,但最终还是没能比翼双飞。

最后,需要说明的是,和汉族一样,部分少数民族兄弟也过元宵节,它们分别是满族、朝鲜族、赫哲族、蒙古族、达斡尔族、鄂温克族、鄂伦春族、白族、锡伯族、藏族、纳西族、瑶族、畲族、布依族、壮族、黎族和仡佬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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