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3故事节|徒步和戒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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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申明:本文参加“423故事节”,本人承诺文章内容为原创。


我无意中加入一个徒步群之后的故事你一定感兴趣。

但是,我事先声明:最好别学我!

五年前那个周六的早上,我是和老婆吵架了,才摔门出去的。

长春还真不是春天很长的城市,这都三月末了,依然没有春天的迹象。我只是把羽绒服换成了毛衣套夹克,棉裤还在。

路上行人不多,我溜达累了,也不想回家。那老娘们非逼着我去早市上卖裤头和袜子,说赚个菜钱也好!

哎!我一个自来水厂的抄表员,哪里有摆摊的经验?再说,这一片儿的居民,二十多年的走家串户,都认得我的!虽然不是什么大人物,但是,去早市摆摊,我也撂不下这张脸。仅使我儿子谈女朋友,天天嚷着要买房还差个首付。

一想到这儿,就更闹心了。人活的可真他妈的累!

我在公交站点儿,上了轻轨,管它去哪儿呢!先暖和一会儿,坐一会儿歇歇就好。

身边是十几个穿着花花绿绿,背包里支出两只手杖的人。嘻嘻哈哈的聊的可开心了!我听他们说的最多的是在哪个沟子里能找到冰凌花的事。

这时候,怎么会有花呢?我记得最早的迎春花和桃花也要在四月二十号左右才能开吧?

我这人,天生就有好奇心。我决定跟踪他们,无非是闲着也无聊。

他们下车集合后,我才知道,这是一个庞大的民间组织,叫“徒步群”,人家还有打旗子的呢!上面写着“长春市徒步协会——阳光户外俱乐部”。

哈哈!我也不知道这是个什么样的组织,就跟在他们大队伍的后面尾随着。

他们是奔着郊区的一个叫净月潭的公园外的野山上前进的!

我问身边的一个脖子上跨着相机的中年人:“老弟,你们几点能返回来?”

他没有正眼瞅我,含糊着说,大概四个小时的行程吧。

我反正也没事可干,跟着走呗!

可是,很快,我就遇到麻烦了——他们从开始的小毛道儿拐到没有路的山坡上去了。我穿的皮鞋明显的不跟脚了,而且最大的问题是打滑儿。东北话“直出溜儿”。

虽然这儿的小山都不雄伟,也就三五层楼那么高,也不太陡峭,多为缓坡儿。可是厚厚的落叶下,是没有完全消融的积雪,在向阴坡的大树根底下,还可见残雪。

我发现他们都穿着专业的徒步鞋,只有我穿着皮鞋头子。在闪了几个趔趄后,我甚至后悔跟他们跑这儿来“胡闹”啥呢?

我若是转身返回,又不是我的性格,好像一个逃兵一样。好吧!咬牙坚持!

又走了很远的路,上坡下坎的都是在没有风景的野林子里穿行。我真不知道他们这是图个啥?

终于,前方的人停下来了!继而传出欢呼声和笑声。

我也大步流星的冲过去,在一个向阳的小山坡上,看到了从树叶中粲然开放的小黄花!真的美呢!

若是在夏季,姹紫嫣红的时候,你一定忽视它的存在,可是,这是在早春的冷风与荒凉里——它就显得太珍贵了!

这群人的终点也就在这里了,就为了看几多小黄花!

单纯到可爱的一群人!我当时想。

回来的路上,那个五十多岁,有点谢顶,长着大龅牙,打着旗子的男人和我擦肩而过时,打量了我一下,说“兄弟,第一次参加活动啊?”

我点头,他说:“下次出行的时候,换个鞋子,这鞋走不了远路。”

之后,他就几步跨到队伍前面去了。

我问走在我左边的一个大姐:“打旗子的人是谁啊?”

那大姐有点吃惊:“你不认识他?那不就是长春户外界的名人:狼哥吗?网名野狼。”

我当天晚上回来,就在QQ里搜索“阳光户外俱乐部”和“野狼”。有好多的帖子,都说跟玩的很开心和野外出行的图片。

我以前真没接触到这种户外活动。今天,误打误撞的跟着走了一趟,觉得他们这一群人挺和气的,也都挺快乐的!

就这样 ,我加入了“野狼”的户外群。

他们一般是在周六,周日出队。一两天的行程不一定,主要看出行的远近。

若是像去我第一次跟着出行的这种在郊区,坐公交就可以去的地方,当然就是免费的。若是远的地方,要坐大巴车几个小时,才能到地方,就要收费了,当然,也不太多,几十元就够了。

我跟着出行过几次,觉得挺好玩。渐渐懂了些户外的知识,也买了些户外的装备。

每次出行,花钱不多,还看了风景。最主要的是躲开家里老婆的唠叨,开心一整天。

等到我有点小想法的时候是一次偶然。那一次是和阳光户外去开原,就是赵本山拍《乡村爱情》的地方。

那天早上五点出发的时候就是阴天。还没出省,就下雪了。但是,车在高速上也不能返回啊!

到地方的时候,就是雨加雪了。

我事先没做防雨准备,在车上花十元钱买的一次性雨衣可真不争气,还没爬到山坡的十分之一呢,就被树枝刮破了好几个大口子。

我一看,这样走完全程,不把我淋透才怪呢!于是,无奈的撤回到大巴车上。

车上,只有我和司机,这样冷的天气也不敢躺最后一排去睡觉。无聊的摆弄一会儿手机,就没话找话的和司机闲聊。

这一聊,就聊出了个念头儿: 也要组织个自己的徒步群,做群主!然后带着他们出队!

为啥呢?因为,我和司机聊天的时候,得到的资料是: 五十三座的大巴车,今天的出行收费是一千九百元。而我们每人的收费是六十元。

六十元我还觉得挺少的呢?你想啊?这都跨省了,要四五个小时的车程呢?就是你坐火车或者客运站的大客车来,都是不够的!

可是徒步群组织来,无论大巴车主和群主,都是双赢啊?

一天,差不多就有千元的进账。而且是不担风险的,因为,在每次出行的群公告里写的清楚啊:自行购买意外险。因个人身体原因产生的一切后果与组织者无关!

一个月有四个大礼拜,按每周出队一次,每次出队两车,(有时还有三四车的情况)夏天的时候,还有两日游和带餐和住宿的情况,那么收费就会更贵。加之买集体票和私人景区的返点,我的天啊!这比我干了二十多年的抄表员工资要多好多啊!

那天晚上,我根本没有睡意,找出我爷爷留下的红木算盘子,霹雳吧啦计算了一宿。

我老婆骂我说:你个死鬼,跑出去鬼混一天,爬山还是趟水的有个屁用啊!还能捡着钱咋的?我心里暗想:不用你叫唤,一辈子看不起我,等老子弄到钱了,哼!

我有了小心思,就出行更勤了,除了和野狼的团队出行外,我还加入了其他几个本市比较大的户外群。

我要搞清楚的事情很多,比如团队出行目的地:有景区和野山两种。景区的票务要如何拿到优惠,野山要走怎样的线路安全性和时间才最合理匹配。

人多的情况,要有领队,中间的衔接,最后的收队,至少还要两到三个助手。带着对讲机互通消息。

景区饭店和宾馆以及车辆的所有预定和补救的N套方案。

中间去某购物点或商家组织活动凑人头的提成。

群里团购户外装备和商家的利润分配。

群里年会商家的赞助以及场地的选择和演员的安排。

当然,最重要的是,我如何拉起一个像“野狼”那样拥有千人的大群。

人是最关键的!得有人跟你玩,你才能聚少成多的赚到钱啊!

我翻看自己的手机通讯录,妈的!一百多人,还都是同事和亲属,这些人等于个零!就是他们有几个跟我玩,还好意思挣他们钱吗?

我必须想别的路子!

人要是认真做一件事了,一定会慢慢发现某些被人忽视了的规律。

我在“野狼”的团队里,观察他的几个群管理和他出队时的几个助理。发现这几个人表面上为群主做了不少工作,比如在群里负责跟帖报名啊,排座位表啊,安排餐位和住宿啊,或者景区的收队啊,甚至在车上收钱啊,带头活跃车厢文化啊等等。

可是,她们也有和我一样的小私心,就是利用在群里的参与运作,和群里尽可能多的人亲近关系至少弄个脸熟。然后,拉进她自己的群里,或做直销或微商。

但是,我的叵测居心远不是这个,虽然,我觉得有点卑鄙。

我经过缜密的思考之后,把自己要完成的大目标细化到几个步骤来走。

首先,我要先接近“野狼”和他的主要管理团队。

这在我看来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我要不露声色,润物细无声的侵入他的组织核心。

我开始每周都和他的团队出行,先弄个脸熟。在每次的公告发出来之后,我都是前几个报名,这样后面跟帖的人都能看到我怪怪的网名“吸烟的狗”。当然,在排座位的时候,我总是在前两排。可以在路上偷听群主和管理的一些活动安排。也可以在车厢文化的时候,先露脸做自我介绍和才艺表演。为此,我特地学了几首流行的歌和有趣的笑话。他们都说“吸烟的狗,真是有趣的狗!”

我不止一次在大巴车上自我介绍的时候说过:“没有哗众取宠的意思啊!我本人是个烟鬼,有二十多年的烟龄,另外我是属狗的!所以就叫‘吸烟的狗’,请大家多多关照。”

“野狼”开始叫我“老狗”的时候,我就喊他“狼哥”了。因为,在野餐的时候,我就凑到他跟前和他喝酒了。他喜欢喝酒,酒量也好。我每次都带点好酒。

酒是好东西,几次小酒就整出“友谊”来了!不久以后,我就彻底是“狼哥”的人了!我买了个对讲机,第一次和“狼哥”调成了同频。我很快就做了队伍中间的联络员。

我当然有自己的想法,我对自己说:今天舍出去的酒,包括我带的鸡爪子和酱牛肉,一定有一天会加倍的给我返回来,甚至,我每次交的出团费用!

我开始拉拢进群不久,还和“野狼”不是很熟的那些驴友。给他(她)们多一些关心和照顾。有些微笑的背后我自己知道可能就是奸笑——狼外婆见到小白兔的笑!

我朋友圈里的人渐渐多起来,这是我最需要的!我预设了一个数字:三百以上,我就有单飞的勇气了!

接下来,我还必须有一个非常得力的助手,至少是有经验且懂得多的“老驴”。(玩过户外五年以上,才被叫做老驴)

我尝试观察“野狼”团队里的几个管理,发现想撬走一个真的挺难的,因为他们跟随“野狼”多年了。再者,本市注册在徒步协会下的正规户外俱乐部有二十二家。他们彼此都联系的很好!可能那些群主是单独有一个群的,他们在每次出队时是有过沟通的,很少有同时去一个野山或私人景区的,除非有什么大的优惠活动。而且,他们同去某一地的时候,也绝不走同一路线。也就是说:二十二支团队,尽量不在同一地点碰面。这里一定有多年经营中同行间的彼此默契在!

“狼哥”说他玩户外,独立带队就有十二年了。还不算以前不正规玩的时候。当然,全市范围内,不正规的小团队,就太多了,或许有上百都不止。

我想,我的方向应该是从不正规的小群体开始逐渐壮大吧?

有一天,是个周三的早上,我在群里说:下午去净月潭的山林徒步,三小时的野线,下山后,去“小肥羊”,集体AA火锅。

你别说,还真有跟帖说同意一起去的。

后来,去了九个人,我们有说有笑的溜达一圈回来后,吃的火锅,我还自带了两瓶白酒,算是感谢大家的捧场。

我第一次觉得有了做班长的感觉!我是说部队里的班长。我想,要是有“野狼”那样做连长的感觉该有多好啊!

我又偷偷观察,得出的另一个重要结论是:每次出队,男女比例大概是1:3或者更低。也就是说,老娘们没事闲的更愿意出来玩儿。而且,一出来,一般还不是一个人,而是三五个或者更多!

这对于一个长的不够帅,没钱又没权的我来说,勾引那些又想玩好又想少花钱的老娘们还真是难事!况且,她们不是在一个徒步群里,而是在好几个群里,那个活动好?哪个便宜,她们是在比较一番后才决定报名的!幸好各个徒步群有一个不成文的规定:报名交钱后一律不退!不去可以自己找人顶,否则,白交钱!若不是这样,说不定临时会跑多少单呢!

什么事情,没有直接路径,就迂回一下呗!

我在“野狼”的团队里慢慢就发现了一个或许可能的突破口——那是我和“如烟”有了故事之后。

“如烟”是她的网名。对了,我再说一下,在徒步群的QQ群里或微信群里,我们都叫网名,没有人会问你的真名!

虽然,后来知道她的真名叫王晓彤,但我还是习惯叫她“如烟”。她是“狼哥”的管理,很认真负责的一个人。她个子不高,有点黑,不是那种让你会一见倾心的女人。她大多做“狼哥”的领队。别看她每次都背一个大包,可是耐力真好!总会走在队伍的最前面。

她除了爱笑,并不多言。她笑起来眼睛显得很小,所以,圆脸就像红苹果了!

我之所以注意她,是因为那一次去一个叫“情人谷”的野山。中途我的小臂被树枝不小心划了道口子,殷红的血迅速流出。

我通过对讲机呼叫:“谁有创可贴?有人受伤。”

有好听的声音传来:“在什么方位?领队这里可以简单处置!是否能追上前队?”

我只能加紧去追,一直流着血可不是个事!

“如烟”是回撤来迎我的,她盯着我的伤口说:“这么不加小心呢?”

我笑笑:“没大事儿,不咋疼。”

她在自己的包里,取出酒精棉球,镊子,然后又涂了碘酊,说伤口有点长,邦迪粘了两条后,又用纱布给缠了两圈。嘱咐我说:“晚上回去后,找个诊所再重新换下药。”

我看着她在阳光下,从鬓角流下的汗珠儿划过脸颊,垂在下颌角。

那一刻,我忽然觉得这女人好美!

我闻到一股悠悠的香气,像花香,又像果香,我说不清。后来有那么一天,我才知道那是一种香水也喷不出来的体香。

这是后话,我当时还是说了感谢的话。她只是笑一下,甩了一下飘逸的短发,大步向队伍前面追过去了。

我可能就是看着她的背影,下定决心要“了解”她的!

从后面的结果看,我这么说是有点不要脸了。确切的说,应该是有了要“追求”她的心思。但是,我是个有家庭的中年男人,这么说不是很无耻吗?

有些事,你都做了,还怕说,就虚伪和真的无耻了!

我必须承认,是我主动接近“如烟”的。尽管我有无耻的目的。

我到什么时候,都得说“如烟”是一个好女人,只是我在有些时候是欺骗过她的。

她是在一次聚餐的时候,有意还是无意的问过我的:“你这一年多,出队挺勤啊?嫂子没意见啊?”

我说:“我一个人,吃饱全家不饿,谁会管我啊!”

这话要是让我老婆听说,不扇我个嘴巴啊?

她似乎若有所思,我还和她吹嘘我的工作有多自由,我还说,有灰色收入呢!

她说,“我看你像个正经人啊!别做损人利己的事啊!”

我悄悄地说“只损害点公司利益,谁不是靠着山采点蘑菇,靠水吃点鱼啊!”

她瞪我一眼,默默地喝酒。她挺能喝酒,但只是偶然喝。

那年的夏末,我们去长白山脚下的一个野山露营。是夜,在空旷的苍穹下,在点点繁星的辉光里,在欢快的流水声中,在酒精的刺激下,我看到斜对面“如烟”帐篷里闪动的手机光亮,就有了某种不能抑制的冲动。

我发消息给她:“你听到蛙鸣了吗?”

她回:“我只听到了心跳。”

“是我的心跳吗?”

“你的太远!”

“那你想听到近处的心跳吗?”

“有点凉……”

我多聪明的人,在零点之后,确定走了几个小时的驴友们都累睡着的时候溜了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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