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感

  我现在才明白一点,真正地为人处事并不是那些自作聪明的圆滑世故,而是温文尔雅的和气,恰到好处的礼貌以及融于现实的小幽默。我喜欢这样的一类人,他们也许看上去并不出色,甚至称得上不起眼,但他们的内心有一个自己的小千世界,包罗了世间万象。足够的自信,知道自己的优点明确自己的缺点,有着自己的小目标,怡然自得地以一种怡然自得的步调过着属于自己的生活。我想那才是真正的优秀,是我心里面真心敬佩的那种,不去做有恃无恐的“虚心”人,也不是只一心扑向功利,和目标式的努力。做的每一件事情都是为了真正的活着而活着,“内心的信仰比外在的名誉“重要得多。我想,他们过得很轻松,而且不会比别人差,做着自己想做事情总是要容易得多。

  这让我开始思考,我到底喜欢的是什么,如果要感到内心的放松才是喜欢的话,我想我可能最喜欢的是努力做事情到都感动了自己,那时是一种说不出来的内心的愉悦与充实。或者,我还未找到我的热爱,这突然让我想起了我大一的时候,那时候LZ也告诉我,我需要有一样热爱的事物,这对生命的意义来讲,至关重要。我喜欢去做的事也许并不是因为热爱,只是惯性的成功感给我以自信,有自卑情结的我不愿意去尝试新的事物从而让它有机会证明我是个弱者。一个极端往往对应的是另一个极端,我的自卑也凸显了我的极度好强和极端自信。

  男人和女人本就不同,互相吸引,除了荷尔蒙的动物天性的引导外,在这个自由恋爱的时代,更加有的是灵魂的契合,他们就像磁铁一样被对方身上某一种或几种特别而自己又没有的气质所吸引。女人感性,做事情上容易被情绪牵绊住前进的脚步,甚至迷途;男人理性,在大事上做出理性而又看起来可能会有些残忍的决定,从而前进。我羡慕他们身上的那种除了心中所想其他都无所顾忌的性子,洒脱和爽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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