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当前中小学生交通事故特点及治理对策

道路交通安全是民生问题,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因素,不仅关系个人的身心健康、生命财产安全,同时也是“生命至上,安全至上”的体现。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人民群众参与道路交通的频率不断提高,交通给人民群众的学习、工作、生活带来巨大便捷。同时道路交通也面临着巨大压力,交通安全隐患也逐渐凸显,交通事故总量逐年呈上升趋势,已严重影响到广大群众的安全出行,笔者通过在事故中队深入调研,发现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伤害中,中小学生群体也占据了相当大的比例。因此,中小学生交通安全已成为一个备受关注的社会问题。

一、2021年**县学生道路交通事故情况

(一)2021年**县交通事故概况2021年,交警大队事故科共接交通事故起数3190起,死亡事故31起,死亡32人,受伤2852人,直接经济损失折款318.50万元;其中,学生交通事故起数153起,死亡事故5起,死亡5人,受伤235人,直接经济损失折款21.36万元。

(二)中小学生道路交通事故分析研判2021年全县交通事故起数较2020年同比减少1006起,下降23.98%;死亡事故较比去年同比减少17起,下降35.42%。中小学生发生交通事故共52起,中小学生交通事故起数分别占全年交通事故起数16.12%,,学龄前儿童事故共15起,较比去年有所上升11.2%。

二、**县中小学生交通事故典型案例和原因分析(一)典型案例案例一:2021年3月12日11时42分,王某云(男,15岁,一中学生)驾驶无号牌超标二轮电动车搭乘吴某青(男,14岁,系王某云同学)沿青城线省道由东往西方向行驶,李某驾驶赣H8792*号重型自卸货车与其同向在其前方行驶,行至上坊乡高墩村路段,王某云骑车从左侧超越前车时,遇行驶在前面由李某驾驶的重型自卸货车欲左转弯往高墩村方向行驶,王某云发现后避让不及,致使二轮电动车车头与货车车尾右侧发生碰撞,造成王某云和吴某青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在此事故中,王某云交通违法行为包括:(1)超标电动车无注册登记驾车上道路行驶;(2)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3)驾驶摩托车时驾驶人未按规定戴安全头盔;

案例二:2021年1月18日13时37分许,在镇当线苏桥乡吴林村委会林塘村路段,姜某(男,10岁,在校小学生)驾驶一辆无号牌电动三轮,因操作不当,与路边电线杆发生碰撞,造成三轮车驾驶员姜某重伤,经抢救无效死亡,三轮电动车乘员张某宣、姜某娜、姜某珍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在此事故中,姜某交通违法行为包括:(1)未依法取得机动车(超标电动车)驾驶证;(2)驾驶电动车时驾乘人员未按规定戴安全头盔;(3)三轮电动车上道路行驶载人超过核定的人数。

案例三:2021年1月15日13时37分许,胡某(男,14岁,初中学生)驾驶一辆无号牌“台铃”二轮电动车与彭某船驾驶赣C6M8*5重型货车在万年县上坊乡细港村路段发生碰撞,造成胡某当场死亡,两车不同程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在此事故中,胡某的交通违法行为包括:(1)未满16周岁学生不得驾驶超标二轮电动车;(2)驾驶电动车时驾驶人未按规定戴安全头盔。

(二)原因分析通过以上3起典型案例和统计数据,交通事故调查组认真分析研判了2021年度中小学生道路交通事故情况,存在以下几个特点:1、学生交通事故多发。由于寒暑假期集中,广大学生放假返校、走亲访友、外出游玩等出行需求增加,出行交通工具多样,交通出行风险上升,最终导致学生道路交通事故上升。学生交通事故的不断增加,不仅威胁学生身心健康,影响学校的正常教学活动,还扰乱学生和家长的学习、工作、生活秩序,更严重的还会扰乱社会秩序。

2、严重交通违法突出。交通违法行为不仅仅是对自己和他人生命的不负责任,还会阻碍交通安全畅通,影响社会秩序,损害公私财产,危害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在以上三起交通事故案例中,肇事学生的交通违法行为多,涉及到无证驾驶、超速行驶、不按规定让行、驾乘人员不戴安全头盔、电动车超员载人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是造成交通事故的原因之一,均承担事故同等以上责任。

3、交通参与者安全意识淡薄。学生身处在启蒙教育和基础教育阶段,教学内容大部分侧重于文化课的学习,生活常识不全面,缺乏法制知识和交通安全知识的系统学习。通过统计一年来学生交通事故中,均存在着驾驶人无证驾驶、超速行驶、不按规定让行、驾乘人员不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凸显交通参与者守法意识和安全意识淡薄。

三、治理对策和建议

(一)借助“道专委”平台促进多部门齐抓共管。道路交通是社会生活的重要内容,交通安全属于社会性问题,需要各职能部门及全社会共同关注,共建共享。

1、交通管理部门充分发挥自身职能作用,坚持社会联动,充分借助道专委、综治办、联席会议等平台,加强交通安全管理责任制的宣贯与指导,压实党委政府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推进警保、警企、警校联动合作,充分调动和借助各方力量,推动全社会参与交通安全的良好局面。

2、积极争取地方政府、教育主管部门、学校支持,建立交通安全长效管理机制。每年制定并组织实施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计划,定期组织集中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改、交通违法整治、交通安全公益活动,对学校周边道路的通行情况、安全状况进行实地排查,对涉及中小学生的交通事故原因进行剖析,特别要排查清楚潜伏的交通安全隐患,督促有关职能部门限期整改,有效提高交通出行安全系数,更好地形成全社会协同共治的良好格局。

(二)建立中小学校交通安全宣传教育阵地。教育部门和学校、交警应明确责任,加强沟通协作,形成强大合力,共同推进交通安全宣传阵地建设。

1、打造校园交通安全阵地。在辖区各中小学、幼儿园的校园内,以制作固定交通安全宣传栏。同时,结合学生交通安全宣传主题、当地交通出行特点和交通事故警示案例,编印交通安全知识手册,制作师生喜闻乐见的展板、挂图、海报、标语宣传等资料,用身边事警示身边人,切实提升警示宣传效果。

2、建立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制度。充分认清学校是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最好的阵地,中小学生是最好的宣传教育对象,交通安全教育必须从学生(从娃娃)抓起。交警部门加强与辖区各级学校的沟通,建立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制度,规定学校定期开展交通安全教育,预防和减少学生交通事故的发生,确保学生出行安全。

3、开展“进校园”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发挥中小学校课堂“主阵地”作用,协调教育行政部门及学校将交通安全知识融入校园素质教育,结合城乡差异落实交通安全教育进校园、进课堂,在“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六一”、“开学季”、“122全国交通安全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主题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三)交警部门充分履职尽责,充分发挥交通安全主力军的作用。

1、加强交通安全隐患排查,严格按照时限整改。交警部门定期对校园周边道路、事故多发路段、危险道路进行全面排查,尤其针对排查校园周边的公路平交路口、临水临崖、急转弯等路段安全隐患,排查交通标志标线缺失、设置不合理,视距受阻,险要路侧未装防护栏等问题,并针对存在的隐患,形成书面材料报告县政府应急办、安监局、公路局、交运局等单位,向安监、公路、交运部门提交安全隐患的整改建议,督促限期整改。2、严厉整治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坚持专项治理与日常管控相结合,积极开展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专项整治以及开展重点交通违法行为集中夜查,持续开展酒驾醉驾、“黑校车”违法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对超员、超载、超速、无牌无证、假牌假证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大力整顿,深入推进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全面提升人民群众出行安全感,维护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3、加强宣传教育,提升学生交通安全意识。交警部门要始终把交通安全宣传作为预防减少学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重要措施,不仅依靠专题讲座、警示教育、发放资料、案例通报等传统方式开展宣传教育,还要改进和创新宣传手段,通过网络直播、交通安全云课堂、交通安全“大喇叭”、现场宣讲、情景教学等工作方式对辖区学校形成强有力的宣传攻势,积极提高广大师生的遵规守法意识、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同时,还要积极借助官方微信、微博、今日头条公众号等交警媒介,全面开展曝光事故多发路段、高危风险企业、严重违法车辆、典型事故案例、终生禁驾人员的“五大曝光”行动,加强“两公布一提示”发布工作,及时通过微信、微博、短信等渠道发布重大节日、重大活动期间交通流量预判和分流绕行预案,公布道路危险路段、事故多发点段和易拥堵路段,提示节日期间交通安全事项和紧急避险方法;提示季节性降温、降雨、降霜、结冰、团雾等恶劣天气引发的道路交通变化情况,提醒恶劣天气下出行的注意事项,协助引导学校做好应对突发情况工作,进一步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确保广大中小学生“知危险会避险,安全文明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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