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励的惩罚读书笔记②

第二章

我们把训练家庭宠物的原则和技巧运用到抚养小孩子的时候,都像他们一样实现了巨大的飞跃。我们谈论儿女的方式反映出的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与十足的行为主义思想非常吻合。讨论该如何“对付”孩子就是一个典型的例证。考虑一下就会觉得在讨论与另一个人之间的关系时用这个动词似乎很奇怪。同样,如果对孩子的表现发出由衷的赞叹:“乖女儿!”,最适当的回应似乎是“汪!”。至于工作场所或公共政策,我们未经考虑会谈论“胡萝卜加大棒”。这里也有可以思考的东西。在这几个词渐渐地被用来泛指贿赂和威胁之前,夹在胡萝卜和大棒之间的却是公驴。

越来越多的研究者已经认识到我们是对自身和周围环境怀有好奇心的生物体,我们寻求并克服挑战、尽力掌握技巧、获得能力,在所学所做的事情上力求更上一层楼。当然,有人是这样,有人不一定会这样。

当我们不断地向小孩子许诺奖品,让他们举止有责任感,或者给学生许诺奖励,让他们能努力地学习心得知识,或给工人奖励的许诺,让他们干活质量高,我们都是在认为,靠他们自愿是不会这样做的。如果我们本身有能力做出负责任的行为,天性热爱知识,渴望把工作做好,相反的假设就可以说是非人道的。

诚然,惩罚更无情、更引人注意。“做这件事情,否则有你好看的”仍没有能绕开控制他人的意图。但是,奖励只是“通过引诱而非暴力来控制他人”。归根结底,奖励丝毫不乏控制性,因为如同惩罚一样,奖励“典型地被用来引诱或强压别人去做不愿意做的事情”——或者说是控制者认为别人不会主动去做的事情。这就是为什么我们认识到,最重要的(或令人不安的)是:真正的选择不是在奖励和惩罚之间,而是在行为操纵和不以控制为根据的方法之间。

【为什么说 奖励=惩罚】

赤裸裸的操纵

就其本质,奖励不是意图影响、说服和完全解决问题,而是操纵。事实上,如果做一项任务就是冲着奖励者开出的条件,“那么此人一开始选择这项任务的行为就受到了限制”。

控制,顾名思义,就是说控制双方地位悬殊。使用奖励(或惩罚)就是因为这种地位上的不对称而变得容易、且得以延续。

“谁受益?”总是一个在质问根深蒂固、并广为接受的做法时非常有用的问题。在这种情况下,出头的并不仅仅是奖励者个人;是体制、社会实践以及由控制他人行为所维系的现状。

首先,当人们谈论控制孩子必要性的时候,他们的意思经常是不能对孩子放任自由。很难想得出会有人不同意这个观点。但说孩子需要调理和引导与说他们需要控制是两回事。我们往往把不同类别的干预混为一谈。

我认为年幼的孩子的确有时需要大人的控制,底线是不能允许三岁的孩子随意上街。但是在动用控之前,我们必须绝对肯定好言相劝不见效果。我们也应该考虑如何实施控制行为:我们是否已经先给出合理的解释了(“有时汽车路过这里速度很快,我爱你,所以得保证你不会受到伤害。”)?我们是否停下来问自己,让孩子做(或不做)的事情真的有必要吗?我们是否考虑过怎样才能帮助孩子成为一个有责任心的人(而不仅仅是让他听话)?

为无条件使用控制辩解的家长和老师通常不会停下来问这些问题。因为他们常常是采用非此即彼的方式看待世界:要么你控制他人,要么你就得顺从他人,要么你强权镇压,要么就让孩子随心所欲。为孩子设计出灵活、合理的规则——最好和他们一起解决问题,而不是把规则强压在他们头上——和控制与放任自由的方法都是有区别的。

支持更为强制性措施的人认为,如果孩子没有管教就会失去约束。然而,此类孩子典型的是那些习惯于控制的小孩,也就是那些得不到信任、没有人给他解释或鼓励他去独立思考、受到帮助并将良好价值观念融为自我意识的孩子。控制滋生出更多控制的必要性,这反过来却又称为控制的理由。

对于孩子来说,留心追求合理的目标不像我们想象那样使用太多的控制,更不要说成人了。

第三章

1.奖励对谁有效?

“行为修正理论的早期(及相当成功)的应用大都只涉及动物(如鸽子)、孩子和被收容的成年人,如囚犯和精神病人。每个个体为了得到其所需所欲,必须依靠强有力的他者,那么他们的行为相对容易塑造。”

情况的确如此,因为依赖他者的生物体能被控处于匮乏状态。同样,“为了使人们按某种特定的方式行事,必须使他们缺乏生活必需品,这样奖励能强化所需的行为”。

2.奖励的效果能持续多久?

奖励的最佳效果是短期的,要使行为上的变化持久,通常需保持奖励源源不断。

假设你孩子的行为能通过糖果得到强化,只要你一直给他糖果,便能诱使他整理房间。然而实际上问题产生了,如果他对糖果腻了怎么办?原本的奖励对他不再有意义;另一方面,如果他对奖励的要求不断升级,而你又不想活不能满足他的要求怎么办?

最重要的是,你是否真的希望只有当你手上拿着糖果,你的孩子才会帮你干些家务?

奖励应取决于它们是否能产生持久的改变,即不再有种种诱人的玩意儿时改变仍能持续。对声称在采用了奖励制度后本部门员工的表现大幅改善的主管,对吹嘘学生因读书受到奖励而大量阅读的教师,这是个关键的问题,我们想要知道,一旦诱人的玩意儿用完之后,员工的生产力、学生的读书欲望会发生什么变化。

理论上你可以永远给予小小的奖励,但实际上要保持这么做即便不是不可能,至少不切合实际,而且大部分希望见到行为改变的人会说,就其本质,不用奖励来维持而能使改变生根才是上策。从刷牙到助人为乐,几乎每一项受到奖励的行为都是我们希望孩子们无需奖励就能长久保持的。

在十二天的时间里,四、五年级的学生玩与数学有关的游戏得到奖励,玩别的游戏没有奖励。这些游戏本身在趣味性方面无多大差异。有奖励的时候,孩子们立刻涌向能得到甜头的游戏,而没了奖励,他们的兴趣急剧下降,许多人的兴趣甚至低于一开始就没有得过奖励的孩子。

孩子得到许诺说,如果尽责就能得到奖励,可他们并没有被告知为什么在没有奖励的时候也要一直尽责。

3.奖励究竟对什么有效?

种种强化手段一般没能改变人们的态度和情感上的承诺,而态度和承诺是我们行为的基础。奖励没能产生深刻、持久的变化是因为它们的目的只在于影响我们的所作所为。

诸多试验和研究显示,不管任务的类型、奖励的种类、给与奖励的时机以及受试对象的年龄,奖励扼杀创造力。

与对学习本身感兴趣的学生相比,那些受外部动力驱使——即学习是为了奖励和他人的赞成、许可——的孩子较少用高级的学习策略,在标准化学业考试中分数也较低。

奖励通常只有在完成极为简单、不必动脑筋的任务时才能提升表现,即使这样,也只能在数量上有所提高。

如果你有一大堆信封要封口,而这么做又能拿到钱,你舔封口处的速度回很快。

如能满足两个条件,奖励会对表现有不利影响:

当受试对象对任务本身感兴趣时,提供奖励作为动力便是多余

当解决问题之道并无一定之规时,找出解决之道的步骤也非一目了然

一位心理学家看了现有的研究后得出结论,得到奖励的人们往往:

选择较为容易的任务,在利用现有的信息解决新问题时效率更低,在他们的解决问题策略中更关注答案、更缺乏逻辑性。与需要完成同样的任务但却没有奖励的受试对象相比,他们看似更勤奋,做更多的事,但质量颇低,出错也多,更易被模式化,缺乏创意。

第四章

我认为奖励之所以失败有五个主要原因,其中四个在本章中论及,第五个原因花了下面整个一章来讨论。

奖励隐藏惩罚性一面

破坏人际关系

忽视问题

阻止冒险

降低兴趣

有大量的证据表明,学生在精心搭建的小组里,学习质量远比即使是最机敏的人单干要高。正如两位教育心理学家常说的:“个体的集合比个体更聪明。”

有几份研究仔细审视了在别人的行为决定我们是否得到奖励的时候,我们如何看待他们。上文已提及,一些年龄稍长的女孩因辅导比她们小的女孩而被许以奖励,但她们的教授不仅效率不高,而且“还把小女孩看作是可以利用来达到所欲之目的的工具。”如果女孩学得不够快,便会遭到批评。

此处的要点是,不管人们是否被许以奖励因而对别人怀有敌意,他们受到引导,把工作或学习视为达到目的的手段这个事实,意味着他们不太可能对别人怀有好感,交流思想或交换意见。

我们也需要明白奖励如何作用于给予者和接收者之间的交流。比如保育员和教师希望和每个孩子建立关爱、呵护的联系,让他们觉得任何时候有问题出现,都可以放心地寻求帮助,这可能是帮助孩子健康成长、树立良好价值观的最基本要求。出于学习上的原因,教师也应该和学生培养这样一种关系,学生才有望宽松地承认错误,并乐于接受指导。同样的目标也适用于公司,重要的是营造融洽的工作氛围,人们互相信任,开诚布公,愿意寻求帮助。

而这恰恰是被奖励和惩罚扼杀的。如果父母、教师和主管处于判官的位置,而他们的意见又能左右你得奖或受罚,这只能使你们的关系反常。你不会和别人合作,一起工作、学习、成长;你只会设法让“判官”赞同你所做的,以得到诱人的玩意儿。例如,如果“奖励的主要依据是老板的一时兴起,你只能尽力与老板搞好关系”。因此产生了掩盖问题的强烈诱因,你花精力去打动(或奉承)掌权者。至少有一份研究证实,尽管平时人们会向某人求助,但当他手中持有胡萝卜和大棒时,求助便不太可能发生了。无须赘言,人们需要却不寻求帮助,那无论何事表现都会受影响。

如果掌权者被认为是惩罚者,例如把孩子叫进房间批评的家长,在学生的本子上打0分的老师,可能会交出对你不利的绩效评估的上司,这样的结果更显而易见。如果你是受罚者,看见这样的人走近你时的感觉,与从后视镜看见警车差不多。

如果我们认为掌权者是取悦的对象或者掌权者令人生畏,那两者之间的关系必然破裂。不管目的和在,我们缺失的是那种包含了真正的关心、鼓励我们冒险打开心扉、不怕遭受打击的人际关系,那种激励人们尽情发挥、在生活中创造变化的人际关系。

使得行为干预异常吸引人的是它对干预者要求甚低。原因很简单:奖励根本不要求人们关注问题产生背后的原因,你不会探究孩子为什么尖叫,学生为什么不做作业,雇员为什么工作马虎。

奖励改变我们从事一个规定行为的方式。首先,受奖励驱动时,我们关注的焦点通常比没有奖励时狭窄;我们不太可能去注意或记住与我们正在从事的活动无关的事情。

偶发性学习,这是一类一直受到奖励损害的表现。受奖励所驱使时,我们就只做得到奖励所必需的事。我们不仅不太可能去注意任务的次要特点,而且在完成的过程中我们不太会去冒险,去尝试各种可能性,凭也许没有回报的直觉行事。

一组研究人员解释说,我们为奖励所驱使时,“可取的特点是可预见性和简单性,因为与这种取向有关的基本关注焦点是把任务对付过去,以求达到所欲之目标”。另一位心理学家的表述更简洁,他认为奖励是“探索的敌人”。

特蕾莎·艾玛比尔专门研究这一课题,她要我们想象看见一只老鼠,在行为主义学家设计的迷宫中寻找通向奶酪的路。老鼠没有停下来权衡一下尝试另一条路的好处,就朝一条道跑去,那条道上奶酪的味道并不明显,没有多少希望找到聪明的捷径。“走出迷宫最安全、最确定、最快的方法是已被走过多次的那条路,没有创意的那条路,”艾玛比尔说。“越是一心一意地追求外部目标,越不可能去探索独创的可能性。”她补充说,由奖励引发的狭窄关注焦点同样令人担忧,因为愿意接受“表面上与[任务]无关的种种可能性也许正是独创性的要求”。偶发性学习也许正是构成整体所必需的。

奖励有时似乎能诱导出做事情的“模式化”和重复性的方法,毕竟“一旦人们发现某种反应模式可靠有效[保证得到奖励],偏离这种模式没有意义,甚至愚蠢”。当我们因所作所为得到奖励时,我们解决问题——甚至是非常困难的问题——的方法不太具有灵活性和创造性。

但要说我们冲着奖励干活时,我们只想要尽快成功也不完全准确。真相更糟。我们的目标不是成功地、高质量地完成任务,只是成功地获得奖励。如果有可能不用完成任务就能获得奖励,我们立刻就会把任务扔了。

如果我们通常能完成任务,那是因为这么做是得到诱人玩意儿的先决条件。但即使事情的确如此,如果给予选择,我们会挑最容易的活。

至少有十份研究报告发现了这点,为得到玩具而参加活动的学龄前儿童,为得到好成绩而努力的学生,为得到金钱而工作的成年人,都尽力避免挑战。

进而,研究报告显示,

(1)奖励越大,人们会选择更容易的活;

(2)奖励停止时,早先获得奖励的人继续选择尽可能少做;

(3)人们不仅在有奖励时选择容易的任务,一般来说,容易的任务也为冲着奖励而来的人青睐。

如果你被许诺有奖励,你逐渐会把任务当作是挡你的道。工作越容易,你完成得越快,得到奖励也越快。

如果说到目前为止我们还没能注意到奖励——成绩当然只是一个例子——有这些令人不快的效果,这可能是因为我们以为人天生避免挑战自己,“懒惰”是人的天性,但有证据表明,如果有什么称得上是天性的,就是寻求最大限度的挑战,苦苦挣扎来理解世界,尝试新的想法这种倾向。人类倾向于努力企及成功,尝试(适当)困难的事。

通常,只有在有外力,比如奖励干预时,我们才退缩,选择容易的出路。如果我们周围的人大都挑容易的事做,也许是因为奖励就在我们身边。

我们可以把这场讨论归纳如下:奖励激励人们吗?绝对是。奖励激励人们得到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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