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再也不会为一个故事这样难过

首先要说的是,我始终觉得,非天夜翔在BL小说写手里应该是很不同的一位。
大概是因为他本人是个真正温柔,真正善良的人,所以他的文里一切的善几乎都以一种极其自然的方式表现出来,以最本真的力量使人感动,使人入境。我已经很久没有看过他的文,但现在一闭上眼,一个个角色依然鲜活地存在着,嬉笑怒骂自成文章,他创造了一个令人感动的世界。

还是来谈谈王子病吧。

我对小远有一种近乎偏执的喜欢,多半是因为觉得自己和他好像。执着于自己心中的一个家庭,一直对外在的摧毁作出激烈的毁灭式反应。但小远比我更激烈,更像个孩子。他就算上了中学,也会在舒妍坐过的座位上喷消毒水,他会隔着一扇门和舒妍对峙,他会在签下把自己抛弃于父亲之外的合同之前对舒妍狠狠地致命一击。直到后来的后来,当他看见那个女人不再如当年般光鲜亮丽时,才会有那么一瞬间,感叹她也老了。他的勇敢其实是偏执,但他的偏执也让人于心不忍。

再说小远和谭睿康。对小远来说,从排斥谭睿康,到接受他,甚至到最后爱上他,耗费的心力实在太多太多。诚然,谭睿康度过的是同样的物理时间,然而一段看似等长的时间一旦加上了更加深沉的感情甚至是爱情的砝码,它或许能厚重到常人无法想象的地步。两个人的关系,从不对等,到相对对等,再到不对等,甚至再度变换,即使如此,自始至终也以他们的方式不清不楚地“相爱”着。你占据了我生命的太多时间,怎么可能放得下,怎么可能剔除得掉自己的一大半骨血。

如是青梅竹马之所以可贵,在于互相成就了彼此的历史,如若有幸还能荣光彼此的将来。我们的成长中有那么多无可预料的激变和熬不过来的坎,很多时候,我们是通过一次孤独地克服这些时间而成长为了今日的自我。但是所有这些(除了那些最初的死亡),他们都相伴着度过了,中考,高考,家庭的剧变,大学的堕落,闯社会的痛苦,两人关系的割裂,一程又一程,熬着熬着,塑造了彼此这么多,情深如此。这样的两个人,怎么可能摆脱得了内心对共生共存的召唤,不管以何种方式。

可是毕竟,这个世界上没有谁是离不了谁的,看似小远爱谭睿康远胜对方爱他,可是我相信聪明如小远,在经受重重打击离开谭以后,抑郁症痊愈以后,他依然能好好活着,继续他的细腻敏感与痛苦,只是没有那个人而已,如是而已。他们可以各自过没有对方的人生,可能是怀着一种终生的惆怅与怀念,可能是在时间洪流中渐渐忘记一切心跳与悸动,被磨平,被去情绪化。这都是何其平淡的人生,也就是我们的人生。正因此,期待他们的故事有个令人心安的终局变成了一件多么奢侈而令人渴望万分的事。

我初中读过两遍王子病,高中读过两遍,现在大学,没有时间从头到尾通读了,但觉得难过的时候还是会翻出一些章节来好好地看几遍,流一些眼泪,从这些故事里寻找过去的人和事。我渐渐明白自己的脑容量是有限的,我认识的人爱过的人逐渐积累到了一个峰值,开始自动地内耗,自我清理,将一些珍贵的东西抛诸体外。我也有过一个叫“叶敏”的课代表,我的身边也有一个外号近似牛奶仔的同学,我也曾就读于一个叫“三中”的学校。虽然我没有拥有过牛奶仔牛奶妹式的恋爱,也没有在离开学校的那一天将所有复习资料抛向空中,没有从最要好的伙伴的电脑里发现他不可告人的秘密,但我的青春何尝不是这个模样。它混乱不安,充满了爱与惶恐,充满了竞争,成功与挫败,以及短暂与永恒之间的摇摆,还有那么大量极的说不清道不明的情绪。这是小远的青春,也是我的青春。

毕业典礼那天我穿了一身黑,和同样装束的一位友人说,我们是来参加青春的葬礼的。时间过去几个月,偶尔看着镜子里的自己,恍惚间不记得她究竟是谁。每每这时,想起那个坐在教室后排角落的自己,依然觉得她很珍贵。她的一颦一蹙都很珍贵,她绝无摹本,一去不归,永不复返。但是那个干净白皙的学生仔小远,始终存在于这个故事里,在他每一次以一种自虐的方式用感情或者牺牲虐待身边的人也虐待读者的时候,我能看见那个偏执的少年,固执地抱拥着自己的宝藏,任风吹雨打不肯放手。签字之前,婚礼之前,你来我往的K歌之王,他在挥刀,也在自戕。你可以说他是个心机深重的阴谋家,也可说他只不过是个调皮的孩子,深知所受的一切,爱得深情又狠绝。

赵国刚没有真正理解过小远,谭睿康也没有。赵国刚爱他,正如小远自己所说,因为他是他亲生的儿子,赵国刚的一切都会是他的。谭睿康爱他,因为他是小远,是他的弟弟,是他从一开始就好奇,羡慕,想要施加关爱与保护的对象。他带他看霸王别姬,他自始至终其实都不懂。“弟,你总是有那么多鬼点子”,文中多次写谭睿康惊讶而好奇地看着小远,真诚地夸奖他。可是他的字字句句都让我觉得寒心,这个人是不会爱上小远的,这样的感情,我没有把握能在最终质变为爱情。说到底,我不认为爱情是一个过程。它是一种必然。是绝对。但不是谭睿康和赵遥远。

小远太孤独了。

排除了中段偶尔出现的一些问题之后,读最后的几个部分好像在不断地给自己插刀,但又伤得顺理成章心甘情愿。经历了这么多的小远,得到了很多很多的爱,却好像什么都失去了。青年陷入抑郁的深渊,癔症并发, 现在打着这行字我都忍不住鼻酸。人生竟然那么长,长到拥有和失去都微缩到这么小,好像我们所历经的一切都只不过是上帝开的一个玩笑。

青春实际上在什么时候散场呢?在我,应该是在某一个四月的晴天缩成一团在教学楼的监控死角里想到死的那一刻,在小远,或许是力透纸背签下合同那一瞬间,他放弃了父亲,也放弃了谭睿康。两份合同,两度自毁。

偶尔我觉得小远像是一个悲剧英雄式的人物。他聪明,细腻,拥有强烈的艺术气质又兼备商业头脑,这样的王子人设拥有王子病一点也不稀奇,他受尽折磨郁郁寡欢也是希腊式的悲剧。有那么一段时间,我特别执着于少年或者惨绿青年的故事,譬如《少年维特的烦恼》,譬如《亲爱的玛嘉烈》,种种种种。我存着那么一丝希望,希望那些尝尽了人间悲楚的少年,最终能活下去,看看能活出个什么人生,当他们年老的时候便可说,我用这一生完成了一次探索,我已经耗尽了我的生命。平行时空的小远或许没有爱上谭睿康,而是成为了画家,或者像梵高一样终生不为人所承认,或者像伦勃朗一样无论身在何种处境永远无法摆脱内心的悲剧色彩,或许成为了快乐的奶茶店店长,牵线搭桥成就一双双眷侣。他是一个富有灵性的神话式的人物,因此他的苦楚更让人痛心。

而最令人扼腕的是,一开始我并不知道这是非天根据真实的身边事改编的,还在纳闷正文为什么要停留在一个意味不明的地方。当真相终究揭晓时,一切都灰暗得不可思议。我知道这个世界上有些尽管用尽了力气也无法做成的事情,可是我竟然这么难过,无法忘怀这个故事,读了一遍又一遍,把《与时光擦肩而过》也买了放在家里落灰。吐槽它的小清新青春文艺题目的时候,不知不觉,已经哭得不能自已。

我再也不会为一个故事这么难过了。我再也不会为自己的故事这么难过了,我希望。

现实中的小远,你好吗?你在努力地生活吗?我喜欢几米的《又寂寞又美好》。我想你也喜欢。里面有段话我记了好久,现在送给你,多么希望有朝一日你真的能看见。多么希望有朝一日你能无比幸福。

“一片叶子即将凋落,

我是世界上唯一看见的人。

我年纪还小,什么也不懂。

但我答应他,

我会永远让他活在我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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