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乔丹终败诉,知识产权敲响了山寨的警钟

这是香港王烧鹅的第70篇成长日记

北京时间4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对于此前争议颇大的美国乔丹状告中国乔丹体育公司商标侵权案做出了裁决,中国乔丹败诉,商标及图形也被撤。本判决为终审判决,从2012年迈克尔.乔丹向中国乔丹正式发起诉讼到如今 已经过了8年了,乔老爷的维权之路相当艰辛,从一审二审的不断败诉,到如今的终于胜诉可谓颇费周折。

经过资料显示,迈克乔丹和中国乔丹双方争议的一个焦点在于姓名权,迈克乔丹认为中国乔丹注册使用的商标会造成公众对产品来源的误认扰乱正常的市场秩序,并以此申请撤销对上诉商标的注册。

很多人或许会有疑问,这起官司复杂吗?

很复杂,知识产权类的官司从来都是非难断,因为这起官司举证太难。

知识产权又称知识所属权,指人类智力劳动产生的智力劳动成果所有权。它是依照各国法律赋予符合条件的著作者、发明者或成果拥有者在一定期限内享有的独占权利,一般认为它包括版权(著作权)和工业产权。版权(著作权)是指创作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作者及其他著作权人依法对其作品所享有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的总称;工业产权则是指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商标、服务标记、厂商名称、货源名称或原产地名称等在内的权利人享有的独占性权利。

中国的企业想要在国内外市场施展拳脚,必须构成自己的专利的护城河。30年年来,我国知识产权政策不断完善,中国的知识产权保护特别是专利制度改革开放中不断发展。

我们来一组真实的对比,一个是对知识产权保护放水的市场(互联网市场),一个是对知识产权保护严苛的市场(医药科技市场)

互联网的盗版严重。结果:如今中国的互联网一片繁荣,技术的创新越来越多,给我们生活带来的便利也越来越多。

医药行业的知识产权保护严格。结果:我们国家从70年代开始都没有为国际社会贡献一款新药。我们做的药是什么药?跟在欧美屁股后面,等别人的专利到期我们才仿制,真是乖孩子!于是,我们没有创新发展,还害得我们吃的药都要比别人落后20年!

这不是反对,而是反思!

对于创业者而言呢?因此,很多创业者往往把大把时间和精力投入到创意和生产中,忽略公司知识产权的保护。常会发现自己通宵达旦,耗费诸多心血和智慧研发的产品,刚一面市。便有大量侵权、仿冒的产品充斥市场,不仅给企业带来经济损失,更严重损伤创业、创新的激情。会出现这样的问题,关键是创业们对保护知识产权的轻视,以及对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和措施的缺位。

国家相关法律规定,知识产权注册实行“申请在先原则”。简单来说,就是先注册先拥有权益,而不是谁先开发或者想到的创意和点子。所以创业者不能一昧低头专注于产品和创意设计,而是要同步实现知识产权的注册,如此才能保护自己心血,并为以后的维权提供坚实的法律基础。

做好知识产权保护,对创业者寻找投资,以知识产权转作为质押获取融资,都非常有益。这对处于起步阶段创业者来说,尤为重要。知识产权就是助力企业获得更大发展的助推剂和强心针。

目前中国在知识产权保护上还处于初级阶段,知识产权研究开始的比较晚,因而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显得有些薄弱,在法律上,中国知识产权保护的条文虽然已经达到相当的高度,但事实上,并不能起到相应的效果;在社会上,国民对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识比较薄弱,因而很多时候法律也只能以儆效尤,但是,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归根结底还是需要全民意识提高,每个人都有了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这样法律实施起来才能够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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