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变生命从改变心开始!

作者:沙玉丨转自教会微刊(ID:JHWKGZ)

在《圣经》中,心是人最重要的范畴,心就是人内在灵质的自我,心是一个人之所以是他的核心,是他一切行动的源头。所以,心既然是人之罪行的根源,持久的改变就不能只是改变外在的行为方式和周边环境,而应当以人心为持续改变的根本,不解决人内心的问题,改变就只能是短暂的。

掌管人内心的事物必然会在他的生活和行动上成为主宰者。人的心总是受制于某人或某事物,无论是谁、是什么掌管了人的心,也就掌管了他对一切处境的反应。掌管人心的要么是属天的事物,要么是属地的事物;要么是天上的财宝,要么是地上的财宝。一旦一个人的心被某些罪(例如一味地追求属世的成功、财富等)所掌管,那么就算那些本来是属灵的行为(例如祷告)也会被罪玷污(在祷告中不断表现出对金钱、成功的崇拜等等),因为他会在一切事情上追求他在内心中一直崇拜的偶像。人人都是崇拜者,积极地追求掌管他内心的东西。这种崇拜倾向模塑了人的所说、所思、所做,以及人的所是。这就是为何我们所追求的是改变内心,而非解决表面问题的原因。

然而,改变不是自然而然的,要了解自己内心的争战才行。自从人类始祖犯罪以来,罪人身上最常见的现象就是愤怒、冲突、斗争。但他人和处境并不能强迫人发怒,真正的问题是藏在人内心深处的众多欲望,是这些欲望驱使人崇拜某些事物。明白自己愤怒的唯一途径就是检视自己内心底层的欲望。说到底,是这些欲望在与自己的内心争战,是渴慕神与渴慕神以外之事物这两种欲望之间的交战,双方都为要抢夺掌控权。所有的表面冲突都是内心底层的争战所泛起的涟漪。

当某个正当的欲望成为偶像并掌管人心时,一个人就会和凡是阻止他崇拜和追求那个偶像和欲望的人事物产生冲突。冲突也源于属灵的淫乱。当一个人贪恋神以外的任何事物,就是在与之发生属灵的淫乱了。随之,他与神的关系也就被破坏了,他的欲望使神沦为他的服务生,祷告也变成了一份欲望清单。但神妒忌人把自己的爱从神转移到偶像和欲望身上,神渴望独享人对祂的爱。所以,因着这份爱,神会一直与这人的欲望争战,直到掌管他的心为止。神那圣洁的妒忌是人的盼望,也是给人的恩典,这恩典使人能够拒绝不洁的欲望和偶像,转向神。

那么,正当的欲望是如何变成偶像的呢?答案是:膨胀。当欲望不断增长和膨胀时,就会变得畸形,最终变得无法控制。这时候欲望会反过来掌控自己的内心,欲望会决定什么是自己想要的,神的旨意在这个阶段则成为自己满足一己私欲的妨碍和威胁。这个过程是这样的:先是一个正当的欲望(I want;例如你家宝宝强烈渴望拥有某个玩具),当它膨胀之后就变成强求(I must and you must;他的欲望很快就会膨胀到不应当有的程度,他开始强求父母必须给他买),然后就是我一定要(I will;欲望此时已经成为偶像,这种欲望使他必须得到那个玩具他才能满足);到了这一步,就会自然而然地在人际关系中产生对他人不合理而一厢情愿的期望(You should;他认为父母有责任给他买);当这种不合理而一厢情愿的期望没有达到时,失望便出现,继而在愤怒中带出惩罚(父母若决定不给买,他就会生气、跺脚、拼命哭)。

真正的解决方式只有在神面前谦卑自己,洁净自己的心,重新降服在神面前,才能除去心中的偶像。必须先解决纵向关系的问题(神与人),才能彻底解决横向关系(人与人、自己)的问题。这个问题不是无法解决的,因为虽然每天的争战是一个事实,但圣灵的内住也是事实,而且圣灵使圣徒与基督联合,圣灵和基督所提供的能力足够圣徒在争战中得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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