匆匆忙忙拿以前写的文章交个作业

         “我缴纳了物业费怎么没看见你们对我有什么服务,那我还缴纳什么物业费”。这可能是物业行业,物业公司与业主最大的矛盾所在。企业收入多少只能带来多少产出,所以我们只能在公区管理之上,尽可能为业主提供更多更好的服务。业主缴纳了物业费就应该享受明显的单独服务,所以自己提出的任何诉求就应该解决,自己空调外机处长有杂草向物业提出清除,如果没有清除,就是缴纳了物业费没有享受到物业服务;如果自己室内已过质保期的工程问题,物业没有解决,自己就没有享受到物业服务,那还缴纳物业费干什么,尤其“物业管理”改为“物业服务”之后,大多数人的思想更是如此。缴纳了物业服务费更应该提供“个人服务”,但是这种“个体服务”与物业费产出的价值完全不成正比,所以导致这种矛盾产生。看似业主对物业行业不了解,导致看法有偏见,但这也不是业主的错,也不是任何人的错,而是在于现今社会越来越追求服务,准确说是“个人服务”,但是这种“个人服务”在企业成本中到底体现了多少,恐怕微乎其微。比如说我们物业费成本主要就是公区管理成本(当然包含了人员管理公区的人工成本),比如说银行客服经理要跟大客户谈合作,客服经理可能也会风里雨里接送大客户,甚至帮大客户搬运重物、照看小孩等等,所有人都会越来越追求服务,且服务永无止尽,永远发展在人工成本之前,所以这种隐形的服务难以估量成具体金额价值,即使估量成具体人工成本,也永远低于客户所追求服务的价值,所以导致现场实际提供服务人员与自己收入与产出不符的现象,所以社会上大多数人都说工作越来越难做,生意越来越难做。

            那到底如何解决呢。当然是基于矛盾上解决。首先从全社会角度出发,任何行业、任何人都会追求更好的服务,这是理所当然的,是趋势,不应该排次,而应该接受,上下一心才能做出业绩,心不齐,做出的事情只会是乱糟糟的;其次这是买卖双方思想未达成共识的结果,所以必须加强沟通,缴纳了多少物业费原则上就应该享受多少服务,但也必须尽可能提供更多、尽能满足业主诉求的服务,如果需要提供的服务超过了原来的服务价格,只要跟业主沟通解释好,大部分还是愿意接受“有偿服务”,因为社会群体受教育程度越来越高,能理解的人也越来越多;从公司企业角度出发,所有提供服务的主体都由员工提供,所有人都是社会经济人,如果长时间提供的服务没有达到应有的收获,那么服务质量及水平肯定会降低,那么整个公司的服务水平就会降低;然后各行各业都应该有一种“信任的精神”,信任的力量无限大,要相信服务的对象将会越来越理解自己,相信这个行业有许多发展空间(因为你的服务好,客户就会信任你,你的产品跟市场比较起来,客户就更加愿意选择你,做好了本项目基础管理及服务,那么就可以也应该外拓及发展其他业务),相信政府也会更好的调控(因为政府有社会调控职能、教育群众的职能,肯定会让社会发展越来越好,所以不仅要考虑群众利益,也会考虑企业经营状况),也要相信自己的员工及自己的公司(员工肯定会成长,公司也肯定会发展壮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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