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如何防范会见过程中传话带来的风险

作为律师,不论是在与同行的聊天中还是在律协网站的公告上,都时常能听到或者看到某些律师因为违规收费被处罚或者被投诉的消息,所以律师们在收费问题上都会非常小心。但是对于刑事律师而言,有一些工作的执业风险比上述内容更高。众所周知,会见工作对于刑事辩护律师而言是非常重要的工作内容,而在会见过程中,律师会经常遇到犯罪嫌疑人及家属要求律师居间传话的情况。如果律师不加以分辨直接当一个事无巨细地传递消息的中间人的话,自身也可能会涉嫌刑事犯罪。

2019年开远市人民检察院以开检一部刑诉(2019)145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周某雨犯辩护人毁灭证据罪,向云南省开远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检察机关公诉意见中认定,2019年3月9日,孔某姣涉嫌诈骗罪被个旧市公安局刑事拘留,身为云南靖嘉律师事务所职业律师杨某森、被告人周某雨于2019年3月11日接孔某姣妻冯某呈委托,担孔某姣的辩护律师。被告人周某雨于2019年3月12日至2019年4月18日期间,共会孔某姣6次,并在会孔某姣后即2019年4月2日,孔某姣要尽快转移此前用于开设赌场的赌博机以防被公安机关查获的意思表示转达蒋某梦曾某义(均另案处理)等人。蒋某梦王某文等人孔某姣之前存放于个旧市大屯镇庙坡脚村仓库和红土坡牛场仓库内的涉案无证疑似赌博游戏机数百台转移至个旧市大屯镇古屯医院旁一个蓝色彩钢瓦顶仓库内藏匿。

帮助当事人毁灭证据是指为当事人就如何毁灭、伪造证据进行出谋划策、提供物资条件、精神资助等行为。本案中,被告人周某雨作为辩护律师,明知赌博机是开设赌场罪的重要物证,在会孔某姣后将转移赌博机的意图转达蒋某梦等人,且在案证据证蒋某梦王某文等人在此之后也找人实施了转移赌博游戏机设备的行为,故被告人周某雨构成辩护人毁灭证据罪。本案经过法院审理,周某雨犯辩护人毁灭证据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作为刑事律师大家几乎都知道会见过程中是不能拿出手机等电子通讯设施的,也不能未经允许与在押犯罪嫌疑人传递物品,但是有些律师可能并不清楚辩护人在会见工作中传话时也有诸多禁忌,笔者在此做一个简单的归纳总结。

首先,对于家属或犯罪嫌疑人要求传递银行卡密码等涉及钱款的内容时,律师一定要提起注意。绝大多数案件中,赃物都是非常重要的一项证据内容,而家属和犯罪嫌疑人传递的消息很可能就是为了在司法机关发现前转移赃物。面对该要求,律师应当谨慎地加以辨别,拒绝此请求或通过自己方式加以处理。

其次,绝大多数犯罪嫌疑人会要求律师帮忙找关系或要律师传话让家属找关系。这两种情形对于律师而言都有很大的风险,轻则退费,重则面临刑事处罚。在这种情形下,向犯罪嫌疑人明确告知“找关系”会给自己给家里人带来的风险是非常重要的,进而可以告知其这笔钱如果拿去退赃可以给其带来实实在在的减轻处罚的机会,“找关系”不仅大概率有被骗的可能,折腾到最后竹篮子打水一场空,更有可能给自己和家里人带来更多的刑事风险。

最后,家属可能会直接要求或采用暗号刑事让律师告诉家里人帮忙转移赃物。面对转移物品或者嫌疑人说一些不合逻辑或者不合理的话的时候,律师应尤其注意甄别。作案工具或赃物是刑事案件重要的直接证据,直接影响着指控罪名能否成立。律师切忌做销毁证据的事情,即使带话让别人销毁也不行。一旦嫌疑人告发,直接面临断送职业生涯,牢狱之灾的风险。

以上内容是一部分比较常见的律师会见中可能会遇到的风险点,并不代表其他笔者没有举例论证的就没有风险,相反,对于个案而言,可能一些传话行为会给律师带来更大的风险,所以会见一定要小心谨慎。笔者建议各位同行可以让家属提前将需要带的话告诉律师,在会见前先将内容看一遍,对于一些个人认为可能存在问题的地方和家属核实清楚。会见后不要急着第一时间给家属打电话交付工作,先将会见情形和内容再冷静的梳理一下,再和家属进行沟通,这样可以很大程度上规避风险,更有效地完成辩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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