丧钟为谁而鸣(007第33篇)

2018年8月27日晚上发生的一件大事,瞬间成为人们热议的焦点话题。这件事就是昆山龙哥被反杀的案件。

简单过程是这样的。等红灯时,龙哥乘坐的宝马车拐到了非机动车道,碰到了于海明的电动单车。

车上下来一男一女把于海明的单车架到路边。龙哥从车上下来,对于海明拳打脚踢,随后觉得不过瘾,返回车内,拿了一把大砍刀连续砍杀于海明,在这里说明一下,这把刀规格就是属于管制刀具。

可能是龙哥喝酒喝的多了点,没拿好刀,刀掉到地上,他们两个都去抢刀,最后被于海明抢到了,于海明连砍了几刀,龙哥跑往车上跑,可能想开车撞死于海明,也可能想拿别的武器或者打电话叫人来以多敌少。于海明追了砍了两刀,没砍到,龙哥跑到树丛旁边,这时有人报警警察来了把他们带走,龙哥失血过多,一命呜呼。

这里简单介绍一下两个人的背景,于海明就是一个我们平常的老实人,身高180,在一家酒店工作,家境一般。

龙哥1982年人,身高165,人生的后18年,有一半时间蹲监狱,是个社会渣子,小混混。

不过我们也要感谢龙哥,用他轻如鸿毛的生命推动中国法制建设前进了一大步。

为啥这么说呢,因为事件一发生,大多数人认为是正当防卫。可还有一部分狗屁专家乱叫要负什么刑事责任,毕竟人死了吗,人死为大。你得靠跑,不能反击。一反击就很难认定为正当防卫。跑才是正当防卫。可问题是你没有练过专业跑步的还不成了歹徒待宰的羔羊。

可事实上也确实不乐观,有数据统计,采取正当防卫辩护策略的刑事案件有12346件,最终认定正当防卫的有16起,这一比例为万分之十三。所以我自己也很担心。

我的担心也不是没有道理,我记得有个非常夸张的判决,一个流氓强奸了一个女的,女的在反抗中,把这个小流氓的生殖器弄伤了,当地司法部门说这个女的防卫过当,并判决女的给他赔偿治疗费。你说这上哪里说理去。这个判决太夸张,太窝心,太反人性。

这样的案例不是个例,许许多多大大小小的神判让国人无语。其实不光国内,国外也有许多这样的案子。

这个案件之所以这么被关注,其实关注的是我们自己的利益。丧钟为谁而鸣,其实是为我们每一个人而鸣。如果当事人是我我会怎么办。当然如果是我估计早就怂了,但社会终究需要正能量。

但是结果大家都知道了,昆山公安局检察院雷厉风行,几天时间相继发布通报,认定是于海明是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这个结果大快人心,为昆山执法机关的高效和公证点赞。人民日报也发声说,于海明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众望所归!振奋了人心。激活正当防卫的适用,就能及时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有力震慑犯罪分子。法律不是镌刻在大理石上,而是铭刻在公民心中,让法制温润公民信仰。

说实话,看到这个我心里只想哭,正义不会迟到。我们只是希望,我们所有人都是一个整体,别人的不幸就是你的不幸。我们关注此事,就是为了让好人有足够的安全感,让每一个合法公民通过合法经营就能获得财富,让我们每一个人不需要动辄就陷入焦虑的社会。让我们高高在上的法律,回归常识。

你可能感兴趣的:(丧钟为谁而鸣(007第33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