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读露易丝·格丽克:7位读者分享自己的阅读体验!

大家好,上周的第五期读书会,我推荐的书籍是2020诺奖得主露易丝·格丽克的诗集,留给读者的作业是分享自己最喜欢她的一首诗,并谈谈读后感!

可能因为大家对诗集不太感冒,又或者其他原因,所以本期交作业的读者有点少哦,这7位读者分享了自己喜欢的诗以及阅读体验,希望可以给更多读者带来启发~

网友【Aris雪】的回答:

喜欢《卡斯提尔》这首诗,无外乎它的美丽,它的诗意。

漫天飞舞的橙花如雪般飘落,橙子树下的恋人在此相遇,唯美的画面,清新的语调,天空,田野,爱情,一开头就恍若掉进了一个纯白色的梦境。

但下一刻,圣天使教堂外乞讨硬币的孩子们,又一下子把我拉回了现实。

我不知道怎么去形容这种反差。但是如果没有了这种反差带来的对比,这首诗也就变得索然无味。

正如,梦里,圣米格尔岛的钟声 在远方回想,他的头发在暗影中金黄略白,我曾经读着这些,也曾经梦见这些。诗人问,我曾经梦见这些,就意味着它不曾发生过吗?难道必须在这世界上发生过,才成为真实吗?不禁引人深思。

是啊,难道一定要发生过,才算真实吗?

我觉得有些事情,存在过,就已经足够美好。

而读格利克的诗总是给人一种很舒服的感觉。就像告别了喧嚣,告别了城市,被那列火车载着回到马德里,再到巴斯克乡村的那般,一路思考,一路回归原始的过程。

《卡 斯 提 尔》

橙子花在卡斯提尔上空随风起舞

孩子们在乞讨硬币

我曾经遇到我爱的人,在橙子树下

难道那是金合欢树

难道他不是我爱的人?

我曾经读着这些,也曾经梦见这些:

现在醒着,就能唤回曾发生在我身上的事吗?

圣米格尔岛的钟声

在远方回响

他的头发在暗影中金黄略白

我曾经梦见这些,

就意味着它不曾发生过吗?

必须在这世界上发生过,才成为真实吗?

我曾经梦见一切,这个故事

就成了我的故事:

那时他躺在我身边,

我的手轻抚他肩膀的肌肤

中午,然后是傍晚:

远方,火车的声音

但这些并非就是这个世界:

在这个世界上,一件事最终地、绝对地发生,

心灵也不能将它扭转。

卡斯提尔:修女们两个两个地走过黑暗的花园。

在圣天使教堂的围墙外

孩子们在乞讨硬币

如果我醒来,还在哭泣,

难道这就没有真实?

我曾经遇到我爱的人,在橙子树下:

我已忘记的

只是这些事实,而不是那个推论——

在某个地方,有孩子们在叫喊,在乞讨硬币

我曾梦见一切,我曾恣意沉迷

完全地,永远地

而那列火车把我们带回

先到马德里

再到巴斯克乡村

网友【黑三】的回答:

我喜欢诗歌,但我更愿意看小说。

这一路走来的人生,埋伏了不愿去碰的「雷」。小说对心灵的入侵尚有逻辑可循序,像是一个个指路牌,尽管同样注定了会触及伤口,但它缓慢而有预期;但诗歌,是个长驱直入的贼,它不由分说直捣痛处,一把将窥探它的双眼拽入不见底的黑暗,迟迟不给出路。

选择《登场歌》,是因为它冷静与冷漠地看待着生存,没有沉浸其中,这是让当下的我最舒服的一种方式。放弃寻求认同,渴望生命,又在它逼近时后退;对人群敏感,又坚守着寂静的距离。

看得见生存的痛苦,但不给它伤害的机会。与命运这样的对峙,也恰是人类最后的优雅与骄傲。

《登场歌》

从前,我受到伤害。

我学会了

生存,作为应对,

不接触

这个世界:我要告诉你

我想成为什么——

一个倾听的装置。

安静:不是迟钝。

一片木头。一块石头。

我为什么要疲于辩解,争论?

那些正在别的床上呼吸的人

几乎无法明白,因为

像任何一个梦

无法控制——

透过百叶窗,我观察

月亮在夜空里,阴晴圆缺——

我为一种使命而生:

去见证

那些伟大的秘密。

如今我已看过

生与死,我知道

对于黑暗的本性

这些是证据,

不是秘密——

网友【XZ】的回答:

我今天推荐的诗是露易丝格丽克的一首《野鸢尾》。

在古希腊神话中,鸢尾代表的就是彩虹的象征而这个象征就是人与神之间的接触,或者说是神与人之间的连接,其实这首诗就是作者悟出个体在轮回中构成生命的永恒这样的一种道理,就是类似于那种化作春泥更护花的这种感觉。

作者在这篇文章中其实是想表达一种你可以感知却又不能表达出来的那一种痛苦,但是你又在痛苦中又抱有一丝希望,因为你不知道在生命的核心中是否会引起巨大的喷泉然后汇入无尽的海洋,鸢尾花这首诗,其实就是想告诉大家,在苦难面前要敢于挑战,总会有新的希望在前方等待。

《野鸢尾》

在我苦难的尽头

有一扇门。

听我说完:你称之为死亡

我记得。

头顶上,喧闹,松枝的枝杈晃动不定

然后空无。微弱的阳光

在干燥的地面上摇曳。

当知觉

被埋在黑暗的泥土里,

幸存也令人恐怖。

然后结束了:那些你害怕的,作为

一个灵魂却不能

说话,突然结束了,坚硬的土地

略为弯曲。我喻为鸟的事物

俯冲进低矮的灌木丛。

你,如今不记得

从另一世界到来的跋涉

我告诉你我又能说话了:一切

从遗忘中返回的,返回

发现一个声音:

从我生命的中心,涌出

巨大的喷泉,湛蓝的

影子投在蔚蓝色的海面。

网友【啊嗯。】的回答:

露易斯的诗歌入门不易,它需要读者拥有长期阅读诗歌的基础,并且对外国的文化如信仰,历史,书籍有一定的了解,才能理解诗中的意象与诗人产生共鸣。

对于我而言,读诗犹如上一门深刻的哲学课,读诗的过程多半带有个人猜测个人镜像的投射,而读诗往往是个人与宇宙建立连结的方式。虽然共鸣很难领会不多,但露易丝确实是让我眼前一亮的诗人,反复读之后我更喜欢她了。

她的诗歌有「调养」如今物欲横流、消费主义的社会生活的功效。她在世间始终保持独立超脱于世的姿态,有如她在《门》所言「我曾渴望保持自我,安静,当这世界从不安静」、《夏天的结束》里「对于我拥有的审美愉悦,有一个限度——在此我与你不同,我无法在另一个身体上得到解脱,我不需要,我自身之外的庇护所——」

思维活跃的她与人类大地与宇宙万千共呼吸,细致入微地捕捉外在事物与内在的微妙关系。

谈谈我最有共鸣的《门》吧,诗人所言「不是仲夏,而是第一朵花形成之前的时刻,一切都还没有过去的时刻——」

花开之前,它得充分吸收胞体母亲的营养,接受大地万物阳光雨露的滋养,才得以「盛开」。「先于盛开,掌控的时期在那礼物出现之前,在拥有之前。」诗人还借助郁金香盛开之前的姿态,比喻成「在门前张望的孩子」本首诗从孩子视觉的描写非常犀利。「像一个孩子在门口盘旋,注视着其他人,那些更早的,一丛浓密的枝条,警觉于其他的失败,公众的畏畏缩缩」

是啊,从无到有。你始终在观察,如何书写如何储备自身的能力从而脱颖而出?从「一朵花开之前」的视觉来看,万物皆是「动中有静,静中有动」的一个缓慢而微妙不断充实的过程。这让我联想到,现实生活中的我们往往为生活奔忙,忽视了真正令人陶醉的是沉迷其中的乐趣、缺乏发现生活美好的能力。

《门》

我曾渴望保持自我,

安静,当这世界从不安静,

不是仲夏,而是第一朵花形成

之前的时刻,一切都还

没有过去的时刻——

不是仲夏,那令人陶醉的,

而是春末,草在花园边上

还没有长高,早郁金香

正要张开——

像一个孩子在门口盘旋,注视着其他人,

那些更早的,

一丛浓密的枝条,警觉于

其他的失败,公众的畏畏缩缩

用孩子对即将到来的能力的那种强烈自信

准备着击败

这些弱点,不屈服于

任何事情,时间正好

先于盛开,掌控的时期

在那礼物出现之前

在拥有之前。

网友【相里未见】的回答:

起初,我并不能很好地理解她的诗,懵懵懂懂读了一些后,我想她大概热衷于用自然(植物),圣经和神话的元素来表达自我。例如对爱情,亲情和死亡的思考。

她总是不厌其烦地提及死亡这一命题,字里行间经常透出迷惘和悲伤,但并没有给我一种「浓烈的绝望」的情绪,相反很平淡,就像在讨论天气。

她用诗搭了一座花园,然后把收集到的东西一样样放进去,日月星辰,花鸟鱼虫,还有捕捉到的人类的情绪。最喜欢的诗是《催眠曲》,因为这首诗不再谈论死亡与生存,所有的一切都是柔软的,像一场温柔的和解。

《催眠曲》

现在到了歇息时间;眼下

你们已经经历了足够的兴奋。

黄昏,然后是夜晚。萤火虫

在房间里,明明灭灭,这儿那儿,这儿那儿,

夏天深深的甜蜜充满敞开的窗口。

别再想这些事情了。

听我的呼吸,你自己的呼吸

像那萤火虫,每次微小的呼吸

突然一闪,世界在其中出现。

我已经在夏夜里对你唱了足够长的

时间。

我将最终赢得你的赞同;世界无法给予你

这种持续的想象。

你必须被教导去爱我。人类必须被教导去爱

寂静和黑暗。

网友【轻歌】的回答:

读诗需要有一种一无挂碍的心境,也需要有足够的时间去沉入,否则你根本无法进入诗,也就无从感受诗的意蕴。读一诗首不亚于读一本小说所费的时间和精力,同样从情感的体验上,收获也会不亚于一本小说。

尤其现代快节奏的社会,读诗简直就是一种奢侈,因为它更多地是纯粹的精神生活,进入它总是要有一些阻碍;而不是如随处可见的娱乐,轻松消费。

读露易丝的诗不多,主要因为能让自己沉下心来去读的时候不多,所以才会觉得她的诗大多不好理解。但这一首却一下子撞入了我的眼帘,浅近地让我觉得不是她写的。

《繁花盛开的李树》

春天,从繁华盛开的李树黑枝条上

画眉鸟发出它例行的

存活的消息。这般幸福从何而来

如邻家女儿随意哼唱

却恰恰入调?整个下午她坐在

李树的半荫里,当和风

以花朵浸漫她无瑕的膝,微绿的白

和洁白,不留标记

不像

那果实,将在夏天的烈风里

刻上松散的暗斑。

一幅春天的繁华盛开的怡人的景色。而且画眉鸟在枝头啾啾地唱着,不遗余力。仿佛也在赞美着这和煦的春光。

在这明媚的春的光影里,一个少女也被这春色感染,走入了画中,而且跟着一起哼唱……和风、花朵、少女无瑕的膝——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一切都美好到无以复加,不言而喻。

幸福从何而来?这一切已经给出了答案。

春天,只有春天,它给我们带来蓬勃的生机,让绿的格外地绿,让红的分外地红,让喜悦的越发喜悦,让悲伤的更加悲伤。这就是我们喜爱它的理由,它唤起我们内在的生命体悟。然而它却是自然地「不留标记」。

如果你在春天,没有去爱,那就永远不爱;如果你在春天,感到孤独,那就永远孤独。

网友【濛敐】的回答:

在正式谈路易斯.格里克之前,说一个比较有有意思的事,我是随着玫瑰姐姐的推荐才读的她的诗,读完之后,搜了一下她的生平,才知道她是今年的诺贝尔文学奖得主。(本人因为诺贝尔文学奖毫不遮掩的、严重的政治倾向,对这个奖一直不感冒,所以没怎么关注)

先谈谈外国的诗吧,其实对外国文学比较少涉猎,最初拜读过的外国文学作品大概是苏联小说《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诗的话有泰戈尔的《飞鸟集》,欧美诗的话就只读过雪莱的。其实除了个别作家的作品的话,很少对外国诗篇产生兴趣,习惯了中国古典诗词的平平仄仄平平仄与家、国、天下,再去读外国诗篇就像从来没吃过西餐的人吃了一次三分熟的牛排,味道不是不好,而是一方水土养一方人。不过总会有优秀作品能引起人的共鸣,比如路易斯.格里克的诗。

不过她的诗并不全是对我胃口,在此选取部分作品的部分片段加以鉴赏,比起她描写性、宗教人物的诗,我更喜欢她象征爱与死亡的诗作。在她的《野鸢尾》中这样写到:在我苦难的尽头/有一扇门/听我说完:那被你称为死亡的/我还记得/头顶上,喧闹,松树的枝丫晃动不定/然后空无。微弱的阳光/在干燥的地面上摇曳/ 虽然是在表达死亡,比起大多数人把死亡的鲜血血淋淋的呈现给你,她更像是坐在咖啡厅里与你喝下午茶,把死亡缓缓为你道来,细腻,恬淡,并富有画面感。

我们文化、语言、思想天各一方,但这种美-激荡人心灵的美,我想是共通的。诺贝尔评选委员会给出的理由是「她那毋庸置疑的诗意声音具备朴素的美,让每一个个体的存在都具有普遍性」。虽然一直看不惯诺贝尔评选委员会,但这句话我赞同,唯有共通的东西才能让人感到享受,引发共鸣。

文 | 读书会观点集合

图 | 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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