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买不起房呀,那还结什么婚!要不入赘考虑下?

结婚是人生的大事,也是两个家庭的盛事,更是青年男女的喜事。原本嫁娶中送彩礼是一件很正常的事情,但是慢慢的这之中就变味了。近代以来,彩礼也是逐渐演变的,上个世纪七十年代那时候结婚用的还是四大件——收音机+自行车+缝纫机+手表。后来吧随着改革开放,我们生活水平慢慢的变高了,四大件是彩电+冰箱+洗衣机+录音机。紧接着又演变为手机+电脑+汽车+房子......


四大件的演变也是代表了我国经济的发展,不过随之而来的是普通人难以企及的房价,当下中国的房价已经开始变态了,人们常说如今的房价是中国丈母娘炒上去的,这话也有一定的道理。见家长最重要的是问有没有房子而不是问爱不爱她女儿,婚姻强加了房子因素后俨然变的对年轻人不那么友好,所谓浪漫的爱情,美好的婚姻已经是昨天的词语了。


我有个朋友是衢州江山的,今年有幸到那里游玩一番,江郎山、戴笠故居都很不错,但是听他们谈论起当地的房价不仅惊掉了眼睛,新开的楼盘价格已经到了一万八,要知道这还是全国不知道几线的小县城,当地的经济水平也不见有如何,不过这个房价在县级城市中确实牛逼呀!~


他或许是中国城市的一个缩影不~如果一个男青年想要结婚去买一套自己的房子吧,没有父辈的支持估计是不可能的事情了。没有房子,买不起房子成了当下年轻的窘境!

骚年,买不起房还娶什么妻子!不过入赘考虑下?这条路子在我国可有着十分久远的历史呀!


在私有制社会里的妇女被当成私有财产形成了买卖婚姻,许多贫穷之家的男子缺乏经济基础,拿不出财物聘礼娶妻成家,便入赘到女方家,成为妻子家的家庭成员之一。这样就出现了男嫁女娶的招赘婚。


从婚姻发展史的角度来说,招赘婚是原始社会的从妻居婚姻风俗的遗留和延续;从婚姻风俗的经济行为角度来看,招赘婚又是服役婚的变种或者说是服役婚的延伸。从女方来看,行招赘婚者有两种情况,一是家中无男子只有女儿,给女儿招赘夫婿以养老送终。二是寡妇丧夫后(或丈夫失去劳动能力)招赘夫婿负责抚养原夫全家子女。从男方来看,走招赘婚道路者原因无非是家贫无力聘娶。入赘女家的男子要改从女姓,并多享有女家财产继承权,赡养女家双亲。所生子女也随女家姓,为女方家传宗接代续香火。


招赘婚在战国秦汉时代比较多,《汉书・贾道传》记载“秦人家富子壮则出分,家贫子壮则出赘”。《说文解字)释“赘”为“以物质钱曰赘”。说明男子人数女家如同抵押的物品一样。《汉书・严助传)说当时民间由于连续数年灾荒庄稼放收,“民待卖爵赘子,以接衣食”。如淳注释赘子云:“卖子与人做奴,名曰赘子。三年不能赎,遂为奴。”而颜师古注解赘子就是令儿子出就妇家为赘婚。说明当时男子入赘女方家时,男方家要收家一定的钱财,如同把男子卖给女家,成为女聘男嫁。在父权制完全确以后,男子入赘女家当然为社会所看不起。地位十分低下。所以,战国时淳于髡为齐之赘婿。“人皆轻之”。清代钱大晰《潜研堂文集・读史问答》谈到当时赘婿社会地位时说:“秦人子壮则出资,谓父子不相顾,惟利是嗜,捐弃骨内。降为奴而不耻也。其赘而不赎。主家以女匹之,则谓之赘婿,故当时贱之。”


秦代时“发七科谪”去成边服徭役,“七科”中包括各种罪犯、刑徒、奴隶,其中就有赘婿。赘婿与刑徒、奴隶同等视之,可见其社会地位之低下。唐代人注《史记》认为资婿在妻家如同人体上的疣赘,属于多余之物。说明赘婚在唐代时社会地位依然不高。宋代洪迈《夷坚志》、程大昌《演繁露》对赘婿也多有记载。宋代把赘婿又称为舍居婿或入舍女婿。《宋史・刘清之传》记载当时鄂俗人们计利尚鬼,家贫子壮则出为赘婚十分普遍。人们视之为理所当然。明清时,家中无子者招赘女婿有养老婿和出舍女婚两种。出舍女婿不一定居住妻家,可单独成立家庭,但立有契约,在一定的时期内要负责为妻家双亲履行赡养送终的职责。在近现代,赘婿还有“进舍女婿”“上门女婿””雄媳妇”、“男媳妇”的说法。历代法律对赘婿都有详细的规定,总之赘婿的地位较低,同女子差不多。


除养老赘婿外,另一种情况是寡妇招夫也称赘婿。《汉书・外威传》记载汉昭帝的大姐鄂邑盖长公主丧夫后,私幸丁外人,后来汉昭帝为了姐姐“不绝主欢”,下诏让丁外人侍奉公主。大臣上官安等以汉家故事常以列侯尚公主,要求大将军霍光为丁外人封侯,就是一例寡妇招夫的例子。唐代时把寡妇招赘丈夫称为“接脚夫”或“接脚婚”。宋代采《世范》中也提到招夫为婚。明代王土晋《宗规》中明确规定本宗族人寡妇丧夫后不能招赘,更不许“招夫养夫”。招夫养夫俗称“拉帮套”,又叫“搭伙计”其特点是丈夫患病后丧失劳动能力,家庭经济困难,于是妻子另招一赘赘婿

负责抚养原夫及全家子女生活。组成了两夫一妻的家庭共同体。招夫养夫既有招赘婚的特点,又有一妻多夫的性质。随着社会的进步发展及经济繁荣,这种落后的“招夫养夫”习俗已极为罕见。但是,招养老女婿的婿婚俗在农村依然比较常见。


随着男尊女观念的破除,无论男到女家落户还是女到男家都一律平等,所以婚地位并不像历史上那么低下。而且,现代招养婿的婚烟从内容到形式与古代都有了本质的改变。

咳咳,历史介绍完了,其实少年呀,目前我们大环境就是如此,真的喜欢对方,就好好努力呀,别讲什么入不入赘的,要是夫妻双方都在外地,一年回个几次,这也没什么区别。要是丈母娘盯着房子不放,那就好好和对方谈谈,现在没房子不代表以后不会有,男儿最重要的是能力和志气,纨绔之徒,父母过后,几世之财也顷刻挥霍,再说了当年丈母娘出嫁的时候对方就一定有房吗?

喜欢她就要好好努力呦!努力了也没那么多的后悔可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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