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礼应该不应该收?

彩礼的意义

一个在彩礼上讨价还价的男人,只有两种情况:

第一种,给不起,努力给得起。

第二种,给得起,但不想给。

前一种或许爱你,但我怀疑他究竟有多少爱的能力。

后一种,他完全不爱你,根本无需考虑。

人在年轻的时候,总以为钱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东西。

长大之后才发现,赚钱真的没那么简单,没钱的日子,真的很难。

谈恋爱的时候,你们可以没钱,吃着二十几块的路边摊,也会觉得很幸福。

你可以陪他吃苦,陪他奋斗,三年五年都没关系。

可到结婚的时候,他依然两手空空,却高喊着“非你不娶”,那几乎是一种无赖。

我见过太多婚前“有情饮水饱”,婚后“贫贱夫妻百事哀”的例子。

结婚不是过家家,除了柴米油盐,还有人情世故、医疗教育。

就算你们能吃苦,难道要让孩子跟着一起吃苦?

连聚餐、约会、旅行、看电影,都需要准备一笔小钱,你们的婚姻,凭什么就能空手套白狼?

一个没有足够资金储备的家庭,就像一个胡乱搭建的鸟窝,经不起一点风吹雨打。

组建一个小小的家庭,如果连基本的备用金都没有,那就没资格结婚。

彩礼,从物质上说,是一个新家庭的启动资金,从精神上说,是对新人的基本尊重。

家人会给你准备嫁妆,他们有什么理由不准备彩礼?

彩礼在法律中的体现

新的《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婚姻法》及其相关解释有效时期为2020年12年31日止,届时与《民法典》相冲突的条款失效,由新的司法解释颁布替换。

只要是以结婚为目的索要的彩礼,一般不予退还,除非有以下几种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1、离婚后该不该退还彩礼

离婚纠纷中,离婚后彩礼是否返还成为焦点之一。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婚姻法》解释(二)中的规定,只有符合以下情况,人民法院才支持返还彩礼:

一是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是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是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如果不符合这三种情况,法院不支持返还彩礼。小编提醒:因此不能简单将是否办理结婚登记看做是返还彩礼的条件,要结合实际情况,把公正牢记在心里。

2、如果离婚协议中约定将共有财产赠与未成年子女,离婚后单方能否反悔撤销

一、婚姻法对恋爱前的彩礼规定

如果你们还处于恋爱的阶段,但是你对她的爱意又是情深似海的。且给她购买的物质方面的数量又是不计其数的。那么,在这种情况中,你给她的东西并不能够划分在彩礼当中,这种手段只能被婚姻法列为赠送的关系,你是不能够要求她返还的。

二、婚姻法对彩礼返还的额度规定

如果你与你的爱人没有登记结婚证,可是在这个过程中,你们的婚姻出现了危机,需要分手。那么在这种情况中,你要求对方返还当初你给的彩礼钱,那么新的婚姻法内容规定就是:会整体的来总结你们生活的时间长短以及双方的过错大小度这些方面的因素,来判定彩礼返还的额度。

三、婚姻法对男方出给女方的婚宴彩礼的规定

如果你当初在迎娶你的伴侣时,你爱人家中邀请宾客的婚宴费用是全部由你支出的,那么你又向法院起诉了要女方家返还这一方面的费用。在这样的情况中,女方是没有责任和义务把这些费用返还给你的,因为你给她花费的都是一些消费性的价格,并没有真正的给她金钱这样的实物。


结婚和钱

最后总结一下,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资金储备可以很大程度上影响未来婚姻的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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