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笔‖愿做一只鸟,在山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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愿做一只鸟,在山中

文:牵机可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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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我以前假期周记里写过的内容。

不过那时的我,还在因为脑海里幻想出那些似是而非的成语,比如旖旎,比如翩跹。

时间渐渐堆积,文字已经透过神秘的面纱向我招手。

我曾有个梦想,也付诸了实践。

幼时用画笔执着地勾勒出星空的轨迹,那像勺子的北斗七星,那些闪闪发亮的眼眸,那些吞云吐雾的美好仙子。

我也喜欢捕捉色彩,蝴蝶的翅膀便是一个绝佳的观景台。但你要看清楚它的斑斓,你需要一点耐心一点时间。

在蜘蛛网下捡到干枯失色的残缺蝶翼,然后痴痴地,拿着它固执地追寻眼光下蝴蝶飞舞的色彩。

不知道是何原因,死去蝴蝶的翅膀总会变色,鸟类的羽毛也是一样。

直到现在,我才知道,为了保存艳丽的羽毛和蝶衣,人们要在动物还活着时便残忍地扯下它们的鳞甲羽翼。

这种艳丽,带有死亡的血腥。

不过,孩提之时,天真浪漫,只知道欣赏,只知道最本真地听从自己的心,一切都是好玩而已。只会捡拾触手可及的东西。

当越发喜好这种美丽的事物时,执拗地想要用自己的画笔留住它们的色彩,幻想着在夜里闪闪发亮的荧光棒会给画上的生灵一分灵动。

于是,弄断了难闻的荧光棒,将那些亮晶晶的五颜六色的不知名液体,滴落在自己仔仔细细画好的百鸟朝凤图上。期待着第二天,又是一番景象。

希望多大,失望就有多无奈。

画本上的,已经一塌糊涂,不仅不发亮不说,还把画面弄的天翻地覆——乌鸦弄成了孔雀,孔雀变成了乌鸦。

现在想起来,只觉得忍俊不禁。

早年,所谓的留下色彩,留下你所喜欢的一切,只是想通过图画和色彩。曾经我有一个小巧的本子现在想来,应该也是无比鄙陋,不过那都不重要,那上面拥有我许多记忆,比如想到什么好玩的图画,都记录在上面。

那里应该有很多可爱的小鸟小花之类的,如果能留到现在,一定是一笔瑰宝,至少承载了一段幼时记忆。

而现在,画笔已经被久久搁置。

我偏爱文字来传情达意。

文字,到了一定层度,就变成了写作。

写你所好,写你所喜,在写作中遇见真实的自己。从来没有一种方法,比写作更接近自己的心,你用敲击键盘的速度反思自己的心灵,像回溯经历的猫头鹰一般和自己对话。

万籁俱静,无比舒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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