脂砚斋的几条评语,她成了“潘金莲”,她用死证明清白

秦可卿的死,脂砚斋的评语说的非常清楚,多数人都理解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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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最被冤枉的一个女子就是秦可卿。因为宁国府一个老奴才焦大的一场醉骂,“扒灰”之说被众口铄金的坐实,然后拿着脂砚斋含糊的评语开始意淫,说秦可卿之死是因为和公公偷情吓死的。我认为这是男人的恶趣味使然。贾珍真的吸引了秦可卿,让秦可卿敢于和他偷情,秦可卿就是不顾廉耻的淫妇,不说潘金莲一样联手西门庆害死丈夫,也不可能被人几句话骂死吧?

该是七十七回真正的“淫妇”多姑娘说的好:

我进来一会在窗下细听,屋内只你二人,若有偷鸡盗狗的事,岂有不谈及于此,谁知你两个竟还是各不相扰。可知天下委屈事也不少。如今我反后悔错怪了你们。

耳听为虚,眼见为实。多姑娘这句话透露出世间一个道理,意淫不会停止,真相多被抹黑。

脂砚斋对于秦可卿“扒灰”这件事有不可推卸的责任。第十三回回后:

秦可卿淫丧天香楼,作者用史笔也。老朽因有魂托凤姐假贾家后事二件,嫡是安富尊荣坐享人能想的到处?其事虽未漏,其言其意则令人悲切叹服,故赦之,因命芹溪删去[甲回后]

通回将可卿如何死故隐去,是大发慈悲心也。叹叹!任午春[庚回后]

借可卿之死,又写出情之变态,上下大小,男女老少,无非情感而生情。且又借凤姐之梦,更化就幻空中一片贴切之情。所谓寂然不动,感而遂通,所感之象,所动之萌,深浅诚伪,随种必报。所谓幻者此也,情者亦此也。何非幻,何非情,情即是幻,幻即是情,明眼者见[戚回后]

这三段评语,第一条感叹是他让曹雪芹删除了“淫丧天香楼”的情节。秦可卿和公公贾珍不轨,多是这一条惹得祸。第二条是其后感叹将秦可卿如何死去隐去的正确性!第三条则通过对贾家上下人等的无情假意,通过真和假,幻和实相结合,印证真假难辨。与佛云“色即是空,空即是色”异曲同工。最后一句“明眼者见”才是真谛。与多姑娘那句:“可知天下委屈事也不少”相通,例证“耳听为虚,眼见为实”的必要!

三十四回袭人跟王夫人说的好:世上多少无头脑的事,多半因为无心中做出,有心人看见,当作有心事,反说坏了。不论真假,人多口杂,那起小人的嘴有什么避讳?心顺了,说得比菩萨还好,心不顺,就贬得连畜牲不如。

这一段再次说了眼前为实耳听为虚,人言可畏的可怕。人言可畏是清白的人才会觉得可畏,敢于做不轨行为的人是不怕说的。潘金莲和西门庆来往王婆的茶肆,街坊邻居尽人皆知,他们可有一点避讳?在乎么?人性是相通的。秦可卿的死足以证明,她被冤枉,跳进黄河洗不清的处境。淫字古意本就有陷溺,无法自拔,四面楚歌的意思,淫荡只是四五条解释中的一种,不多说了,感兴趣的朋友可以自行查一下。

秦可卿是否和贾珍不轨,之前说了很多,为了证明她清白,也写了很多,也罗列了很多佐证,感兴趣的朋友可以翻一下之前的文章。其实就为说明一点,真有不轨,就不会死!敢做就绝不会怕说。秦可卿用死证明了自己清白,足够了。脂砚斋的“赦之”, 并不一定做错事才“赦之”,死的难堪也可以“赦之”。秦可卿最大的作用不为揭露自己有多么不堪,而是以“情”写“欲”,曹雪芹通过贾宝玉在秦可卿房中的“第一次”,已经暗示了秦可卿被觊觎的境遇。十一二岁男孩尚且如此,贾珍等一干人又如何?脂砚斋说:“上下大小,男女老少,无非情感而生情”。这是无情之说。影射秦可卿在宁国府四面楚歌的境遇。真要“扒灰”,枕头风一吹,谁敢难为她?她又何必如尤氏所说:

婶子,你是知道那媳妇的,虽则见了人有说有笑,会行事儿,她可心细,心又重,不拘听见个什么话儿,都要度量个三日五夜才罢。

这种怕人说,做事谨小慎微的人,怎么敢冒天下之大不韪与公公偷情?我读《红楼梦》一个乐趣就是推倒所有前人所说,我先质疑摒弃他们的说法,用人性去置入当时的环境,想象一下她为何会如此,世上事左不过人性。人性可恶,可善,可真,可假,却一定有自身的目的。秦可卿若与贾珍“扒灰”,毫无目的可言,真像刘先生说的为爱痴狂么?那就更没必要自杀,恋奸情热才对!这是违反人性的!

【文/君笺雅侃红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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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资料重点引自:

【脂砚斋重评石头记】80回本

【红楼梦】通行本120回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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