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媒介即认识论

尼尔·波茨曼的论点:

1)在印刷机统治下的美国,话语清晰易懂,严肃而有理性;

2)在电视的统治下,话语变得无能和荒唐。

以上观点是从认识论的角度出发,而不是从美学或文学批评角度出发。

认识论的定义:

认识论是一门有关知识的起源和性质的复杂而晦涩的学问。

和这本书有关的是认识论对于真理的定义以及这些定义的来源所表现出来的兴趣。(第19页)

诺斯罗普·弗莱的“共鸣”原理

通过共鸣,某种特定语境中的某个特定说法获得了普遍意义。

隐喻是共鸣的动力,词组、书、角色或历史都具有组织不同态度或经历的力量,并且可以赋予它们以意义。于是,雅典成为优秀文化的象征,哈姆雷特代表了犹豫不决的优思,爱丽丝的漫游象征着在无意义的语义世界中寻求秩序。(第20页)

媒介于无形之中影响文化

波茨曼认为:

任何一种媒介都有共鸣,因为共鸣就是扩大的隐喻。不管一种媒介原来的语境是怎样的,它都有能力越过这个语境并延伸到新的未知的语境中。由于它能够引导我们组织思想和总结生活经历,所以总是影响着我们的意识和不同的社会结构。它有时影响着我们对于真善美的看法,并且一直左右着我们理解真理和定义真理的方法。(第20-21页)

例一:非洲部落,口述传统促成了民法的诞生。首领寻找适当的谚语和俗语来解决纠纷问题。如今,谚语和俗语可以解决孩子的小危机,但不能用于决定“严肃”问题的法庭上。法官、律师和被告都认为谚语或俗语不适合解决法律纠纷。在以印刷物为主的法庭个哈桑,法律文书、案情摘要、引证和其他书面材料决定了寻求事实的方法,口述传统失去了共鸣——但不是全部。一方面,人们仍然相信口头语言(证词)的威力尚存,只有口头语言才可以代表真理;另一方面,人们更愿意相信书面文字的真实性,尤其是印刷文字。

例二:博士生口试,口试的形式,脚注。

例三:对苏格拉底的审判。修辞。

“真理”是一种文化偏见

对于真理的认识是同表达方式密切相连的。

真理不能,也从来没有毫无修饰地存在。它必须穿着某种合适的外衣出现,否则就可能得不到承认。

一种文化认为用某种象征形式表达的真理是最真实的,而另一种文化却可能认为这样的象征形式是琐碎无聊的。

亚里士多德时代:推理逻辑的语言

现代心理学、社会学、经济学和政客:数字。

不合圣经的的真理观

波茨曼认为:

“真理,和时间一样,是人通过他自己发明的交流技术同自己所进行对话的产物。”(第28页)

真理是永恒不变的,但人们对于真理的态度在不断改变。波茨曼对真理的定义不是基于圣经的观点。真理不是人主观对话或者思考的产物,而是客观存在的,是隐藏在上帝完美的创造和救赎之中的,是上帝透过自然和圣经向人启示的。

或许,我可以这么说,真理,是神通过自然和圣经与人进行对话的内容。

结论:

随着印刷术退至我们文化的边缘以及电视占据了文化的忠心,公众话语的严肃性、明确性和价值都出现了危险的退步。但对于同种情形下可能出现的好处,我们也应该保持坦诚的态度。(第33页)

你可能感兴趣的:(第二章 媒介即认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