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消费权益而斗争

没吃晚饭,我不想饿着肚子去老师家,就去就近的超市买了一杯米浆。因为走着急,我也没细看。等我喝的时候才觉得味道有点不对。

起了疑心,我看了生产日期,是10.26,保质期3个月,而且塑封口也没有膨胀,应该没坏。但是当我揭开商品价签的时候,赫然发现居然还有一个日期喷码,是9月26日生产日期!

要是过去,我觉得就两块钱的东西也就扔掉了之。可是我觉得我必须要回去为自己的消费权益而斗争。一是为了自己,二也是为了他人。

我又回到了超市,为了证明,我又买了一杯。回到超市的顾客服务台,服务经理叫来了生鲜部的经理。他倒是特别的痛快,根本就没有揭开我新买的那一杯的价签,直接就赔偿了我十倍。

我说我也不是恶意来要求赔偿的,否则我就把柜台上的全买下来再来申诉。而商家的这种行为,确实是很不能容忍。希望商场也要给予严惩。

在雪崩的时候,没有一片雪花是无辜的。为了我们大家的利益,希望每个人都要捍卫自己的权益。

图片发自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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