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土中国》读书笔记

一 、初读

在对自己的专业一无所知前,我偶然读了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对于社会学,有了最粗浅的了解。书很薄,读来却是意想不到的耗费精力。看书评,大都说通俗易懂,但我刚刚开始读的时候,一脸茫然,这里面是我不熟悉的另一种话语体系,于是只好不甚求解的读下去,如在狭小逼仄的黑暗山洞中行走,越往后读,觉得头脑越发清晰,心中逐渐勾勒出书中所讲内容的构架,由先前的雾里看花到花的真容逐渐显现,确是一种美妙的体验。

二、再读

费孝通先生在《乡土中国》一书的前言中写道:“乡土中国,并不是具体的中国社会里提炼出的一些概念,而是包含在具体的中国基层传统社会里的一种特具的体系,支配着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中国国家结构的基层便是乡土,构成这个国家的最下一层维系纽带,正是乡土性。”

乡既非特指乡下,土也非土头土脑,而是一种思绪,一种感情,一种牵挂,是人与土地有着关于生死存亡的不可分割的联系,重土思安,故土难离。得天独厚的地理位置,悠远漫长的历史时空,塑造了深受农耕文明影响的中国,家乡的土地对中国人来说就是立足之处,游子在外,飘零无根,终归要站在家的土地上,挥起锄把,才算务了本业。个人依赖自己所占有的土地维持自己的生活,自给自足我觉得由此产生了书中所言中国人的独特的“私”的个性,塑造了我们不同于西方的“差序格局”,凭借血缘地域亲疏,由己为中心向外扩散形成不同的社会网络,犹如波纹,波纹与波纹重叠交织,构成家族、村落、熟人社会。在乡土中国里,固然有法,但法是外在规定的轨道,法不等于礼,而乡村秩序主要靠礼来维护,“礼”是世代形成的行为规范,在乡村,从礼等于从俗。长久稳定社会形势下形成的礼以及依此形成的男女有别、无讼、长老统治、绝大部分人是“文盲”等等的社会外观。乡土之气渗入我们的遗传基因,演化为血脉传承,成为一种思维方式,一种文化,我们深厚的安稳情节,中庸的处世之道、安定的人生追求、渊远的文明流传很大程度上由这深深的乡土气息所赋予。

我们喜欢那种不言自明,喜欢理想中的无讼,喜欢那种浓厚的人情之味,但那种礼治下的社会前提是传统可以有效的应对生活问题。一个在乡土社会里种田的老农,所遇到的只是四季的转换,而不是时代变更。礼治社会是并不能在变迁很快的时代中出现的,这是乡土社会的特色。而当代社会在高速路上奔驰,传统远不能应对新生活、新问题,剧烈的变迁也不可能允许人们从容不迫的进行种种试验,现今更多人迁入城市,特别是超大型城市的高层建筑居住,一个个水泥的方格分割了人与人之间空间上的距离,也分割了心理的联系,按费孝通先生的说法,现在的人更类似于村与村之间的关系,相互隔绝并且相互孤立,带有天然的排斥性,在外孤独,在内又缺乏相互支持,最常见的聚居单位是一家三口,自我中心和人际冷漠也就不难解释了。剧烈变化的社会,远去的熟人社会,这种情况下礼治难以为继,要保证大家有序的应对共同问题就必须有另一种力量来代替“礼”,这就是“法”。

中国现在正在全力推动法治社会的建设,这是应该的、科学的、社会进步的需要、历史前进的必然,“但传统中的乡土中国是一个人治的社会,这种人治并不停留在表面的个人集权和羊群效应上,在掌权者头上是舆论,连天子都不敢轻易冒天下之大不韪,而舆论的头上是道德,是伦理纲常。”费孝通先生认为这种人治其实是一种礼治,根据礼仪和道德来实现法律的约束力。道德与法律,安得双全法?海洋法系的种种无奈已经表明了完全条文的法治是苍白的,而封建社会的最终崩溃也说明完全唯心的礼治是无力的,法律的严谨与公正保证了人格的平等,而道德发展的继承性与渐进性保证了社会进步的稳健。

“一切历史都是当代史。”历史的继承性远超其表面显示,过去仍在,未来已来,历史的车轮行走至今,城市化是汹涌澎湃的浪潮,势不可挡,但乡村仍是中国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乡土的情怀则是中国人心中永远无法抹去的柔软,既包括对天然熟悉的故土的怀念,也包括对那一种思维逻辑的认同,那一份敏感的不可触碰。这是中国的现实,也是中国的特色。

书中提到的浮士德式的文化模式,我更愿意把它理解为一种人生观,“生命是障碍的克服”,苦难越大,生命力因之越强,生活的意义因之越深,前提是要有承担苦难的心志。这里面隐藏了一个结论就是生命的意义在于过程而不是结果,因为结果无非只有一个。进而推论,我们不是要得到更多而是要经历更多,这就是存在主义者加缪的观点——不是生活得更好,而是生活得更多。在变迁中,习惯是适应的阻碍,经验等于顽固和落伍。在现代社会里,知识即是权力。

费孝通先生认为传统社会是亚普罗式,该文化模式认定宇宙的安排有一个完善的秩序,这个秩序超于人的创造,人不过是接受他,安于他,维持他。传统社会需要稳定,不需要破坏这个安定其他因素产生,此种情况下,产生男女有别的社会。

“中国面临前所未有之大变局”,时代语境下社会转型似乎成了老生常谈,困惑焦虑的螺旋在不断放大。但究竟什么是社会转型?如何给躁动不安的氛围服一剂清凉散?曹锦清教授言:所谓社会转型,从根本意义上来说,是人们之间互相结合的方式与原则的转型。面对现实之世,所做不是单纯的套用舶来的观念说“我们应该如何如何”,而是面对并理解我们的现实,思考社会应该向什么方向变化,实际可能朝什么方向变化。我们应了解自己,了解自己的真实现状与造成现状的过去,也许才能走出一条真正适合自己的道路。《乡土中国》是我们叩开传统中国社会大门的一张邀请帖,“是讲述中国乡土社会传统文化和社会治理结构的代表作,为了解中国社会文化的基本特性提供了重要参考。”

这本书里体现的发展乡村经济的思想恰和现代的乡镇企业发展方式相似,而本书写于上世纪四十年代,费孝通先生对中国社会的深刻把握实在令人赞叹。学殖疏浅,所以阅读本书主要以接受理解书中观点为收获,进一步看法还待来年。

1.乡土本色

无论如何高唱着“在这急景流年的人生里,高举盛到杯缘的醇醪畅饮”以示自身之潇洒不羁,都逃不掉土地的羁绊。在这一章中,费孝通先生将中国社会的基层定义为乡土性的: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下文所述差序格局、礼俗社会之根源等及许多中国社会的特征都由此而来。“乡下人离不了泥土,是粘在土地上的”,虽各自保持着孤立与隔膜,却是城市人有些羡慕的逐渐远去的熟人社会。村人彼此相熟,成长于共同的社会环境,守望相助,患难相恤,有无相同,有着“从心所欲不逾矩”的自由。农耕社会下形成的乡土性,演化成我们的遗传基因,安土重迁、落叶归根几乎成为我们的天性,这本性是我们创造不朽史书的重要原因,或许也是我们前进的阻力:从土里长出过光荣历史,自然也会受到土的束缚。

2.文字下乡、再论文字下乡

在传统解读之外,私以为文中所言“智力是学习的能力”以及“面对面的往来是直接接触,为什么舍比较完善的语言而采文字呢?”所反映的文字是人和人传情达意的过程中受到阻隔的产物这一信息是值得我们覃思的。我们羡慕在乡土社会中没有谁说自己社恐,羡慕乡土社会中的无需多言、彼此意会,羡慕“在乡土社会中,不但文字是多余的,连说话都不是传达情意的惟一象征体系。还有更多的不需要声音和文字参与的“特殊语言”可用来作象征的原料,如表情、动作等,它们比语言更有效。”我觉得我们可以从中学到些什么,和别人交往自带那种“激动时不缺配合的亲密感觉”。

这两章中表明事务产生于社会环境的需要,文字“既不是乡土社会的基础,本来就不是乡土社会的本性”,下乡自是困难。观今日之中国,文字下乡的任务大体已经完成,中国的基层已经发生了变化,不同于费孝通先生那时的中国基层,使“现代化”下乡,我们不妨为之创造其所需的社会环境。

3.差序格局、维系着私人的道德

“差序格局”是费孝通先生提出的一个极其重要的社会学和人类学观点,指的是由亲属关系和地缘关系所决定的有差等的次序关系。中国人独特的“私”的个性,造就了中国不同于西洋社会有如捆柴的团体格局的“差序格局”。费孝通先生在书中将中国的格局比作“一块石头丢在水面上所发生的一圈圈推出去的波纹”,每个人都是他社会影响所推出去的圈子的中心,被圈子的波纹所推及的就发生联系,每个人在某一时间某一地点所动用的圈子不一定相同,每个网络都是以“己”作为中心,每个网络的中心也各不相同,这就是一个差序格局,伦的格局。当一个波纹与另一个波纹相交集,所有的波纹彼此间都有这样或那样的连结,由此推出我们的“天下一家”,天下无不是亲戚熟人。乡土性、熟人社会、血缘与地域以别亲疏.....我们所习惯的人情关系网络,亦渗入当今我们的生活,“传统实如流水,一刀难断两截”。差序格局中道德体系的出发点是“克己复礼,壹是皆以修身为本”。

4.家族

家庭是团体性的社群,这个社群能经营的事务也很少,主要是生儿育女。费孝通先生认为,乡土中国的家和族是分不开的,是一个有机的整体。因为中国乡土社会中的家庭不但承担着生育功能,更是作为一个事业社群承担了许多生育以外的职能。所以,家庭一般都是以家族的形态呈现的。但在中国的乡土社会中,家并没有严格的团体界限,可以沿着父系这一方面扩大。当其扩大成为氏族和部落时,其功能显然不只于生育,而赋有政治、经济、宗教等复杂的功能。在中国的乡土社会,家是个连绵延续的事业社群,它的主轴是在父子之间、婆媳之间,是纵的。所以,对于两性之间的感情,中国人就矜持和保留得多,纪律排斥了私情,这在“男女有别”中有进一步的说明。

5.男女有别

费孝通先生引用oswaldspengler在“西方陆沈论”里的理论陈述了两种文化模式:“一种称作啊阿波罗式的;一种称作浮士德式的。阿波罗式的文化认为宇宙的安排有一个完善的秩序,这个秩序超于人力的创造,人不过是去接受它,安于其位,维持它;但是连维持它的力量都没有,天堂消失了,黄金时代过去了。这是西方古典的精神。现代的文化却是浮士德式的。他们把冲突看成存在的基础,生命是阻碍的克服;没有了阻碍,生命也就失去了意义。他们把前途看成是无尽的创造过程,不断的变。”他认为乡土社会是一个男女有别的社会。浮士德式的恋爱精神,在乡土社会中是不容存在的。因为乡土社会不需要新的社会关系,更害怕旧的社会关系被破坏。乡土社会是阿渡罗式的文化观,男女关系必须有一种安排,使他们之间不发生激动性的感情。这便是男女有别的原则,即干脆认为男女之间不必求同,不必了解,在生活上加以隔离。乡土社会中的家庭男女似乎只不过是因为生育的目的而结合在一起,并没有太多情感上的交流和契合;而真正情感上的交流,更倾向于在同性之间的展开,这使得乡土社会的感情生活同性意味较强,而夫妇之间感情的淡漠也是日常可见的现象。所以乡土社会中“家庭”的团结受到同性组合的影响不易巩固。于是,家族代替了家庭。家族是以同性为主,异性为辅的单系组合。“中国乡土社会里,以家族为基本社群,是同性原则较异性原则为重要的表示。”

6.礼治秩序、无讼

“所谓人治和法治之别,不在于‘人’和‘法’这两个字上,而是在维持秩序时所用的力量和所根据的规范的性质。”乡土中国既不是靠统治者的恣意来统治的人治社会,也不是像西洋通过普遍的的法律来维系社会的法治社会,而是一个靠传统礼俗来维系其基本秩序的“礼俗秩序”。礼并不是靠一个外在的权力来推行的,而是从教化中养成了个人的敬畏之感,使人服膺,“学而时习之”的“习”即指常常学习礼,人服于礼是主动的。礼是可是为人所好的,所谓“富于好礼”。但礼并不带有“文明”或是“慈善”、或是见了人“点个头”、“不穷凶极恶”的意思,礼也可以杀人,也可以很野蛮。

7.无为政治、长老统治、名实的分离

在此三篇中,费孝通先生讲述了社会权力的四种形式:一是在社会冲突中所发生的横暴权力;二是在社会合作中所发生的同意权力;三是在社会继替中所发生的长老权力;四是在社会变迁中所发生的时势权力。他认为从乡土社会向现代社会变迁过程体现在三个方面,即从血缘结合转变到地缘结台;名与实的分离;从欲望到需要。血缘是身分社会的基础,地缘却是契约社会的基础,因此他说:“从血缘结合转变到地缘结合是社会性质的转变,也是社会史上的一个大转变。”而就长老权力下的乡土社会来说,变迁往往采用“注释”形式,即“维持长老的权力而注入变动的内容”,这就导致了名与实之间极大的分离,并且其距离随变迁速率而增加。乡土社会和现代社会重要区别之一还在于前者的人们是靠欲望行事,虽然这些欲望由于文化的陶冶而恰好符合人类的生存条件,而在现代社会,人们已经不是根据经验,而是根据他们自己的需要,运用知识去计划社会生活。

费孝通先生引用oswaldspengler在“西方陆沈论”里的理论陈述了两种文化模式:“一种称作啊阿波罗式的;一种称作浮士德式的。阿波罗式的文化认为宇宙的安排有一个完善的秩序,这个秩序超于人力的创造,人不过是去接受它,安于其位,维持它;但是连维持它的力量都没有,天堂消失了,黄金时代过去了。这是西方古典的精神。现代的文化却是浮士德式的。他们把冲突看成存在的基础,生命是阻碍的克服;没有了阻碍,生命也就失去了意义。他们把前途看成是无尽的创造过程,不断的变。”他认为乡土社会是一个男女有别的社会。浮士德式的恋爱精神,在乡土社会中是不容存在的。因为乡土社会不需要新的社会关系,更害怕旧的社会关系被破坏。乡土社会是阿渡罗式的文化观,男女关系必须有一种安排,使他们之间不发生激动性的感情。这便是男女有别的原则,即干脆认为男女之间不必求同,不必了解,在生活上加以隔离。乡土社会中的家庭男女似乎只不过是因为生育的目的而结合在一起,并没有太多情感上的交流和契合;而真正情感上的交流,更倾向于在同性之间的展开,这使得乡土社会的感情生活同性意味较强,而夫妇之间感情的淡漠也是日常可见的现象。所以乡土社会中“家庭”的团结受到同性组合的影响不易巩固。于是,家族代替了家庭。家族是以同性为主,异性为辅的单系组合。“中国乡土社会里,以家族为基本社群,是同性原则较异性原则为重要的表示。”

6.礼治秩序、无讼

“所谓人治和法治之别,不在于‘人’和‘法’这两个字上,而是在维持秩序时所用的力量和所根据的规范的性质。”乡土中国既不是靠统治者的恣意来统治的人治社会,也不是像西洋通过普遍的的法律来维系社会的法治社会,而是一个靠传统礼俗来维系其基本秩序的“礼俗秩序”。礼并不是靠一个外在的权力来推行的,而是从教化中养成了个人的敬畏之感,使人服膺,“学而时习之”的“习”即指常常学习礼,人服于礼是主动的。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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