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清史札记十六

清顺治十三年,公元1656年,荷兰国请表修贡。

荷兰是很早就开始向东方尤其是亚洲地区进行殖民活动的国家之一。其实所谓殖民,说的简单一点,就是能买的就花钱买这叫贸易,不能花钱买的就武力明抢,抢到了,我就占领这里就是殖民。因此我一直觉得,这就是资本主义的原罪。荷兰在1602年成立的自己的荷兰东印度公司(晚于英国东印度公司两年),专营对东方的贸易与殖民活动。其实所谓公司,不如说是一个由荷兰政府特许的以殖民远洋商人(或者说的难听一点就是海盗)组织起来的商业兼政权组织。它有权利发行货币(钱),组织殖民政府,征召军队,与其他国家订立条约。顺治年间和清政府眉来眼去的荷兰国,其实是荷兰的东印度公司。当然,它完全可以被看做一个国家。当时它的大本营是贸易活动活跃的荷属东印度群岛一带。放到今天就是马六甲海峡及其周边的印度尼西亚群岛。这个地方由于在热带,盛产香料,又叫香料群岛。

上学的时候,书上总说欧洲人到东方来主要是为了寻找香料黄金等贵重物品。黄金好理解,但香料一直是个模糊的概念。这东西到底是干啥用的呢?其实作用主要是两个。一个是做成香水、香膏用于打扮。另一个就是制作成调味品。例如花椒、桂皮等等香料是嗜肉的欧洲人厨房中不可缺少的调料。没了这些东西,烤肉一定巨难吃。所以,很多商队远渡重洋,来到亚洲搞到香料,赚了钱发了财。

之前说过,最先来中国贸易的国家其实是葡萄牙,并且在明朝的时候就在澳门建立了据点。荷兰紧随其后也想来分一杯羹。但葡萄牙人肯定是不大乐意的。所以荷兰人只能往福建浙江一带寻找自己的落脚点。此时在福建海域称雄的商人又或者海盗集团是郑成功的老爹郑芝龙。很不幸,我不得不说名族英雄郑成功的老爹曾经是海盗出身。而且常常和当时江户幕府的日本商队合作,并且娶了日本老婆生的郑成功兄弟。荷兰人的到来自然和郑芝龙产生了冲突。经过长时间的武装冲突荷兰人占据了台湾部分地区。而此时,中国刚刚改朝换代。郑芝龙也投降了清朝,而他的儿子郑森(后来被赐姓朱,名成功)则继续率领郑家的舰队在沿海一带抗清。

顺治十六年,是郑成功集团最辉煌的时候,一度攻下东南重镇南京,拜谒明太祖朱元璋的陵寝。大有诸葛亮那一句兴复汉室,还于旧都的气势。但最终郑成功还是败于清军的反攻。不得不率军辗转于东南沿海的海岛。最终被荷兰人(其实就是荷兰东印度公司的商人集团)台湾落入了他的眼中。两年后的顺治十八年,清朝皇帝也从福临换到了玄烨,而郑成功也驱逐走了荷兰人占据了台湾。郑家名义上接受南明永历皇帝的统领,拥有台澎金马和厦门等领地,不时骚扰清朝的东南沿海。清朝为了永绝后患,干脆推出了迁海令。沿海居民一律向内迁徙五十里(最开始是三十里,后来越迁越远),片板不得下海,就是一块木片也不能进到海里。希望通过这样的严厉禁海措施困死郑氏集团。

同时,荷兰人被郑家驱逐后自然是不甘心,所以投向了清朝一方。康熙二年,第二次向清朝纳贡称臣。其实我觉得清朝是被荷兰东印度公司给忽悠了,这群利益至上的商人别说向你屈膝称臣,只要有钱赚,我就是管你叫爸爸也可以。但指望这时候的清朝理解这层道理是不现实的。毕竟那时民族国家、主权国家的概念也才刚刚在欧洲兴起。但这时候的中国人依然奉两千年前老祖宗“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的名言为圭臬。只要你承认我清朝皇帝,我就承认你是我的子民,不管你我之间隔着十万八千里。

清朝最终还是收复了台湾。这时候荷兰商人又跳出来了,说我们帮你们收复台湾有功,干脆开放海禁,让我们继续做生意吧。其实和台湾打仗的时候荷兰人错过了出兵的机会,并没帮上什么忙。但和欧洲国家进行贸易毕竟有利益可得。清朝也就送了一个顺水人情给荷兰这个名义上的藩属国。

荷兰人,或者说荷兰东印度公司商人的这种不要脸的精神给了清朝统治一个很大的错觉,让他们以为自己地大物博,引得万国来朝。由于清朝喜欢按照成功案例也就是惯例来办事,导致后来乾隆、嘉庆两朝对待英国的两次遣使,基本仍然抱着对待当年荷兰来朝贡的傲慢态度。这让英国政府上下十分不满。最终由于没有有效的沟通造成了战争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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