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林悟道《韩非子-八说》 第十一章 察与尊

红林悟道《韩非子-八说》 第十一章 察与尊

红林悟道《韩非子-八说》上一章韩非子提出了制定法令的原则,他没有直接说,而是划了一道红线:察士之能知者不可以为令,贤者可行者不可以为法。只有明察的人才能通晓的东西,不可用来作为法令,只有贤能的人才能做到的事情,不可用来作为法律,因为民众不都是明察与贤能的。

法令的作用与目的是为了约束与规范民众的行为,所以前提是要民众看得懂,理解其中的意义。察士与贤者并不是普通民众,他们的认知能力与思想境界要远高于普通人,所以不能以他们标准来衡量普通民众。用专业的法律术语起草的保险合同,一般人很难看懂,也无法理解,因为没有法律知识,所以国家要求保险合同要通俗易懂或是加注解释。

韩非子制定法令的原则是如此的实事求是,为民着想。我们曾说过圣贤之话能流传至今,是因为它务实求真,能解决社会现实问题。比如,韩非子制定法令的原则之论,放到现在不也是正确的吗。每一部法令的立法过程,要听取多方建议与意见,就是为了能产生实际效果,让民众能看得懂,愿意接受,自愿执行。

企业管理同样不能以“察士与圣贤”的标准来制定目标与制度,而是要与企业的实际情况而定。理论与实际总是有所区别与差距,理论可以不参杂世俗与人性,就事论事,达到完美。但,实际情况却是以人为主体的存在,参杂了世俗与人性,原本就不完美,所以还是要按世俗世界的人性与实际认知水平来制定法令。

韩非子为了证明自己的观点,举例为证,第一个例子“杨朱、墨翟,天下之所察也,干世乱而卒不决,虽察而不可以为官职之令。”意思是:杨朱、墨翟是天下公认明察的人,但他们想整顿乱世,终究却找不到解决的办法;他们的学说虽属明察,却并不能作为官方的法令。杨朱中国战国初期伟大的思想家、哲学家,主张“贵己” 、“重生”、 “人人不损一毫”的思想,是道家杨朱学派的创始人。墨子名翟,中国古代思想家、教育家、科学家、军事家,墨家学派创始人和主要代表人物。

在韩非子看来,杨朱与墨翟都是天下最能明察的人,但就这样的人却无法提出解决社会混乱的办法,他们的学说好,但不能做为国家的法令推行,因为民众看不懂,无法理解,不愿接受。

第二个例子是“焦、华角,天下之所贤也,鲍焦木枯,华角赴河,虽贤不可以为耕战之士。”意思是:鲍焦、华角是天下公认贤能的人,鲍焦抱木而死,华角投河自尽;他们虽属贤能,却并不能成为耕作打仗的人。战乱年代,公认贤能的人如果不能入世为民,则毫无作用,其圣论既没有君主想听也无实践之地,自身更无耕战之力,最终只能含恨而亡。

韩非子最后说“故人主之察,智士尽其辩焉;人主之所尊,能士能尽其行焉。”意思是:所以,君主要加以明察的,智士就在这方面竭尽巧辩;君主要予以推崇的,能人就在这方面全力去干。难道这就是投其所好吗?君主明察与推崇的,就是智士与能人着力的地方。这个结论我们起码能知道两个问题,一是韩非子想告诉君主臣子之为源于君主,二是告诫君主要注意自己的“察与尊”。社会之风源于庙堂,国家之力根于民众。

【杨朱、墨翟,天下之所察也,干世乱而卒不决,虽察而不可以为官职之令。鲍焦、华角,天下之所贤也,鲍焦木枯,华角赴河,虽贤不可以为耕战之士。故人主之察,智士尽其辩焉;人主之所尊,能士能尽其行焉。】

社会如何发展,国家应向何处?这是不得不要考虑地问到,这两个问题关系着社会与国家的方方面面,也关系到每一个具体的家庭与个人。社会各方力量与各类组织会按国家发展战略与行业规划做出与之相应的战略,制度自己的发展计划。如,国家要发展清洁能源,自然汽车厂商就会有计划开发与生产电动汽车。所以君主(国家)的“察与尊”非常重要,要谨慎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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