猜想一下得到老师的个人所得税

今天心血来潮,忽然想八卦一下得到系老师的个人所得税。于是自己一通猜想,简单做了一个计算。

首先我判断,得到系的老师们从得到拿到的钱在交个人所得税的时候,应该适用的是稿酬所得。因为他们都是专栏作者,只不过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他们发表的作品是以音频和文字的形式在app上显示。

稿酬所得的定义是:个人因其作品以图书报刊形式出版发表而取得的所得。

先以目前订阅量最高的薛兆丰老师为例。查了一下,写这篇文章的时候,薛老师的订阅量是255376,就用这个数字来计算。

先简单粗暴的假设,得到和薛兆丰老师的分成比例是二一添作五,也就是各50%。

那么薛兆丰老师开专栏一年应该交的个人所得税是:255376*199*50%*(1-20%)*20%*(1-30%)=2845910.14元。

是的,284万加。不要怀疑,如果得到把专栏的订阅收入分一半给薛老师,人家一年交的个人所得税就够我们拿N年的收入了。

其他的专栏作者如果也按照稿酬所得计算的话,结果也差不多。只要把公式最前面的订阅量换成专栏订阅量就可以了。至于得到和专栏老师的分成比例,只要按照实际比例套进去就可以了。

有没有其他情况呢,当然有的,那就是李翔。

李翔商业内参第一季的订阅量是100830。第二季李翔知识内参全部免费放送了。但李翔的收入应该不低于第一季能拿到的。

李翔第一季假设拿到的是100830*199×50%=10032585

那么第一季如果也按照稿酬所得,按照50%的分成比例来计算,李翔应该交多少个人所得税呢?

结果应该是:100830*199*50%*11.2%=1123649.52元

现在情况发生了变化,第二季他作为得到的总编辑,假设他们签了劳动合同,那么李翔的所得性质就变成工资薪金所得。假设年薪100830*199*50%=10032585元,平摊到12个月就是月薪836048.75,应该交个人所得税:(836048.75-3500)*45%-13505=361141.94元,*12=4333703.25元。

也就是说,如果同样的收入,作为工资薪金所得,全年应纳的个人所得税是4333703.25元,但作为稿酬所得,全年应纳的个人所得税是1123649.52元。相差3210053.73元。

心疼李翔大大一秒钟,希望这不是真的。

相差321万,虽然前提条件是基于假设,但如果现实中存在所假设的情况的话,那么相差就是这么多。那么完全可以得出一个结论,如果收入够高的话,就应该避免成为公司的固定职员。

幸好幸好,我们的收入够低,才不需要担心这个问题,可是我好想操这个心啊怎么办,泪流满面啊泪流满面。

你可能感兴趣的:(猜想一下得到老师的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