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上走班

先声明,此走班不是指学校里的走班制,而是我对“走步去上班”的简称。

从家到学校,大约3公里,照我的速度需要50分钟——1小时,每天至少步行往返一次。别人走路叫健走,是为了锻炼。我走路叫散步,就当是消遣。没办法,自从几年前膝盖得过滑膜炎之后,适合我的运动方式就只剩下慢走了。

有走班的念头先是源于日益增长的体重,后来发现自已有得糖尿病的苗头(最高的时候6·9 ),这就更得“迈开腿儿”了,又百度了一下,上面列举了走路的N多好处,更坚定了走班的念头。

从去年国庆节到现在,已经坚持了几个月(寒假中断了一段时间),最直接的好处是走到单位,身上暖暖的。每次听见那些骑电动车的同事说冷,我都建议她们跟我一起步行。

天气好的时候能遇见旭日东升、夕阳西下以及其他一些匆匆而过看不到的风景。

有专家说:百炼不如一走。希望我能坚持的久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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