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一些著名的格律诗并不完全符合格律,却也被历代称为佳作?

格律诗只是一个划分标准,不代表创作水平。

有很多著名的诗不合格律,那就不是格律诗呗,只要意境好,为什么一定要说是格律诗?

格律诗是严格遵守平仄格律的诗,只包括五言、七言的绝句(四句)、律诗(八句)和排律(十句以上)。要在平仄、押韵、对仗上符合规则。

但是符合规则也不一定就是好诗,古往今来,垃圾近体诗数不胜数。

同理,不符合这些规则的也有好诗。

估计题主还是没有搞清楚古体诗和近体格律诗的细致分别。古体诗中也有格式看上去和格律诗非常像的作品,但是从近体格律诗的角度来看,只要有地方不符合规则,就不是格律诗了。所以,理论上不存在“不符合格律的著名格律诗”。

产生以上这种看法,估计是有这么几种情况。

一,入声字。

唐宋平水韵有入声字,在平仄中发仄音,而到了今天有可能发平声。如“清明时节雨纷纷”中的“节”字就是入声字,按照平水韵这句的平仄是“平平平仄仄平平”,是“平平仄仄仄平平”的变格,是个律句。但是如果大家不清楚入声字,按普通话读来,平仄就变成了“平平平平仄平平”,很明显就是出律了。

二,有拗救。

比如著名的“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按照正常的平仄应该是“仄仄平平仄,平平仄仄平”,可是“不”字为仄,所以出句平仄为“仄仄平仄仄”,明显孤平,所以白居易在对句中把第三字该仄的位置用平声的“吹”字对出句做了拗救。

这是拗律体,是可以划入到格律体中的。

三,是古体。

题主提到的王维的“人闲桂花落,夜静春山空”确实是三平尾,这种现象在唐诗中不多,但是有。这是因为格律诗的规则也是在摸索中形成的,这些处在成形阶段创作的大量过渡作品是非常正常的,只是在格律体成熟之后的诗人就会注意不去犯这些格律错误。因为那个时期诗坛的兴盛,后来还专门为这些似古似绝的诗发明了“折腰体”、“蜂腰体”、“鲤鱼翻波”之类的各种说法来进行分类。

但是这种分类,都是后加的,于当时的诗人毫无意义。像这类作品,特别是流传非常广泛、意境非常优美、深远,如果一定要加以区分,划入古体诗才是处理方法。并不是说诗内容如何,而是近体格律诗的门槛严格。

其实只是一个划分规则,并不需要有多纠结。

按照这种规则,像这种“三平尾”的诗,就是古体诗。不必强说成不符合格律的著名格律诗。

你可能感兴趣的:(为什么一些著名的格律诗并不完全符合格律,却也被历代称为佳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