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设计的博弈论

《无为而治》的第六篇读书笔记。

辩证方法,是要我们把社会看作活动着和发展着的活的有机体。——列宁

其实博弈论就是辩证法。

什么是博弈论呢?其实就是决策纠结:你的决策会影响我,我的决策会影响你,纠结缠绵中应对如何决策?

任何一种博弈,只需要五个因素就能描述清楚:

主体(Players)-“谁”(Who)来玩游戏;

策略(Actions)-以“什么”(What)来玩游戏;

次序(Strategies)-每个人“何时”(When)行动;

信息(Information)-知道“哪些”(How many)别人的情况;

收益(Utilities)-玩完游戏,他们得到“多少”(How much)。

囚徒困境就是最典型的博弈论。由此推论:

第一、人人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可能损人不利己,最后导致集体结果不妙,大家都遭殃。

第二、一个人的行为,是受心理支配的;但一群人的行为,是受客观规律支配的。

第三、传统的战略规划,站在自身角度去谋划未来,眼里只有自己,没有别人,视野很狭隘,结果很悬乎。

第四、合理地设置或改变游戏规则,就能“借用”当事人的利益追求,借风使船,顺水推舟,自动自发地实现组织的管理目标。

制度必须建基于博弈平衡,反过来,调整博弈结构,就可以得到新的制度,这便是制度设计的简便办法——“弈化”。根据调整博弈双方的主体、策略、次序、信息河收益来制订制度。

调整博弈主体,譬如在绩效考核中,以个人作为考核对象,就是个人与考核机构进行博弈,以团队考核,则是团队与考核机构进行博弈。主体发生了变更,博弈结果也会发生变化。

调整博弈策略,譬如不玩经济奖惩了,改玩职位升降。

调整博弈次序,如“田忌赛马”,将“我先你后”的出招顺序改为“你先我后”。

调整博弈信息,将离散化不完全的信息变得完全,博弈结果会发生改变。

调整博弈收益,将与博弈结果相挂钩的收益重新做安排,反过来也会影响博弈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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