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保镖:子公司、分公司参与招标需注意

首先明确一点:分公司不可以独立参与投标

因为分公司不具备法人资格,它只能以总公司的名义参与投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14条规定:

总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

假如分公司在合同产生纠纷时,它是不能以自己的名义起诉或应诉的,也不能以分公司的财产作为其债务的担保手段,所以招标方与分公司签署合同是有巨大风险的。


总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可以参与投标。

不过其虽然可以参与投标,但却不能使用母公司的资质证件参加投标,即使你有总公司允许你使用其资质的证明文件,也是无效的。

根据法律规定:只要投标人提供的资质与自己的名称不符,那就不是自己的资质,不能证明投标人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能力。

换句话说,总公司给子公司授权使用自己的资质,相当于是一个法人将自己的资质授权给另一个法人使用,这是无效授权,是违反法律的。

所以大家投标时要注意,说子公司是不能用总公司或者是母公司的资质进行投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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