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大欺客,是现象

早安!你安好,天下可安!

        学生作文说个人与社会,私德与公德,个人在公德之前如何为……可有几个学生说不会写,不写,等催才写。其中一生愧意:写得不好。这事,可纳入“弱德““群德”之辨之中,深入探讨人,人之德的话题。

        晨读奔驰车第二事件,又一女要学女研究生坐车盖换车。于是有一说“店大欺客”,冷漠,自私,傲慢,自大,……4S店由服务变成上帝,变成帝王,专横无比,傲慢无匹,自私无敌,自大无法,……当经济垄断等怪物产生后,社会不会安宁,逐利无序,逐利无法,那岂止是怪,更可是毒瘤生长,再长大,那真可怕。

      再细究,岂止店大欺客?而是店大欺法,店大欺社会各种规则?曾经要发展经济而给予一些有实力的企业优惠特权,甚至不惜违规违法,纵容一些大企业,大实体非法非规之举。本次,女车主投诉无门,只好变洒泼,这不仅是个人弱势之悲,更是社会之悲,也是法治中国之悲?当个人成为经济利益,寡头垄断,利益集田的牺牲品,成为法律,行政,监管的牺牲品,社会不可能健康发展,正义缺位,法律失场,那无人将会无法,害莫大焉!

        社会发展,个人得不到合法保障,社会就失去动力。今天淑女变泼妇,是个人悲哀,也是这个社会的悲哀。其悲哀是利益群体张扬肆无忌惮,强卖强抢,无视伦理,漠视法律,还借三包之法规来强压消费者,在很多人看来,这种行为四个字“店大欺客”搪塞而过。首先,店大为什么敢欺,会欺,明欺?其次,店是什么地方的店,谁给它这明目张胆的机会,权利?再者,“欺客“之后成本很低,甚至是因欺得利得名得机会等。网络,媒体等,极少帮女车主考虑,获得救济等,而是替4s店着急,名声,市场,机会,城市名誉等。这是个人缺失,无足轻重的时代,才会让奔驰事件不空前,也不绝后。

      法治中国,最大的保护个人,平衡个人与利益集团等中能正常对待个人,法治才会有效。

        “店大欺客”,只是现象,不是本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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