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与网格员携手文明交通安全劝导

        自2020年7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浙江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后,为进一步提高广大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遵守交通安全规则,每逢东阳江镇集市,巍山交警大队与东阳江镇网格员携手在里歌线沿线、里歌线和友谊路及中心街交叉口7点至8点半进行文明交通安全劝导。网格员们都能准时参加,并及时上传照片。劝导重点是对电动车违规载人、骑车未戴头盔及加装电动车车篷的驾驶人进行劝导,向他们讲解违规载人的危害性,特别指出驾驶电动车一定要正确佩戴头盔,不带头盔不出门。经现场劝导,大家都能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对自己的违规行为甘愿受处罚,表示以后一定会遵守交规。

综治办通知

整理违规乱停放车辆

对骑车未佩戴头盔者劝导

对违规搭载且未戴头盔的驾驶人劝导

对逆向行驶且未戴头盔者进行劝导



驾驶人经网格员劝导后立即整改

未满16周岁驾驶电动车且加装车篷,交警郑重向小男孩讲述未成年驾驶的危害性,并要求让其父母过来处理,并拆除加装车篷

      协助做好文明交通安全劝导也是我们网格员的一项责任所在,而每一位驾驶者都应提高自身的素质,自觉遵守交规,树立交通安全意识,让文明交通安全意识更加深入人心,养成文明出行习惯,守护交通安全,希望广大群众关爱生命,安全出行,争做文明交通参与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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