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钱还是认人

​​​诚然,除了“认钱”以外,我们有许多需要“认人”的场合,恋爱、招生、教学等典型例子。在这些例子中,男女双方、雇佣双方、教学双方,与其说进行买卖,不如说是择偶。这时“认钱”就不是上策,因为双方寻求的都要主动是非金钱的品质。也就是说,在交易的双方都需要“挑客”的情况下,“认人”的标准往往比“认钱”的标准更可取。

鹿重点:当然,只要有一方没有挑客的需求,那么"认钱“就往往是更可取的。例如,顾客买衣服的时候都很挑剔,选颜色等等,但只要商家觉得不必要挑客,他就可以按”价高者得“的方式卖衣服。

所以只要双方交易当中有一方是认钱不认人的,就能极大增加交易的机会。者恰恰是货币的妙处所在。

明天我们聊的主题是:何谓短缺和过剩

这是鹿重点第83篇,周三下午,延保合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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