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采全集》第2卷 摘录(8)

   

      人们不知道同样程度的幸福也可能在去他习俗中存在,甚至可能达到了最高的水平。可是人们也许察觉到,所有习俗,甚至最严厉的习俗,也已经随着时间的推移变得更加令人愉快、更加温和了,即使是最严格的生活方式,也可以变成习俗,从而变成快乐。

      强制先于道德,甚至有一段时间道德本身就是强制,人们为了避免不快,便服从了它。然后它就像所有长期以来习惯成自然的东西一样,同快乐相联系——并被称为德行。

      羞耻。——哪里有“神秘”,哪里就有羞耻……

      恶不把他人的痛苦本身而是把我们自己的快乐(例如复仇感或者更加强烈的神经兴奋那一类快感)作为目的。

      人们总是在道德感的等级中将同情置于相当低的地位上:这很有道理。

      如果人们一般来说都自认为自卫合乎道德,那么他们就必须认为所谓不道德的利己主义的几乎所有表现也都合乎道德。

      没有快乐就没有生命;为快乐而进行的斗争就是为生命而进行的斗争。个人这样来进行这场斗争,以至于人们称之为善,或者那样来进行这场斗争,以至于人们称之为恶,这取决于他才智的程度和性质。

      谁充分理解了关于不负责任的理论,谁就不会再把作出赏罚的正义归入正义的概念里了。除非这正义在于给每一个人他自己的东西。

      赏与罚对于一个人来说,都不像他自己的东西那么适宜。

      人们不得不说“聪明人不因善行而行赏”,就像人们已经说过的那样,“聪明人不因恶行而作处罚,而是为了因此而没有恶行”。

      只要赏罚、褒贬最敏感地作用于虚荣心,那么这同样的有用性也需要虚荣心的延续。

      看到一个瀑布,我们就会认为我们在波浪的无数弧线、曲线和浪花飞溅中看见了意志的自由和随心所欲;但是天地万物必须在数学上算出每一个运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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