碑刻学·史料价值
一.主次
(一)碑刻受人重视:碑刻除少数伪造者外,多第一手史料,且不若史书之经传抄刊刻而有脱讹之病,故夙为研治史学者所珍视。
(二)以史书为主,旁采碑刻为辅。然缘此在若干治史者中亦产生偏见,即重碑刻文字过于史书。即以史料而言,完整之史书亦高于零星之碑刻万万,治史者自当以史书为主,然后旁采碑刻以为辅,不宜媚俗趋时,颠倒主次。
二.郡望
(一)碑志开端必曰君讳某、官某某、某郡某县人也。除少数民族外,名字均可信据。
(二)郡望不尽属真实。以魏晋南北朝人重视门阀,即寒人亦欲假托高门,下及隋唐,其风尚未尽泯。
三.世系
(一)述郡望后,通常缕陈世系,此亦重门阀之所致。其中所陈远祖,如李必托始老子,王必托始王子晋,甚至少数民族之《爨龙颜碑》亦托始楚子文、汉班固,自全是官样文章,绝无任何史料价值可言。若述其父、祖、曾、高,则有可信有不可信。引用时均宜有所别择。
四.职官。碑志所述逝者历任职官颇有可与史书互证,且多有可补史书之所遗逸。
五.地理
(一)碑志所记地理,大别有三类:
1.记逝者任地方官之州郡县邑名称;
2.记第宅在长安或洛阳之坊里名称;
3.记一墓葬在长安某原某谷诸名称。
六.发微
碑志之性质价值,大体与史传相埒,以显达身后必有行状,史传、碑志多本行状撰作。然史传止传有关系人物,碑志所述人物事迹之不见史传者何可胜计。又史传所记往往省略,而碑墓志所记乃转见详实。凡此颇有重要史实为史传失记而可资发微者。
七.其他
碑志所含史料之可资研史者自尚不止此,碑志而外石刻文字之可资采择者亦每每而有。
如推知其时朝野信仰佛教之缘由;所记世系可资治禅宗传法史之推勘;佛寺碑刻之记天地四至常住财务者复为研治寺院经济者所珍视;绘画方面;前代圣地游览盛事;唐宦官参与政治的情况;军事;地方民族和中央的关系等。
八.择本
(一)旧拓孤本及旧拓之较新拓多字者宜充分利用。孤本自最可贵,多字者自亦胜于新拓,虽原件难遇,然多有影印本为习书法者取资,治史自可取利用。
(二)一般拓本,无抄写传刻滋生谬误之虞,亦宜利用。
1.若于新出土碑刻止有新拓,未尝著录,更宜访求。
2.设已影印,如《文物》中往往有新出土之照片,亦可编一索引以资检索。至《千唐志斋藏志》则尽汇张钫藏石拓片影印成册,赵万里《汉魏六朝墓志集释》则除汇印通行拓本外更收若干孤本旧拓,有此可省访求原拓之劳。
(三)录文
不得拓本时自可利用,且便于检阅。录文如《金石萃编》《八琼室金石补正》等皆据拓本迻录全文。惟所据未必尽属旧拓,又拓本模糊断泐处录文多凭推测,亦颇有错误。如《金石续编》所录《爨龙颜碑》碑阴,以光绪时拓本较之,误释阙释之字乃多至十余。罗振玉《昭陵碑录》多据旧拓,录文远胜《萃编》,然以佳拓校之亦有可增补者。知不得但据此等录文便不思他求也。
九.通读
欲别择引用碑刻史料,必通读全文。而南北朝隋唐碑刻多行以骈俪,且多用故典。缘此欲通读须有文学根底,若《昭明文选》之属尤宜循览,习于骈体文字气势法式,则读此类碑刻自少扦格。否则,断句失当,文义不明,尚何别择史料之得云。今周绍良先生主持编集唐墓志至三千余通,悉录文标点,自大有便于初学(1992年已由上海古籍出版社刊布),然终不得尽事依赖,不复于断句通读上用功夫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