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第二次隔离体验

最近,疫情开始反复。前段时间,北京市疾控中心认为疫情是从5月底、6月初出现的,这和病人出现症状甚至首次出现感染的时期差不多。

很快,各省市都将“6月初”视作排查本省市及行政区有无潜在感染对象的时间筛选指标,并采取了相应的行动。

以湖南省为例,湖南省的行动方案主要针对来自中高风险地区的人民群众,以L市为例,对于高风险地区来(返)本省市的人员,采取一律集中隔离14天的措施,并进行二次核酸检测、一次血清抗体检测,检测结果为阴性的,继续居家隔离7天。

对于中风险地区来返本省市的人员,需要在集中隔离点进行上述三次检测,结果为阴性则继续居家隔离14天。

针对低风险地区来返本市人员,湖南省会长沙市则明确规定,来自低风险地区的人员持健康码绿码、测温后就能通行,不对其居住、工作、上学等产生影响。

但在隔离行动中,不少省市并未对低、中、高风险地区的人群进行区分,而是一律一刀切地采取集中隔离14天的措施。

2020年6月8日下午,我买了2天后从北京返粤的机票。我是在北京务工的“流动人口”,户籍在广东,这次回家的原因是身体不适。

购买机票的当天上午,我按照上周六医生的叮嘱,前往北京某三甲医院(在朝阳区,至今仍是低风险)复诊,医生给我开了医嘱,还说问题不是很大,只需要休息一段时间调养身体、定期去医院复诊、有特殊情况遵医嘱就行。

由于调养期间需要人照顾、补充一些营养,在北京独居的我不具备这些条件,和家人商量以后,我选择回广东而不是留在北京,“家”会有妈妈的照顾和陪伴。

6月10日,我乘坐北京首都机场开往广州白云机场的东航航班,转乘地铁、动车回到了家。

原本以为这个特殊的假期会在休息、放松当中度过。没想到,6月13号(周日)下午,我妈接到了一个意外的电话,打破了我休息期间的平静。

这个电话是派出所打来的。

派出所的人要求我前往某社区居委会测体温、登记从北京回粤的资料。我们以我身体不适(确实是身体不适)委婉表示了拒绝,希望对方派人来我们小区楼下做登记,对方答应了。

下午,派出所来人问话,包括从哪里来、在哪居住、公司单位、航班号、动车号、有无咳嗽症状、健康码是否为绿码等问题,我一一如实作答。

警官登记结束后,提醒我们,晚上需要去医院做核酸检测,还建议我先收拾好要住一段时间的行李,可能需要集中隔离。我和我妈强烈反对。

当天晚上,我妈刚把饭菜炒好,绿叶菜炒肉,一个鸡蛋汤,都是我爱吃的清淡的菜。派出所的电话就打来了,还说派120的车来了,人就在楼下,让我们快点下楼。

下楼后,派出所重提按上级的命令,需要集中隔离的事情。他看见我们没收拾行李,再次善意提醒。

可是,为什么从低风险地区来的人、健康码是绿码还要被要求隔离?为什么一个刚从医院出来才几天被医生盯瞩要在家休息、不要劳累的病人要被送到只能独居的集中隔离点隔离?

对方只说是依据上级指示办事,用120救护车把我和我妈(陪着我)送到了医院的检测点。

当天晚上,我们向医生出示了病历本,再三说明了情况,希望照过去的4天一样,采取居家隔离的隔离措施。

医生说他没办法做主,只能向上级反馈。后来,经过组织和医院等单位的协商,他们为我在当地医院安排一间单独的病房,等待核酸检测结果出来并确认为阴性以后,才能允许我回家居家隔离。

隔离正式开始了,与其他人唯一的区别是我在医院,被隔离。

与2020年2月从菲律宾回北京时的隔离措施不一样,当时由于我是入境旅客,要求在社区报备后居家隔离14天。体会了当时两周时间哪也去不了的肥宅生活后,再也不想体验这种生活了。

这一次的隔离,是我没有想到的,想开点,希望尽快有个好的结果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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