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上爱情会怎样

——熊玲专访:如果爱情是一场病,那么我们有理由了解它多一点(二)

采访单位:上海心灵咖啡编辑 陈 洁

受访专家:成都蓝天心理咨询首席咨询师 熊 玲

4.心灵咖啡:

在您的定义中,爱情是什么?

爱上爱情,和爱上一个人,区别在哪?

您自己,是否还相信爱情?

选择相信爱情,或不相信爱情,对一个人分别会产生怎样的影响?

对于相信爱情和不相信爱情的人,您分别会对他们说什么?

熊 玲:

我曾经很喜欢心理学家沙利文对爱的定义:“当另一个人的安全与满足,变得和自己的安全与满足一样重要的时候,爱就存在了”。我现在觉得,爱情是不好定义的东西,若一定要给个定义,我觉得爱情是一种激情碰撞的感觉,也可是两性相互爱对方过程中所产生的一种依恋情感。所以,对爱的定义才很重要。爱,是一种能力。再具体一点,爱是一种助己助人的胜任能力。有了这个能力,就可以收获并享受爱情。

爱上爱情,是爱上的一种美妙感觉;爱上一个人,意味着愿意为这个人的幸福付出。我个人是相信爱情的,就是沙利文说的那种爱情的存在。也相信弗洛姆说的“爱是给予、照顾、责任、尊重以及了解”的爱情存在。之所以相信,是因为我体验到了这样的爱情这样的婚姻。我也相信,生活中不乏这样的爱情,以及有爱情的婚姻。

不过,究竟是经验过爱情才选择相信爱情,还是选择相信爱情,才会有爱情,是否有必然的逻辑关系?我不清楚。但有一点我愿意肯定,选择相信爱情或选择不相信爱情,对一个人是有不同影响的。选择不相信,或许有他不信的诸多理由,猜想最基本的理由是来自经历过感情受伤,但我觉得,以过去经验决定现实是很蠢的,无疑是把自己圈定为牢,不愿接受新的可能。选择相信爱情,是另一种人生态度,体现了一种信任,内心感受是愉悦和自信的,这个状态本身就是一种悦纳自己悦纳别人的、讨人喜爱的。至少,选择相信什么,得来的可能性很大。因为人们相信那个不成文的道理:机会是留给有准备之人的。

5.心灵咖啡:

容易在爱情中感到受伤的人,通常具有怎样的特质?

这些特质,可能是如何形成的?

容易在爱情中有意无意伤害到别人的人,通常具有怎样的特质?

这些特质,可能是如何形成的?

如果自己是这样的人,可以怎么办?

熊 玲:

容易在爱情中感到受伤的人,多见有自卑情结,或自恋水平不高的人,即心理学上讲的病理性自恋,通常说的太自我或心胸狭隘的人。他们有个共同点,就是自我的价值存在必须建立在他人的接纳和认同上,特别在意别人的看法,在亲密关系中,对被关注和关爱的需要几近强迫性追求。但这,当事者是无意识也是不会承认的。比如,我们常在情感剧中(生活中也常见)看到的一种“受害角色”,很擅长情感冤案的制造和上诉。他们在关系稳定之后,会对一些正常的“平淡,分离”现象质疑你是否忽视我、不爱我、移情别恋?然后开始对对方的行踪,露出超敏锐的嗅觉,然后费尽心机地琢磨对方的言行,搜寻信息、证据,然后极度委屈而正义地斥责、讨伐对方:“你为什么要这样,你凭什么要伤害我…”,其后果,往往是关系的持续紧张,冲突或分离,心中从此留下令他往后“记忆犹新”的伤痕。

许多人,正是带着过去的伤痕记忆,走进下一段关系,然后开始新一轮怀疑和冲突。

爱情婚姻中,那些逐渐变得像个怨妇(虐男)的人,都是自感被他人伤了心后的自恋暴怒。易受伤者,常使用的是幼儿式的索爱,这因他们心理水平处在“二元”的共生阶段,一旦对方未配合、未满足自己的需要,则会感觉自己不够好、不被爱。这些反应在婚恋关系中的神经症现象,是带有性格缺陷的人。若究其根源,大多是来自形成性格的关键期——童年未获得足够安全的情感关照。

容易在爱情中有意无意伤害别人的人,多见偏执或冲动型人格障碍者,他们缺乏一定的容忍和容纳力,更缺乏情绪控制能力,像个孩子似的,当自我需求受挫时,必找他人耍横、撒气。

有时,加害和受害有可能在一个人身上,就如受虐者的身上也有施虐的特质。两种不同特质,会在一个人那里是循环出现,起初他可能是以受虐而为获取同情或被爱,渐渐他积压的怨怒会使他变得容易激惹、易攻击人,或以施虐而控制他人,以获取绝对服从自己。

无论容易受害还是加害,都显示了一个人内心的极度脆弱,或人格缺陷,都不利于建立和维系亲密关系。若问该怎么办,还是前面那句话,把恋爱作为人生的必修课,学习在关系中“照镜”,反观自己:我何以会受伤,我在爱情里寻找什么,我有能力满足自己、满足他者的需要吗?人总得先学会反思,而后才能强大自己。

我常爱说一句话,倘若你是足够自信的,谁也伤害不了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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