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

二十八日。

我呆在房间里,开始细细回想一些我的亲身经历和关于孟天心的点滴事迹。不瞒你说,像是久不见雨露的野草遇到了一场酣畅淋漓的大雨,我这个小小脑袋中堆积的一些记忆碎片,在此时都疯狂地冒出了头,在我脑海里游荡。带着渴望。

我没有阻拦。哲人说,思想是不应该被打压的。他们不见得是思想,不过,我觉得只要是脑袋所想,就与思想相关,就应该对他们手下留情。

那么,如果你愿意原谅我,我想从自己开始说起。

打从我降生以来我便是一个自恋的主儿。

在这个世界上,我只迷恋我自己,包括我的容貌,我的气质,我的潜力,甚至于我的名字,都是无与伦比的。

这些想法无所谓高不高尚,美不美好,它甚至不怎么出现在我的心间。当它们轻易地从我嘴里弹出时,你会说我是一个哗众取宠的造作男人。然而当你们戏谑我时,我却笑得很是灿烂,我的心里也有一种难以言语的自在快乐。

有一些事就是这么简单,有一些快乐也不可名状。

我曾经为了验证我的才气无双,面对我的同桌,深情诉说:“我爱这世界,可当末日到来时,我却阻止不了。所以,我爱你,可当你爱上别人时,我亦无能为力。我只求,地球毁灭,万物重生,让我牵着你的手,缠绵一回。”

同桌傻愣愣地看着我,似是被感动得一塌糊涂,半晌才反应过来:“你他妈猪发情啊!”

这丝毫不能阻挡我的热情。

当你听到这些话从我这个其貌不扬的瘪三嘴中吐出时,你一定会不以为然,认为我是胡说八道。然而当我把它们一个字一个字地写在纸上时,它们不知不觉地多了一分好笑的肃穆感,以至于连我自己都要飘飘然了。无论怎么样,你总要相信自己,你的生活才会多很多快乐!

言归正传。我姓王。如果王是我的名,我会很激动。可惜它不是。我的名是金娃。合起来就是王金娃。我觉得这个名字很是俗气,浑身的铜臭味,好似我是由金子堆砌而成的,或者我的身体里埋藏着一笔无人知晓的宝藏。

我现在的老爸很有钱,所以按理来讲,我是一个二代子。这个子跟败家子的子一般含义,是不怀好意的。很多人说我老爸是一个奸商,是一个王八。也许,我就是一个王八蛋。

我还有一个老弟。他什么坏小孩喜欢的活计都干,吸烟,酗酒,打架,泡妞。许多好学生擅长的他也会,精通许多乐器,篮球也耍得让女孩尖叫,还会画画,唱歌。比起我的老弟,我该自愧不如。

还有,我这个老弟是一个情圣,女朋友一窝,我却还没有泡过一个女孩。妈的,我一点也不会讨女孩子欢心。我与我这个老弟的区别就在于此。他很帅,能说会道,我长得难看,嘴巴也笨,蠢得像一头猪。我他妈什么都不会,书念不好,玩也不一定玩得好。我曾听到我的二妈这样评价我。这点我着实承认。

我老弟叫王冰焱。名字是他妈所取。也是我的二妈。二妈骄傲地解释道,冰代表水一样圆滑聪明的性格,焱代表火一般热烈的性格。水火交融,柔中带刚,预示冰焱未来前途不可限量。二妈是一个受过良好教育的女强人,她所取的名字自然有很高水准。

你一定看出一点端倪了,我的身世有点波折。我有一个二妈,有一个土得掉渣的名字,与我这个弟弟仿佛是两个不同世界的人。

我还有一个名字叫狗儿,阿猫阿狗的那个狗。

我出生在一个山坳里。那时的山还是那么的绿,那时的水也还是那么的青。那时我还不知道原来在山的另一头还有一个叫做老板的职业,也不知道有朝一日我会坐在那里的一个房间里,吹着空调,上着课。

那里有山有水,那里有我美好的回忆,那里有我的曾经。曾经,在爹妈的欢声笑语中,我呱呱坠地,啼哭着来到了这个陌生的世界;曾经,我光着脚丫在乡间小路上嬉戏,在稻草堆里烤红薯,在村口的小河里捉鱼;曾经,我以为我的生命会在这里终结,小村后山上的祖坟堆里将会是我的归宿之地。

我是说我曾经是这样想的。那时我虽然很小,可是心中也有这样的希冀。

那里的山水是一副脱俗的水墨画,没有农药的化学腐蚀,没有轰隆隆的机器响声。

那里,是我永远不会忘怀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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